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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从教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2-05-05 03:40:33 责任状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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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从教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自觉维护广大教师的良好形象,本人愿意签订以下责任书。

规范从教目标责任书

一、规范教学行为

1、严格按课表上课,并上好每一堂课,做到计划、教案齐全、学生满意,不随意挤占体育、艺术、写字、安全教育等课程,严格上下课时间。

2、不随意加大课程难度,不随意加快教学进度。

3、不随意加大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着力提高课堂效果。

4、不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不按学生成绩排列学生座位。

5、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推荐的教学辅助用书,不得向学生推荐征订,不动员学生到指定书商购买学习资料、教辅材料,不以此资料布置作业。

二、规范职业行为

1、上课时间,不接打电话或玩弄手机,在办公室内不上网玩游戏或聊天,不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2、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学生。

3、不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收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不参加或举办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4、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为标准,做到衣着得体、仪表大方、举止文明,不得酒后上课,不接收家长礼品或购物卡等有价证券。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15年2月17日

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责任书2016-06-05 14:26 | #2楼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强化教师安全意识,杜绝教师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学校与各位教职工签订如下师德、安全目标责任书。

1、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严禁教师随意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和推迟放学时间。不准利用节假日给学生补课。

2、教师上课时间不得接见来访家长及其他人员。不准接、打电话

3、严禁在职教师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介商品或提供盈利性服务。

4、严禁在职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中午无例外禁酒。

5、严禁在职教师在市教育局、学校审定的准入目录和版本之外发行学生用书和学习材料。

6、自觉主动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自身修养。

7、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规范停车,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车。严禁搭乘各种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

8、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9、在实验、计算机、体育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材和药品,切实保障自己与学生的安全。

10、安全上网,坚决与通过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邮件的违法行为作斗争;要远离色-情-网-站,不要轻易运行电子邮件里的附件。

12、上班期间,若非工作原因,无辜不请假外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责任追究: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局相关规定,凡经查实有违反师德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当年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同时取消三年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等资格,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村镇彭家小学 责任教师

校 长: 签 名:

2015、2

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2016-06-05 9:14 | #3楼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

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一系列规定,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1、重视和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精神。

2、严格按照上级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不得随意增减,严格按课程表上课;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并有相应的记录存教导处备查。

3、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组织教学目标检测,同时不得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进行测试排名,家庭作业布置要适中适量,时量不超过90分钟,确保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补习机构上课。

5、不得随意停课放假,严格按照上级统一的作息时间上学和放学,在校时间不得提前或推迟;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给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

6、不准擅自推销报刊、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不得滥印滥发学习资料。

7、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上级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8、不得无故上课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得打手机或接听电话。在办公室内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9、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确需组织的要有活动方案和安全保障预案并报上级批准;要加强教师安全责任心教育,特别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目标管理责任

学校加大对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如发现教师有违规违纪办学行为的事实,即对违反规定的教师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务;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者,上报教育局处理,因违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教 师 (签字) 校 长 (签字)

坪子小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责任书2016-06-05 20:16 | #4楼

为加强学校管理,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威宁县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让广大教师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做到依法施教,科学执教,廉洁从教,现就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特拟定本责任书。

一、教师的责任目标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①严格按课表上课,严禁教师随意挤占体育、艺术、写字、安全教育课;严格上下课时间,上课要提前作好准备,下课不得拖堂。②严禁教师随意加大课程难度,随意加快教学进度;③严禁教师加大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控制在1小时以内。

2、科学安排作息时间。①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30;②合理确定每天的教育教学活动总量,小学不超过6小时;③确保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3.规范教师从教行为①严禁教师违规进行招生宣传扰乱招生秩序,买卖生源;②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各类收费培训班;③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④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挖苦歧视学生,不尊重学生人格。⑤严禁教师组织

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⑥严禁以考试分数高低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安排座位。

二、学校责任目标

1.学校将“不通知、不定期”进行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实地抽查等方式对教师的行为进行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教师的年度工作考核,作为绩效工资发放、评优评先、晋级晋升、聘任聘用的重要依据。

2学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强化责任追究,对违纪教师,要给予全校通报、降低绩效考核等次,上报上级部门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任等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校(盖章) 教师 (盖章)

签字 签字

2015年3月5日

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2016-06-05 23:10 | #5楼

一、规范内容

(一)规范招生办班行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城区中小学由教育局根据生源变化情况调整学校招生范围,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10天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招生。各学校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实施学籍网络管理,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3.严格控制班额标准。根据贵州省现阶段的班额规定,小学班容量原则上应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学校班容量应控制在56人以内,高中学校班容量应控制在60人以内。各学校要按规定标准从严掌握,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规划,力争在三年内使中小学班额达到省规定的标准。班额控制应随国家和省的规定适时调整。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确因教学改革需要举办的实验班、特长班须报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5.所有全日制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插班复读生。各中小学校不得为社会上各类重复教育办学机构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师资。

6.民办学校必须按《毕节地区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做到“六独立”,凡不能实现“六独立”的,一律取消招生资格。坚决治理社会力量办学乱招生、乱办班、乱发招生广告的行为,避免恶性竞争,促进良性发展。

(二)规范教学管理行为

7.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健全校内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和管理体制,按照专家治校原则,选好配强中小学校长,落实校长负责制,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增强办学自主权。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管理、校务公开。

8.强化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加大对《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意见》的执行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加深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科学安排教师任课,各中小学文化课教学不得挤占课间操、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低于1小时。

9.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各学校要结合季节时令和本地实际,精心制定学生作息时间表,合理规定中小学生每天到校、离校时间和学习时间,确保小学、初中、高中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学校对走读生不得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2小时,严禁利用晚自习时间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教师布置作业应该根据教学和学生实际,认真编制作业内容,不能机

械重复布置作业,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依法保障学生休息权利,合理安排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时间,保证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

10.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行为。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以各种方式组织安排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学校、补习班、培训班等。

11.加强考试考核管理,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除初中升学考试和高中会考外,原则上不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学校以质量监测为目的考试,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考试命题应科学合理,内容应符合课程标准和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高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不准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准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和编排座位。

12.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认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以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推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重视食品和饮水卫生,杜绝饮食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流行。加强学生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学生生命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13.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践行地区教育局关于“十个不”的承诺,进一步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责,加强教师职业行为管理。

14.健全完善教师考评和交流机制,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将减负增效情况纳入对中小学教师和班主任考核的内容。逐步建立校长和教师交流机制,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及薄弱学校交流率逐年提升,2020年前达到10%,其长所占比例不低于5%,骨干教师和中高级职称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50%,交流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四)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5.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地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严禁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收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为有关机构代办收费等业务。

16.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允许向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省、地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增加服务内容并强行收费。高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五)规范教辅征订行为

17.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按照规定的程序选用教学用书,不得选用目录之外的教学用书。

18.教学辅助资料只能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范围内推荐使用版本,遵照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不得以任何名义胁迫、引诱学生统一到

小书摊上订购。学生作业印刷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套,普通高中根据实际情况每生每学期每学科可以选用1—2套。

19.学校选用的专题教育读本,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作为学校图书馆(室)用书,所需费用列入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开支,不得强制学生个人购买,也不得代为统一订购。

二、责任追究

(1)对存在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而不能及时纠正的学校,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校长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报请相关部门免去其校长职务;有乡级以上优秀(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的由授予部门取消荣誉称号,当年不能评先选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能参与评职、评优、评特,拥有乡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提请授予部门取消荣誉称号,聘任为中高级职称的要降低职务聘任岗位。

①不按课表上课,课堂教学敷衍塞责;

②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补课;

③胁迫、诱导或采取其它方式让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

④采取由学生或家长代收规定以外费用;

⑤不让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参加考试;

⑥迫令学习成绩差的学生退学;

(3)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违规补课,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4)对违反办学行为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三、领导小组

组长:肖云

副组长:何开良

成员:鄢舟、罗承志、张天富、耿忠诚

四、举报电话:

13595793878、13885736397

目标下达方:三甲中心学校

责任人:肖云

目标实施方:

责任人: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三甲中心学校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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