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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作业指导书
1、目的范围
为了使海上工业垃圾处理服务在受控的条件下安全进行,并对服务过程进行监视和检查,以验证处理服务要求已得到满足,防止造成环境污染。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碧海环保服务中心海上工业垃圾处理。
2、职责
⑴ 生产安全部使用专用垃圾箱将接收的垃圾运送到本中心内;用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
⑵ 生产安全部应根据顾客的要求,定期对垃圾箱及装卸吊索具进行检测,并进行记录和标识;测标准和检测单位应符合渤海公司海上作业规定和顾客的要求。
⑶ 生产安全部负责海上工业垃圾的运输全过程进行监视,严格按照《垃圾及污油水运输管理规定》执行运输任务,防止运输途中垃圾洒落,造成环境污染;果发生事故,执行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⑷ 转运班负责工业垃圾的接收及从码头到单位的运输工作。 ⑸ 转运班负责工业垃圾的分拣和处理工作。
3、管理内容
⑴ 作业内容
见附表1——碧海环保服务中心海上工业垃圾处理流程图 ⑵ 作业准备
① 人员要求
按照《培训控制程序》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货运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操作人员经公司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② 焚烧炉工装要求
燃烧机的油泵决不能无油状态下工作,否则会损坏油泵和电动机;手控打火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秒,一般控制在7-10秒为宜,否则会烧毁点火变压器,确认喷火成功后,再松开其按钮,点火失败后,不得连续打火;停炉时,待炉温和二燃室温度低于80-100℃时方可停止扫风,防止高温返回燃烧机内部损坏部件;油箱要保持一定的油位,油过滤芯和燃烧机喷油嘴每季清洗一次,防止堵塞不上油,损坏油泵齿轮。油路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有漏气和渗油现象发生; 若燃烧机长期不用,油泵内必须注意加防锈油(只要开动油泵注入即可);变速机要用J6-1专用油,减速机要加齿轮油,每班检查油位并及时的补充;定期对尾气处理装置进行维护保养,活性炭保证每6000~7000小时更换一次,并定期清理各尾气处理装置低部的积灰;除尘机、上料机、轴套和传动部位每班加黄油1-2次。
③ 工作环境要求
恶劣天气(如大风、降雨等)不得进行垃圾分拣,避免造成
二次污染;圾分拣和存储场所应保持良好通风状况,维护好工作场所环境卫生。
④ 技术规定要求(工艺技术规定要求)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 垃圾焚烧、气化、热解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 垃圾处理工艺(附件2)。
⑶ 操作步骤
① 接收
港区转运班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的组织车辆到指定地点接收工业垃圾,办理相应的接收手续后,运送到我中心。 ② 预处理
综合处理班组织生产人员对接收的垃圾进行分拣、分类,对接收的垃圾进行预处理;不同的垃圾按《垃圾预处理操作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分类方式参照《垃圾处理工艺》。生产管理部对分拣过程进行控制,将可回收利用物、危险废物、焚烧物按指定区域分类存放。指定专人检查回收物和危险品分类存放是否符合要求,并针对不同物质做好相应标识,防止在处理和存放时造成交叉污染,并做好相关记录。属于国家《化学危险品名录》内的有毒、有害及化学危险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序》集中存放,并进行有效标识。达到一定数量后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作好跟踪记录。
③ 焚烧处理
经过分拣处理过后工业垃圾中焚烧物部分,经过运输车运送到上料储存平台,由操作人员人工上料进行焚烧;焚烧作业时操作人员首先根据《焚烧炉操作规程》点燃立炉,当系统运行正常后开始上料,平均上料速度为200kg/h;立炉正常运转时应保证每周除灰(渣)一次,出灰时应同时开启立炉除灰机和总除灰机,立炉除灰机一但卡死,可以先停车再点动倒车,转动灵活后,再正常除灰(渣);冷水阀应保持无渗漏,鼓风机、引风机、除尘机、上料机、循环水泵、每个班组应进行一至两次的检查。 ⑷ 检测、试验控制
每个季度邀请环保部门对焚烧炉系统的尾气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合格证。
⑸ 作业过程安全,环境控制
① 安全控制
电动机的电流定值和时间定值不得随意增大,在运转自动跳闸后,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启动,电机保护不是采用一般的热继电器,而是采用最先进的电子热继器,当电动机缺相运行、缺相启动、过载、过压、欠压、堵转等故障均可靠跳闸,切断电源保护电动机。
② 环境控制
在工业垃圾接收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洒漏造成二次污染;在垃圾分拣过程中,根据天气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垃圾的飞扬,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⑺ 异常处置管理
① 应急准备与响应
当突然停电炉温高于100℃以上时,要马燃烧机取出炉膛,否则燃烧机易被炉内高温烧毁;
立炉或急冷塔水温超高报警,应立即开大冷却水阀门,停止转炉、立炉上料,待水温恢复正常后根据情况适当调节冷却水阀门。
附件1:
碧海环保服务中心海上工业垃圾处理流程图
附件2:
生产垃圾处理工艺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 油布类 岩棉类
木质类 杂质类
有色金属 硬塑类橡胶类 玻璃类 化学危险品另行委托处理 食物类 建材类杂质类 锂电池另行委托处理 有色金属 硬塑类 橡胶类玻璃类
垃圾分拣与清运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垃圾分类合理,避免浪费和污染扩散,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公司垃圾分拣和清运管理。
3.作业内容
3.1垃圾分拣
3.1.1 各生产办公区域把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送往指定地点,根据《垃圾清理
回收协议》指定回收商收取垃圾,并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
3.1.2 由垃圾清理与回收承包方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
收(如饮料罐、废纸、塑料玻璃制品、金属制品、报废边角料、零件等),对没有利用价值,可降解,无环境污染的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封装后存入黄色垃圾筒内待环卫所处理。
3.1.3 对危险废弃物,如废旧日光灯管,打印机墨盒、旧电池、液化气残液,不
可再利用的润滑油、皂化液、含油抹布/棉纱、中药残渣,盛装油油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等,放入黑色的垃圾桶内或单独存放。
3.1 垃圾清运
3.1.1 垃圾放于指定区域内并由办公室定期(每月一次)进行检查。
3.1.2 根据与环卫所签订的“垃圾搬运协议”,由环卫所提供垃圾车,每3天1
次到垃圾存放点搬运已分类处理过的垃圾。对于危险废弃物应由环卫所员工在“危险废弃物处置记录”上签字,并交由其合理处置。
3.2 垃圾定放点管理
3.2.1 垃圾定放点卫生由垃圾清理与回收承包方负责,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与督促。
3.2.2 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房做到地面无杂物、无蚁无蝇,杜绝“四害”,无明显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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