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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净化我县食品安全市场秩序,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督促卫生监督及相关责任科室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目标考核责任人 目标落实责任人
(签章) (签章)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一、目标责任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觉悟,杜绝违法违纪上访案件的发生;
2、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监督执法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3、科室人员要详细分工,职责任务要明确;
4、要对所分包辖区的餐饮业及公共场所两证发放,验收监督管理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规范餐饮市场、公共场所;
5、负责安排专人对所分包辖区进行服务指导监督餐饮业的消毒,生熟,内外环境,死角卫生、个人卫生还有索票索证,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备案工作;
6、要重点抓好大型食堂、酒店、餐馆等,尤其是对承办“婚宴包桌、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婚宴包桌、年夜饭”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抓好餐饮单位“婚宴包桌、年夜饭”预定、申报备案和依法经营、超限、超负荷经营等情况,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7、负责厨师培调档案管理,公共场所两证发放验收,内外环境卫生,所有住宿生活用具综合消毒登记,卫生组织,卫生制度,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和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发生;
8、对全县所有餐饮单位及公共场所单位每年监督不少于2 次,有检查文书,对存在的问题,要有监督意见,建立分户监管档案;
9、大力整顿餐饮市场及公共场所市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10、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
11、要求科室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整体形象,杜绝脱岗现象发生,搞好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
12、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的日常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文书书写水平,力争做到各类案件程序合法,文书书写规范;
13、负责所里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4、承办局机关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二、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上述条款,我局将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
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 部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餐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负有直接责任。
三、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台账。
六、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
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
(九)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七、责任追究: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按《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餐饮服务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水平,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行为,确保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科学管理理念,坚持小作坊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将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厂门之内。
二、各食品小作坊应当加强硬件投入,积极做大做强。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要求,保证生产合格安全食品必备的生产、检验设备和设施,生产、检验设备中的计量器具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检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各食品小作坊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保证管理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持“双证”(健康证、上岗证)上岗。
四、各食品小作坊必须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不具备检验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必须委托相关检验机构进行出厂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合格、安全,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
五、各食品小作坊必须严格按照有效的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保证生产所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不滥用添加剂;保证食品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容器、工具、设备安全,对食品无污染。
六、食品小作坊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记录制定、食品安全生产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记录管理制度、食品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委托出厂检验制度等7项制度。
七、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ΧΧ镇与责任单位各一份。
ΧΧ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责任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xx县学校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依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明确责任,健全制度。
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层层明确责任,谁主管谁负责;积极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墙;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持证率(健康证、培训合格证)达100%;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
(二)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完好,食堂流程布局合理。 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程,并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开设置。
(三)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关。 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料应建立并认真落实食品
采购制度、验收制度、严格原料出入库登记制度,使用应遵循先购先出的原则,及时清除变质过期食品。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所有食品。各类食品原料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与水产食品分池清洗、分案加工。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与容器必须标志清楚,分开使用,保持清洁。学生公用餐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做到消毒合格。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做到烧熟煮透,熟制加工完成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学校(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凉菜、生食水产品、隔夜饭菜、改刀熟食。坚持食品留样制度,设有专用留样冰箱,每份样品不少于200克,保存时间应为24小时以上。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工作衣帽。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食堂,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和隐患预报机制,确定专人负责。
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事故或可疑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县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患者的救治和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责任追究
依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学校(幼
儿园)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学校(幼儿园):(盖章)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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