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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家长目标责任书
为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安全工作,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班主任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班主任将依法执教,严格按规定从事教育教学,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因教师行为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无行为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夏季早上7:40到校,11:30放学;中午2:30到校,下午5:10放学;冬季早上8:00到校,中午12:00放学,中午2:00到校,下午4:40放学,学前班夏季早上9:00到校,11:30放学,下午2:30到校4:00放学,冬季早上:9:00到校中午12:00放学,下午2:00到校4:40放学)。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纪守法,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学生行为有危险性,经学校、教师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家长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殊体质,或患有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校告知后,监护人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学生请假期间、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
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教育子女拒绝抽烟、喝酒、赌博等生活陋习。
三、家长与班主任的配合工作
家长和班主任要及时沟通,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水塘、河流,家长要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配合,坚决杜绝学生在节假日和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的现象。
2、交通安全:禁止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照车辆,所乘车辆不得超员;注意公路行走安全,必须靠右侧缓行,不准并排走;横穿马路要一站、二看、三行;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闹、玩耍;禁止学生单独骑自行车上路;严禁学生午休时间到危险地方游玩,请家长做好监护工作,由此造成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3、集体活动安全:校外活动要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工作贯穿活动始终,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保证落实,责任到人。活动中要服从指挥,不得高声喧哗、打口哨、追逐撵打,不胡抛乱扔杂物,遇震灾、火灾、应听从指挥、有秩序地脱离危险。校内活动必须按照老师安排的锻炼内容进行,不得擅自活动和离开运动场地。不做不安全的活动和危险游戏。活动前做好准备活动,在无人保护下不做高难度运动,不得攀爬体育健身器材。
4、食品卫生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要告诫子女不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疾病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禁止学生携带易爆、易燃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门,学校定期进行排查,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节假日,不得随便结伙外出游玩,教育学生不玩火、防盗、防震,不触摸电器,如发现裸线或其它用电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消除。
6、家长要督促学生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旷课,有事有病要请假,请假须有家长证明,严禁学生旷课,逃学。下午放学各课任老师留有适量家庭作业,是学生知识巩固,提高的关健,望家长督促子女按时认真完成。
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教师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校外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负责。
各位家长要认真阅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
学生姓名: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2015年3月1日
班主任与家长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班主任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等,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将依法治教,严格按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将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在家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学生在校期间不遵守学校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与其他学生追逐打闹造成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或班主任或科任教师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班主任、科任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班主任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班主任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长或监护人与班主任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长或监护人与班主任的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学生所在班班主任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每学期开学第一节课为安全教育课;校长每周利用学生集会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保安人员、班主任每天利用放学集合时间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每月举行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同时,班上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水塘、河流,学校在每年5月份和11月份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严禁溜冰玩水的安全教育活动,并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也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严禁子女不到河、塘、堰边溜冰玩水。
2、交通安全: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对学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家长也要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不准自己的孩子骑摩托车或骑自行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及超载车辆;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要教育孩子按时回家,对于不能按时回家的要及时寻找。
3、食品卫生安全: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4、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
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刀具和手机等贵重物品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班主任、家长各一份。此责任书至九年级学期结束前有效。)
班 级:八年级(2)班 班主任签字:
班主任与家长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学校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在家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学生在校期间不遵守学校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与其他学生追逐打闹造成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 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每学期开学第一节课为安全教育课;校长每周利用学生集会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保安人员、班主任每天利用放学集合时间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每月举行一次安全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期末放假和作息时间变更都要发放告家长书,告知学生及家长上放学时间及相关安全要求;每年举行一次安全健康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根据学生实际和季节变化有针对性的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水塘、河流,学校在每年5月份和11月份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严禁溜冰玩水的安全教育活动,并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也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严禁子女不到河、塘、堰边溜冰玩水。
2、交通安全:学校对学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严格路队制度和路队护送制度,放学后将学生安全护送到离校门200外的安全地带;家长也要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不准自己的孩子骑摩托车或末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到学校,学前幼儿,一、二年级及有特异体质和有疾病的学生家长必须要进行接送,如果有条件对其他学生也应进行接送。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及超载车辆;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要教育孩子按时回家,对于不能按时回家的要及时寻找。
3、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4、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刀具和手机等贵重物品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此责任书至六年级结业前有效。)
学校(签章) 学生班级 姓名: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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