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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医院与各临床科室医师、药剂科工作人员、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签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根据本院疾病谱、细菌耐药监测等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538号),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三、按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
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的规定,明确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按规定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四、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年一到二次讨论本院抗菌药物应用品种,选择疗效可靠、毒副作用小、相对廉价药物作为常规用药品种;暂停或淘汰临床应用无效或已产生严重耐药的药物;临床科室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要及时报告;对新进的抗菌药物,要有计划地进行临床再评价;药剂科要保证药品供应,方便临床;临床科室不得擅自介绍抗菌药物让病人自购应用。
五、各级医师应熟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掌握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各种理论和知识,严格掌握抗菌药物应用的适应证、禁忌证,密切观察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毒副作用。
六、临床医师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考虑,参照《指导原则》中的 “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七、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应经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会诊后,严格依据会诊意见,再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后处方用药。
八、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一级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 1天用量,事后上级医生须补签名。
九、临床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在抗菌药物品种选择上能用窄谱药物,就不用广谱药物,能用价廉药物,就不用昂贵药物,能用一种抗菌药物,就不联
合用药;使用三联或以上抗菌药物(即同一患者同一时间以一张处方或多张处方开出的口服或注射联合使用的抗菌药
物为准)的处方需经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十、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十一、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按照要求向全国及湖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及湖南省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十二、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
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医疗机构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十三、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报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及晋职资格,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和立状人各执一份。
发状人:衡东县人民医院(签章)
立状人: 科
年 月 日
2015年抗菌药物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 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2年全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 施,保证完成各项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任务。
一、责任:
1、院长是抗菌药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疗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
2、临床科室主任是本科抗菌药物临床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的应用管理作为本科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医师技能评价。
二、责任目标
1.各科室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指标(平均使用率19.37%):
2.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科室使用率控制指标(平均使用率58.12%):
1
3.抗菌药物病原学送检率指标(平均使用率35%)
2
4、2015年各科室药品比例(平均40.78%)
三、住院患者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应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之内(剖宫产除外---断脐后使用)。
四、一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使用不超过24小时。
五、住院患者抗生素使用率60%,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六、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
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40%。
七、接受特殊使用及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60%。
八、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权限。
九、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追究制度:
㈠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5名医师向全院公示表扬;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5名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㈡将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视情况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撤销科主任行政职务。
㈢本责任书与医院综合质量目标考核一同按月进行,每超标准一个百分点扣科室月考核一分。超标准两个以上目标的科室,免除科室主任当月职务津贴。
十、责任期限:自2015年2月--2015年12月
院长: 责任方: 责任人:
年 月 日
抗菌药物使用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科学使用抗菌药物,杜绝不合理使用及滥用抗菌药物现象,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维护患者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责任状,确定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做好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积极推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
二、认真贯彻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医师不得超越权限使用抗菌药物。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必须按规定填写《医院临床抗菌药物越级使用审批表》。
三、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和20%,二级以上医院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四、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五、临床医师必须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凡停用、更换、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的必须在病程记录里详细记载说明,必要时要有科主任的签字。
以上承诺经双方签字生效,对存在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一经查出,视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并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希望各科室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医院 负责人:
责任科室:外三科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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