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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为提高企业中层干部综合素质,完善中层干部履职能力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激励、管理和监督,推动干部管理向科学、规范的方向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党委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七大精神,以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为目标,以加强和改进企业中层队伍建设为重点,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中层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第二条 科学分析和把握当前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群众信得过能够担当重任、执行力强、促进企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努力把中层干部培养成优秀的管理人才,保证企业领导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三条 认真抓好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责任制工作的要求,抓好中层干部廉洁自律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第四条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建立中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 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第五条 加强学习型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公司党委要认真抓好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系统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研讨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的学习方法,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完善中层干部学习考核评价机制。要建立中层干部学习档案,注重提高学习效果。
第六条 继续推进解放思想,努力提高中层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能力。建立健全解放思想长效机制。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发展举措,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中层干部。加大中层干部交流力度,多岗位培养锻炼中层干部。扎实抓好中层干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到系统培养、择优选用。
第七条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增强中层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决策民-主化,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协调沟通机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同心同德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内部谈话制度,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提醒谈话制度。
第八条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调动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相结合,加强中层干部管理。要加强中层干部经常性考察,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及任职期满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效能监察等成果,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测评。
第九条 以加强中层干部思想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要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任务、责任,明确抓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职责,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相互联动、齐抓共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制定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考核综合评价办法,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第三章 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第十条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部署,党委书记和行政领导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从中层干部抓起,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党委的监督保证作用。坚持从严治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层层抓落实,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联系实际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针对工作岗位制定具体的管理与防范措施,落实监督条例,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第十三条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引导员工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做到真抓实干。建立健全公开承诺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等制度。大兴艰苦奋斗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严格党内生活。扎实推
进反腐倡廉建设,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教育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推行中层干部问责制和廉洁自律承诺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党性修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顺利进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对权力和权力运行全程的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在责任制中的作用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第十四条 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查办违纪案件及有关协调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有关部门、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配合。
第十五条 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职能部门监督,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所在部门中层干部廉洁从业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严格对中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司廉洁自律责任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责任书》的行为。
第十六条 公司中层干部要按照《*******公司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规范决策程序、决策方式、议事规则,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主要风险点的监督,把关键环节和重要制度逐步固化到工作流程中,用科技手段强化制度管控,全方位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而杜绝主要领导说了算和个人决策的现象,体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第十七条 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存在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检查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将情况上报公司党委。
第十八条 各党支部要以《*******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管理标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责任书》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九条 坚持提醒谈话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任前谈话、诫勉谈话,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对违规违纪的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对中层干部奖惩的一项标准。
第四章 中层干部考核评价
第二十条 考核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反映中层干部的工作状况和业绩,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十一条 按照《******公司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系统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第二十二条 考核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业绩、综合评价的原则;出资人认可、群众公认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现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组成。
第二十四条 考核对象及时间
考核对象为:公司中层干部(含独立运营公司);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的第四季度进行,原则上于当年年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公司党委或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五条 考核内容
1、德: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为人诚恳,办事公道;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团结同志,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2、能:具有专业基础知识,好学上进,求知欲强,善于接受新知识,在“三重一大”决策中能够主动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敢管理、会管理、善管理;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工作钻研和有强烈的进取心。
3、勤: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有充沛的工作激-情和活力;工作认真务实、严谨细致,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工作作风正派,不计较个人得失。
4、绩: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自己的分管的工作尽职尽责,能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党委和行政下达的任务;工作效率高,成效显著,绩效员工公认。
5、廉:能够清白做人、廉洁从业;谦虚谨慎、不羡虚荣,严于律己、慎思笃行;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联系群众、作风民-主;能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第二十六条 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大会述职
考核组和各党支部共同组织召开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测评大会,大会由考核组负责人主持。
1、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分别为:分管或联系工作的公司领导、部门的职工代表(一般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层干部;支部书记;支委;主任科员;分工会负责人;员工代表)。
2、领导人员的述职述廉报告,由考核对象本人撰写,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突出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对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等。
3、各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进行大会述职,并作个人述职;中层干部副职进行个人大会述职;更换工作单位在现职中层干部岗位任职不足半年的人员,不参加所在部门年度考核述职,但要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材料和规定填报的各种相关表格并提交电子文档,由公司党委根据日常管理考核和所在党支部的意见,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5、当年新组建的部门和调整变化较大并不满半年的,简化考核程序,以书面述职方式向公司党委或考核小组提交中层干部的书面述职述廉材料及规定填报的各种相关表格并提交电子文档。
(二)测评
1、大会述职后,由考核组组织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可根据考核对象述职情况,填写《中层干部民-主测评表》,由考核组负责回收汇总。《中层干部民-主测评表》汇总结果占测评总分的50%记入总分。
2、《中层干部综合评价表》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给被考核中层干部进行综合打分,每张评价表所打分数占测评总分的5%,合计10%记入总分。
3、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中层干部日常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占测评总分的40%记入总分。
(三)个别谈话
1、民-主测评后,考核组要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进一步了解部门自身建设、工作状况和中层干部德才素质、履职情况。
2、个别谈话人员范围:部门负责人、党员代表、职工代表等。其他根据需要确定的谈话人员以及主动要求谈话的人员。
3、接受谈话的具体人员,由考核组在各党支部支部提供的谈话对象一倍以上的人员名单中随机确定,由被考核党支部组织,考核组人员进行谈话。
第二十七条 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主要对经营业绩评价、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考核组评价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并与平时了解情况相互印证。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定量、定性考核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客观公正地对中层干部作出评价意见。
第二十八条 考核结果评定
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中层干部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可以评定为优秀,得分为75一89分的为良好和称职,60一74分的为一般和基本称职,59分及以下为较差和不称职。
第三十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一、中层干部经考核为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的免除其中层干部职务;经考核排在末位的(评定为优秀的除外),进行诫勉谈话,调整薪酬系数,限期整改。次年考核还是处于末位的进行警告,第三年考核仍排在末位的,要按照《*****公司组织人事管理标准》,免去现职或降职使用。
二、年度考核结果要和中层干部薪酬系数动态管理直接挂钩。
三、公司党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以适当方式向被考核中层干部反馈考核情况,提出部门工作及个人工作改进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一条 对被考核党支部的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周密安排,按照规定的时间搞好考核的组织和配合工作。
二、中层干部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充分的准备,认真总结归纳一年的工作、学习、履职情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部门工作和个人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提前分别撰写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填写好规定填报的各种相关表格。
三、对中层干部考核需要报送的相关材料和各种表格,由党委工作部按照规定的时间统一收集,及时报给考核组。
四、考核期间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得外出,如有紧急特殊情况须向公司考核组请假。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从2011年开始实施。
公司中层干部年度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准确地评价中层干部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及履行职责情况,客观公正地对中层干部进行监督和激励,推动整体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经厂部研究决定,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年度工作考评。
一、考评对象:科玛公司全体中层领导干部(主任、副主任、部门负责人)。
二、考评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考评。
1、思想素质:包括落实方针政策、遵规守纪、团结协作、职业道德等方面。
2、工作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业务专业水平、创新应变能力、业务知识掌握运用和履行职责等方面。
3、工作作风:包括工作态度、民-主管理、团结职工、出勤状况等方面。
4、工作业绩:包括完成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工作整体绩效等方面。
5、清正廉洁:包括廉洁自律及遵守公司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制度等情况。
三、考评组织:考评小组由公司厂级领导、办公室主任组成,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四、考评办法:由考评小组成员结合被考评人全年工作表现对照干部评测表逐项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估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评定档次标准。
五、考评标准:采取百分制测评,测评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测评为优秀的人数不得超出干部总人数的20%;测评综合得分80-90分之间为称职,测评综合得分70-80分之间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
六、要求:
1、考评小组成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对公司的发展和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测评表,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公正。
2、严禁考评过程出现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现象。 附表:中层干部工作评测表
公司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
一 、总 则
1、为了提高和改善中层干部绩效,公平、公正地评价中层干部的岗位业绩,激发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科室、生产、捡矸、洗煤厂以及地面各小组。
3、建立健全中层干部档案
二、考核方式
1、中层干部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方式。
2、月度绩效考核指日常绩效考核,考核对象为公司全体中层干部,组长以上人员。由企管科牵头组织考核。
3、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会同班子成员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工作)经营任务以及单位(科室)职责,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出每月班子成员各自的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目标任务预算出所需费用(费用预算表需列明细表)。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企管科备案。
4、次月3日前,由企管科牵头对中层干部上月表现先进行职工评议,再向各部门主管领导送达中层干部月度考核表,各主管领导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填表。最后由企管科协同矿领导综合评议。
5、严禁利用职权对职工评议,进行打击报复、违反考核纪律。一经发现扣考核分2-10分。
6、中层干部应在绩效考核表上签字。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 1
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7、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和加薪主要依据。
8、企管科根据本月表现进行考核。填写中层干部月度考核表。并纳入中层干部档案。
9、出勤奖惩记录和各项经济指标由企管科月底统一整理并进行考核。
10、月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根据单位员工考核、公司组织考核和公司领导考核情况,形成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依据。
三、 考核内容
1、 每名中层干部按矿上制定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按照龙马煤业中层干部考核条例和月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附考核表)
2、月度考核内容为当月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分为四个评价等次:圆满完成、(90-100)达标完成(85-90)、勉强完成(80-85)、尚未完成80分以下。
3、 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为月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即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和平时综合表现。主要项目包括责任心管理能力执行力工作效率创新能力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出勤奖惩管理等七个方面,分别占到总分的15%、12%、15%、15%、12%、30%和10%。(详见公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表)
4、 经考核分值在90-100奖励5%工资,分值在85-90正常工资,分值在80-85降5%工资,70-80分以下降10%工资。70分以下原则上降职,连续三月在80分以下降职,连续三个月考核分值处于末位或一年以内考核末位次数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末位降职。
5、 各级中层干部要加强与部属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与部属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指导部属改善、提高绩效,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与管理水平。
四、 考核评价
2
1、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公司对中层干部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档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级。优秀档次应占到中层干部总数的20%,称职档次应占到中层干部总数的70%,基本称职、不称职档次应占到中层干部总数的10%。
2、优秀档次,给予表彰或奖励;称职档次,对工作给予肯定和表扬;基本称职档次,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原则上降级调整或免职;不称职档次,给予免职。
3、绩效考核结果是中层干部和各单位工作成绩的客观评价,是公司实施奖罚、改进工作及拟定培训计划等工作的决策依据。
4、 绩效考核结果存入中层干部档案。
五、考核原则
1、 月度绩效考核及年度绩效考核中,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各分管领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发现假报、瞒报或所报情况与事实有较大出入的现象,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企管科将随时到各单位对报送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4、考核者要高度认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自觉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地评价被考核者。严禁在考核工作中,利用职权之便,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或违反考核纪律。
六、 附 则
1、公司倡导各单位推行以目标管理和“德、能、勤、绩”综合表现为基础的绩效管理与考核。
2、通过推行绩效管理,引导各单位改变传统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改善和提高绩效。
3、本办法由企管科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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