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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与村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全面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
2、高度重视本辖区消防工作,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年召开研究消防工作专题会议会议不少于4次。
3、组织各自然村寨成立义务消-防-队。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对本辖区消防安全负责,并与辖区各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积极督促各村民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率达100﹪。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法制意识。
1、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积极宣传《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普及率达100﹪。
四、大力推进并实施消防规划。
1、建立农村防火网络,落实农村防火责任,健全各项防火制度,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因地制宜的发展多种形式的灭火力量和义务消防组织,强化农村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2、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
英武乡人民政府 英武乡 村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 责任人:
签订时间:2012年4月19日
乡镇、村级机动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道路安全监管工作,消除不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机动车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村及相关单位做好如下交通安全工作:
一、教育本村中小学生、所有人及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村机动车车主参加安全培训参与率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达100%。
二、监管好本村及本单位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客现象,坚决杜绝违法现象不出村组。教育本村、本单位村民、学生、职工交通安全知晓率达100%;并及时制止本村、本单位村民、学生、职工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
三、各村、各单位确保每月要与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见面会。
四、年终机动车载人发生事故率为零;在机动车监管中对不负责任,监管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村、单位追究村干部及单位负责人责任。
五、村组干部及单位负责人要积极配合镇及交-警做好机动车检查及专项治理工作。
牧护关镇人民政府盖章: 行政村或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 领导签字: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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