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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邪教目标责任书
按照《西秀区“无邪教创建”活动总体规划》和《西秀区“无邪教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为确保我办“无邪教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地实施,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具体目标责任如下:
一、各村(居)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总体规划和工作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通过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2015年40%的村(居)委会要达到“无邪教创建”活动的标准;2011年60%的村(居)委会要达到“无邪教创建”活动的标准;2012年80%以上的村(居)委会要达到“无邪教创建”活动的标准;2015年90%的村(居)委会要达到“无邪教创建”活动的标准;2015年95%以上的村(居)委会要达到“无邪教创建”活动的标准。
三、高度重视“无邪教创建”工作,做到有总体安排部署、有阶段性总结。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听取“无邪教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成立“无邪教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有人专抓、人员到位,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创建工作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五、年内有反邪教宣传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详实、符合实际,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反邪教集中宣传教育,召开村(居)民大会或以单页宣传材料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达到l00%;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村(居)干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开展形势教育;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村(居)群众进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以村为单位在适当地域设立“反邪教”警示牌或标语;学校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一工程”活动(即:中小学每学期要上一次反邪教警示教育课、开展一次反邪教警示教育主题班队活动、出一期关于反邪教警示教育的班级刊物和校园黑板报、组织四年级以上学生写一篇反邪教警示教育心得,将心得向父母做一次宣讲)且成效明显;中学生和四年级以上的小学生对开展反邪防邪的认知度、知晓率最低要达到80%。
六、定期或不定期对村(居)内邪教组织、人员、活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辖区涉邪人员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登记在册率100%,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涉邪人员建立专档,按不同类别(即:“法-轮-功’’、“门徒会’’等,“重点人员”、“不放心人员”等)进行分类管理。
七、对“法-轮-功”痴迷人员列入帮教率达100%,有条件的要自行办班或送异地法制教育学习班进行教育转化,没有办班条件或送异地进行教育转化的,要落实好帮教的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帮教工作,转化率为80%;对村(居)内刑释、解教、出班的“法-轮-功”未解脱的人员及其他未改好的涉邪人员,要制订出回访帮教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进行回访帮教;对被其他邪教裹胁的人员,要分类逐人制订出帮扶计划且责任落实,及时开展面对面的教育,结合实际,对生活贫困的在生产、生活上制定出帮扶计划、落实好帮扶措施,教育感化、帮助扶持率达l00%,改好率95%;村(居)内无新增涉邪人员,扎实做好被其他邪教裹胁人员的巩固工作,严防其反复。
八、严密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发生大面积张贴、悬挂、喷涂、散发反宣品和插播广播电视等重大案件,严防重点人员失控、作案。认真落实重大政治活动日、节日和各敏感时段的各项防控工作措施,建立完善灵敏、高效的反邪教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无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对辖区内发生的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组织开展查处、侦破工作,重大案件必破;对涉案人员依法及时打击、处理,对达不到刑事和治安处罚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法制教育。
九、加强村(居)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战斗堡垒作用,每年对基层干部、业务骨干至少进行一次反邪教专项培训,基层群团组织、民间组织积极参与“无邪教创建”活动并发挥好作用。
十、适时调研总结。对创建工作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创建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十一、基本制度建设。建立《“无邪教创建”督促、检查、考评工作制度》;《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信息收集、报告制度》;《无邪教创建奖惩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分析研究“无邪教创建"活动的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分析、通报反邪教斗争形势,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在“无邪教创建”活动中的协调、配合机制;长期开展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工作机制。
十二、以上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按创建考核标准逐一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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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乡创建无邪教村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巩固和发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成果、铲除邪教滋生土壤、建设和-谐社会。经乡党委批准,乡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决定,与各村签订无邪教创建工作责任书。经研究确定以下责任:
1、各村支部、村委会要统一认识,明确职责,把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社会系统工程,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并为这一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资金保障。
2、“法-轮-功”地下活动组织得到有效遏制。
3、及时发现“法-轮-功”地下组织串联渗透活动,切实做到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
4、无“法-轮-功”人员聚集事件。
5、无“法-轮-功”人员进京滋事。
6、无“法-轮-功”人员外出从事非法活动。
7、无“法-轮-功”插播广播电视和散发反动宣传品事件。
8、教育转化攻坚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9当年组织开展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群众受教育面达到100,切实做到对歪理邪说不听、不信、不传,能
积极检举揭发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乡反邪教创建领导小组加强调查研究与指导,及时掌握无邪教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对不达到以上目标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2015年秋期反邪教目标责任书
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聚精会神抓教育,一心一意谋发展。为预防邪教毒害青少年,杜绝非法活动的发生,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通知精神。
二、教育未成年人弄清邪教与宗教的区别,使学生了解邪教的严重危害。对邪教不听、不信、不传。
三、正确防范和处理邪教,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负责家庭成员、亲属不参加邪教组织。
四、发现参加邪教组织者要及时上报学校禁毒教育领导小组或公安机关,并协助做好处理工作。
五、积极向社会作宣传教育工作,为创建无邪教校园作贡献。 备注: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教师各执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学校(盖章):
教师(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无邪教创建工作责任状
1、组织领导。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无邪教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规划、指导、检查、考评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计划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目标、措施和要求,保障创建工作经费。
3、宣传教育。将反邪教知识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内容和新生入学教育内容;春节前后集中开展1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并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反邪教”活动,形成浓厚的反邪防邪工作氛围;积极向有关宣传媒体报送创建工作信息和经验。
4、工作网络。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建立反邪教志愿者队伍、反邪教信息员队伍、成立重点人员帮教小组。
5、工作阵地。设立反邪教工作站、设置固定的反邪教宣传栏。
6、工作制度。健全反邪教警示教育、信息报送、值班备勤、帮教控制、警校共建等工作制度。
7、工作台帐。收集创建工作相关资料,有完整的创建工作记录。
8、奖惩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平安校园”考评体系,层层签定责任状,制定明确的奖惩措施。
9、工作效果。无人员参与各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不发生可防性邪教类案件;受邪教蒙骗人员全部摆脱精神控制,并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反邪教工作长效机制和措施全面落实;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对反邪教知识的知晓率不低于90%;确保2015年底前,所有学校达到“无邪教学校”的合格标准。
授状单位:蒙城县教育局 立 状 单 位:
局 长: 校(园)长:
二○一三年八月二日 二○一三年八月二日
2015年秋期反邪教目标责任书
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聚精会神抓教育,一心一意谋发展。为预防邪教毒害青少年,杜绝非法活动的发生,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通知精神。
二、教育未成年人弄清邪教与宗教的区别,使学生了解邪教的严重危害。对邪教不听、不信、不传。
三、正确防范和处理邪教,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负责家庭成员、亲属不参加邪教组织。
四、发现参加邪教组织者要及时上报学校禁毒教育领导小组或公安机关,并协助做好处理工作。
五、积极向社会作宣传教育工作,为创建无邪教校园作贡献。 备注: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教师各执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学校(盖章):
教师(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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