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讲话稿

时间:2022-04-28 08:27:14 讲话稿 我要投稿

宪法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宪法讲话稿

今天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首先让我们牢记12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日,今年活动的主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何为称为根本大-法,就是我国的其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要以宪法为准绳,不得与宪法相矛盾。其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工作的最高法律依据。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方法、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于1975、1978、1982年作了3次修改。现行的是1982年12月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关于教育的规定有如下特点: ①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作用。《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宪法》第四十条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③明确规定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的任务。《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这对于提高全体人民的文化科学水平具有重大的意义。

④把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一致起来。《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根据这个总的原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中的教育条款,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工作的经验总结,是制定各种教育法规的依据。

老师,同学们,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用宪法武装我们的头脑,规范我们的行为,做一个爱国懂法的合格公民!

2015年12月4日

首个宪法日大会讲话稿2016-03-05 19:10 | #2楼

同志们、市民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全国首个宪法日。,我们在这里举行隆重的国家宪法日暨四中全会精神宣传活动。纪念这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日子,目的是要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今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依法治国重大决策,这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宣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部署、总动员,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一举措,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其既显示了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信心和诚心,也标志着我们国家的依法治国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程。

1978年,我们党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成为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就是在这次会议上,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深刻吸取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借鉴世界社会主义成败得失,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我们制定了我国现行宪法。同时,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分别对我国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多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同志们、朋友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是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制社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制陈仓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是加大宪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法治观念。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水平。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让法制宣传贴近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群众、推动社会法治实践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是继续抓好党政部门的学法用法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意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带头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要进一步增强学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政的本领,努力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模范。

四是加强普及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的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优势,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活动,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五是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健全和创新普法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方式。要紧密结合单位、行业的实际和特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同志们、朋友们!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扎扎实实把党的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为扎实推进法制陈仓建设,打造六区建设升级版,提供坚实的法制基础。

谢谢大家!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讲话稿2016-03-05 10:53 | #3楼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4”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5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宪法讲话稿2016-03-05 17:53 | #4楼

国旗下讲话主题演讲稿——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和-谐校园#e#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和-谐校园》。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和-谐校园。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现代社会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影响,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讲话稿范文2016-03-05 19:36 | #5楼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朋友们:

党的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国家第四部宪法,先后4次修正,是新时期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为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要求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设立“国家宪法日”赋予了宪法新的生命和力量,体现了党和国家强力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意志和决心。全市上下,广大群众务必要充分认识“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清醒认识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持做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全民依法办事。

要着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是维护宪法权威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关系到依法治市的进程。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真正让宪法观念和宪法基本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群众学法守法,在全社会形成遵宪用法的良好风气。

要切实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形成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发自真诚的信仰。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更好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发展基层民-主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要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深化政务、村务、党委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保证人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要更加注重并善于用法律手段正确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广大干部群众都要依法维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尊重他人的各项权利,形成人人守法、人人尚法、人人护-法的良好氛围。

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机关的职能作用。宪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这是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的神圣职责。要大力支持人大及其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确保宪法的规定得到更好地落实。要强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行政机关在贯彻实施宪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打造法治型、服务型政府。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要加强党的领导,着力提升依法执政能力。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执政有机统一起来,切实提升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遵守宪法的模范,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按照宪法办事,带动全社会严格贯彻实施宪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总之,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切实抓好宪法实施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打好打胜扶贫攻坚战,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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