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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普查 讲话稿

时间:2022-04-28 22:11:20 讲话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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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普查 讲话稿

同志们:

文物普查 讲话稿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启动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9月4日下午,宋北杉副主持召开山西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讲话,对我省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也将下发本次会议纪要。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山西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大会。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标志着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局党组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已经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现在,我讲几点意见。

一、 充分认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

建立文化遗产的调查和登录制度是世界各国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经验。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博大丰厚的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系中华民族血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具有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国务院做出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战略决策,是新时期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我们进一步夯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实现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宝贵机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高度重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文化遗产资源不可再生、失不再来。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护好文化遗产资源。当前,文化遗产事业正处在关键时期。开展文物普查,可以促进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研究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高速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课题,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自觉调整保护文化遗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摆正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统筹继承传统文化与建设现代文明的关系,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是全面了解国情国力的重要途径。今天,文化已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开展文物普查,可以全面真实地了解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准确把握文物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为正确制定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科学、翔实、全面的基础数据,为党和政府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为文物工作者和各类科研人员提供准确的研究资料,为社会公众提供权威的文物资源信息,促进文物事业的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三)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是新时期文物保护的重要实践。目前,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巨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使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由于当时条件限制而出现的文物遗存被漏查、未查以及后来因为自然和人为等原因,使不少文物遭到损毁或者消失,上世纪开展的两次文物普查成果已经不能准确反映今天文物遗存的现实状况。二是随着人们对文化遗产认识的不断深化,文化遗产内容也在不断丰富,过去一些没有认识到的宝贵资源,比如工业遗产、乡土建筑、文化景观、文化线路、文化空间、老字号等,其重要性已经日益凸显,应当及时纳入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必将适应新形势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客观要求,拓展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的视野和范围,实现文化遗产的全面、有效保护。

(四)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是夯实文物保护基础的重要契机。文物普查是文物保护的重要前提,是富于创造性的保护行动,直接关系到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建国以来,虽然我省的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文物保护的基础工作依然比较薄弱,历史欠账很多。我们要充分把握住本次普查的大好契机,积极、主动、广泛地做好文物调查、登记工作,使更多面临险境的文物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和切实保护,带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的确定、标志说明、文物档案、保护机构等基础工作建设,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整体水平。同时,文物普查又是一个大舞台、大熔炉,可以培养锻炼我们的专业人员,提高文物保护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是文物保护社会化的重要手段。文物普查是一项社会性工程,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因此,宣传工作要先行。要制定一个全面的宣传计划,突出各个阶段的重点、热点、难点,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种活动,尤其要通过各级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宣传文物普查知识,宣传文物资源优势,宣传文物保护事业成就,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工作方针,宣传文物工作在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的独特作用,造成声势,形成高-潮,使广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明白文物保护政策,了解文物资源价值,熟悉文物保护知识,提高文物保护意识,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进文物保护的社会化进程。

总之,本次普查适应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新的趋势,是我国文物工作者的一次全行业大练兵,是各级党政机关干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大培训,是社会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大宣传,事关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们文物部门和文物工作者,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国家和民族、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文物普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握文物普查的重要机遇,确保这次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圆满成功。

二、准确把握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环节

本次文物普查面积大、范围广、时间长、任务重、人员多,是一项繁杂浩大的综合性工程。因此,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切实做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的工作。

第一, 深化文化遗产理念。今天,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域也在不断地扩大。我们应当充分认识以下六个突出趋势:一是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素方面,从重视单一要素的遗产保护,向同时重视由文化要素与自然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混合遗产”、“文化景观”保护的方向发展;二是在文化遗产的保护类型方面,从重视“静态遗产”的保护,向同时重视“动态遗产”和“活态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三是在文化遗产的保护空间尺度方面,从重视文化遗产“点”、“面”的保护,向同时重视“大型文化遗产”和“线性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四是在文化遗产保护的时间尺度方面,从重视“古代文物”、“近代史迹”的保护,向同时重视“20世纪遗产”、“当代遗产”的保护方向发展;五是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质方面,从重视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保护,向同时重视反映普通民众生活方式的“民间文化遗产”、“世间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六是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形态方面,从重视“物质要素”的文化遗产保护,向同时重视由“物质要素”与“非物质要素”结合而形成的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因此,我们要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极大地拓展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域和空间,将更多的文化遗产纳入保护范围,促进我们对祖国文化遗产的认识水平和保护管理能力取得显著提高。

第二、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做好普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此,省局走访了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史志院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寻求专业支持和合作,并多次与市级文物部门和有关专家座谈,研究有关技术重点、难点问题,已经形成了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方案共分十个部分,对我省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具体的安排布置,既符合国务院精神,又突出山西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市县也要根据本地区文物资源分布和人员力量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当包括普查的意义、重要性、目标、计划、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需要掌握的一些问题,让各部门都能了解此项工作,做到统筹考虑,步调一致。

第三、着力创新普查方法。本次普查既要熟练掌握传统的普查方法,又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规范相关的技术指标,精心设计和建立统一的数字不可移动文物技术平台,着力提高文物普查的科技含量和工作效率,增强文物普查相关标本、数据采集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安全性,为文物工作的数字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充分利用已有成果,比如今年刚刚出版的《中国文物地图集山西分册》是我省以往文物普查成果的总结,应当作为这次普查的重要基础资料。再如我省已初步研发出的“古建筑数据采集软件”,要在部分市普查工作中投入使用,既对软件进行测试和修订,又对国家普查软件的指标量、信息量和文物保护单位系统信息方面做出提升,在全国率先建立古建筑数据信息库。可以考虑组织省考古研究所、国家博物馆考古部、忻州市文管处等单位对忻州市滹沱河流域古文化遗址,进行拉网式考古调查,采用国内最新的考古调查方法,将遗迹、遗物全部标注在电子地图上,利用电子技术,对这一流域历代遗址的分布状况,文化特征进行分析,推动区域学术课题研究的深入开展。

第四、积极扩大普查成果。本次普查是一个综合、多元、立体性工程,不仅要新发现更多的不可移动文物,而且要全面调查我省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现状和变迁,获取我省文物保护管理各个方面大量重要的基础数据信息。要改变过去单纯业务的思维模式,既要关注遗产本体,也要关注和研究周边环境;既要注意保障遗产保护范围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也要考虑保护管理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既要记录其“物”的价值,更要关注其鲜活的人文价值和文化内涵,进一步深化对文化遗产价值的再认识。要通过文物普查,更清晰地了解和分析我省文物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和掌握文物保护工作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文物保护政策性、制度性成果,推进文物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我省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的整体水平。

第五,实事求是普查登录。目前,我国受法律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依然偏少。这不仅与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不相称,也与我国广袤的国土面积以及应得到保护文物的存量和价值不相称。 根据当前保护和抢救文化遗产的需要,本次普查应当坚持“宜宽不宜紧”的原则,首先立足于多保护,以免遗珠之憾。在文物普查过程中,凡是符合认定标准的文化遗存,要实事求是地严格按照文物的价值和普查的标准规范进行认定、登记。同时应及时对所发现的珍贵文化遗产予以科学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尽快将其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依法予以有效保护。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本次普查一定要十分警惕和注意克服以下问题,比如“文物普查项目列入越多包袱越重,文物保护单位定得越多责任越大”的观念、主观意志决定文化遗产数量或者采取“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的做法,都是错误的甚至是违法的。要把文物普查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社会大众尤其是领导干部,站在积极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文物作为稀缺的文化财富,是当地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而不要站在消极或短期行为的角度,把文化遗产视为一种“包袱”或负担。要让大家真正明白,普查的文物数量多是有利于地方发展的好事,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都是重要的“财富”和资源,使文物普查工作能够实事求是,健康进行。

三、全力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顺利开展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涉及范围广、质量要求高,工作任务重。我们各级文物部门作为此次普查的主力军,必须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和国家文物局的相关要求,充分认识文物普查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全面动员、精心组织、科学运作、扎实推进普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文物普查是由政府主导并组织实施的重要国情国力调查。省政府对本次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已经成立了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普查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并对各市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要求,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文物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文物部门要把文物普查作为近几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十分繁杂的情况下,各级文物部门必须合理统筹安排,调整工作重心,尤其要抽调专业人员充实到普查一线,确保每个普查队都能配备业务强、素质高的专业人员,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收到实效,不走过场。

9月17日,国务院将召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动员大会,会议要开到县一级。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要通过此次动员大会,广泛、深入地动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全面部署和扎实推进文物普查工作。因此,各地文物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组织好收视收听。

(二)协调一致,深化合作。文物普查不单单是文物部门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起协调共进、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作为文物普查的主力军,各级文物部门要主动和各有关部门协调普查工作,深入了解各部门对文物普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在各自领域的优势条件,拓展文物普查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文物普查的影响范围,取得更加丰富的工作成果。日前,民政部、商务部、水利部、交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测绘局、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分别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文向所在系统布置了文物普查工作,我们要带头行动,认真付诸实施。文物普查是一次政府行为,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统计部门主要协助做好普查数据资料的管理和发布工作;测绘、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主要协助提供已有的数据资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学生实习和科学研究,积极参与普查工作;各类文物使用单位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积极配合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全力做好普查工作。

(三)落实经费,强化保障。经费保障是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按照国务院要求,这次文物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财政部非常支持文物普查工作,已经落实了有关资金,并将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一定支持。我省也一样,省财政厅正在确定今年的经费预算,将予以大力支持。各级政府也要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文物部门要全力配合财政部门,实事求是地提出普查的经费需求,并指导督促用好普查资金,将普查的专项经费真正用于文物普查项目。各级普查机构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对于铺张浪费、挥霍奢侈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与此同时,各地也要优化普查条件,除经费外,在设备、交通、食宿等方面予以更多更大的支持,保障普查人员更好地工作,顺利完成任务。

(四)抓紧试点,搞好培训。本次普查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尤其是扩大文化遗产保护的范畴,着重加强对工业遗产、乡土建筑、文化景观、文化线路、文化空间、老字号、近现代优秀建筑、当代遗产等以往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文化遗产种类的普查工作。而且,本次普查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这是本次普查区别于以往普查的新特点、新优势,也是本次普查面临的新问题、新难点,将直接关系到普查成果的质量以至于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因此,要组织搞好试点和培训工作,使普查人员能够树立一个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准确掌握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标准规范、信息采集录入等方面技术、要求,检验普查的标准规范、软件设备、技术路线、组织模式等各方面在实际工作中的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在当地具有相对普遍性的实际问题。普查工作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颁发专门的普查资格证书,确保普查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今天动员会后,首期普查培训班就要开学。10月份,省局将组织有关市文物普查队负责人,集中到运城市盐湖区进行试点。

(五)积极宣传,扩大影响。文物普查是我国当前最大的文物保护工程,也是将文化遗产保护理念送进千家万户的文化工程、教育工程、民心工程,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性的集中体现。文物普查规模浩大,仅仅凭借文物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能胜任的,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因此,宣传工作要先行。要紧紧抓住文物普查的契机,制定一个全面的宣传计划,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种活动,尤其要通过各级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次文物普查知识尤其是文物资源优势、文物遗存重要性和特殊性、文物保护政策法规以及文物保护知识等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造成声势,形成高-潮,使全社会了解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意义,努力推进文物保护的社会化进程,使普查工作成果最大化、最优化。

同志们,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意义重大,任务光荣。山西作为我国的文物大省,理应在本次文物普查中创新思维、积极投入、走在前列。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各项工作,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整体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保护祖国文化遗产,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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