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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务出差报销标准
一、费用报销标准
1、交通: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的车、船费等,凭票据实报销。12小时车程能抵达目的地的,原则上坐火车(硬座);如果没有硬座需要坐卧铺的,必须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超过12小时且没有夜车的情况下原则上坐飞机。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市内交通以轨道交通、出租车方法为宜。
2、住宿及伙食补贴:
出差期间如果有招待行为,按餐扣除。超过14天,补助将按80%发放。销售员出行交通及住宿均计入销售成本,年底统一考核,补助不计入。各驻外办事处销售代表由各办事处负责人参照公司标准管理。
3 、通讯费:
公司有明文规定了年话费标准的人员,平时按月审核话费耗用进度,年底统算;其它科室人员经本部门主管签证,确属因公费用部分准予报销;供应部采购人员及小车驾驶员凭话费清单,扣除私用话费后的话费给予报销。(安装人员电话费由安装部负责审核,根据安装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人员以及核定电话费标准。)
6 、业务招待费及礼品:
公司销售人员报销业务招待费、礼品费用,按其本人年合同总额(已经开始执行的合同额)的5‰范围内控制报销。
7 、其它费用
驾驶员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一律不得报销。
二、费用报销规则:
为加强掌握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费用报销,要认真进行报销前初审,注明报销事项情况属实。末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的报销单,财务人员不介予审核和报销。
以上规定望各部门及全体员工遵照执行。本规定由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公司以前相关规定由此废止。
2015年12月16日
公司财务差旅补贴报销制度
财务报销制度是指公司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并依据这些制度对公司各项日常费用的开支进行严格的计划、核算控制、将公司的各项费用控制在尽可能合理的范围内,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帮助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树立成本意识。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准确核算和监督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
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
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 本公司人员报销费用及借款,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一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按批准额度填写《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出纳处办理借款。
(二)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三) 借款销账规定: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
(四) 原则上本着“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二条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二) 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人员复核→核总经理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交通费、业务招待费、资料费等。
第二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对应的真实合法的票据,,按实际花费金额填写《费用报销单》。
〖交通费〗
①公交车费的报销:凭公交车原始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
②出租车费的报销:各部门员工在市内办事原则上应乘坐公交车,如遇紧急情况或陪同客户等特殊情况无法乘坐公交车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填写《车费支出明细》列明往返地点、业务内容、乘坐出租车原因,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报销人员凭出租车发票报销。
公司出差报销制度
第1条:总则
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3、本制度涉及审核批准的事项中,权责单位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第2条:出差类型: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⑴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部门经理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⑶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由其单位经理或公司权责单位审核批准。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⑴远程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远途出差在其区域有公共汽车直达目的地的,须乘坐公共汽车,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经其所属权责单位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予以适当补贴油费,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共汽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3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核决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2、部门经理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3、部门主管出差,报请副总经理审批;
4、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请经理/部门主管审批;
二、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单位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出差员工(总经理及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人力资源部处办理考勤登记。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单位审核批准;
第4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2、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5、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公司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院领导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公司出差费用报销规定
1、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乘坐火车、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按时报销。
2、 公司各部门经理(含副经理)乘坐火车按硬卧票、飞机按普通仓位报销。
3、 公司其他人员,乘坐飞机需经总经理批准方能报销。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卧票,未购卧票的公司按硬座票额的50%给与补贴。
4、 出差乘坐长途汽车按时报销。连续乘车路程在500公里以上的(不通火车的)可以报销卧铺票,并每次报销60元的补贴,乘车途中不再报销伙食补贴和住宿费。
5、 出差人员乘坐各类包车,未经总经理批准不予报销。
6、 出租车票,实行从严控制、从严审核。确因工作需要而乘坐出租车须分管领导批准,并实行限额控制、报销。
7、 符合报销出租车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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