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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我校人事工作服务,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
2.加强组织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3.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备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人事档案。
4.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具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当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温、湿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5.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6.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7.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人员的全面材料和涉及个人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材料,严禁任何人携带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合和娱乐场合,不得在电话或公共场所中谈论或汲及到有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内容。
8.对利用人事档案的人员,进行保密宣传,以防边阅档案边议论档案内容。
9.人事档案材料的转递,严格密封,通过机要传递或专人送达,尽量避免本人自带。
10.人事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密纸处理或销毁。
11.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但领导或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时,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天。
12.属归档的材料,及时转入本人档案,须转递的档案,做好移交签字登记手续。
13.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
14.发现泄密事件,认真处理。
二、归档制度
1.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工作调配、干部任免、组织发展、职称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学历变更、工资套改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廉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相关部门应配合人事处及时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材料归档范围具体见附件。
2.校属各单位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确定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本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
3.每年引进毕业生及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报到之日起两个月内转至我校,没有特殊情况而逾期不到或材料不全的,学校将缓发其工资与津贴,并暂停兑现其他相关待遇。
4.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格式规范、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备查价值。需经有关部门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档。
5.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需经人事处负责人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6.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7.每年引进人员要填写干部履历表或补充表,充实干部人事内容。
8.对收集的材料,要做好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三、鉴别制度
1.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鉴别,未经鉴别,不得随意归档或擅自销毁。
2.鉴别工作分别在接收材料归档时和整理过程中进行。
3.鉴别要以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确保真实、完整、精炼、实用。
4.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对不该归档的材料,要区别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5.人事档案材料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四、整理制度
1.整理人事档案,要先对缺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并备齐卷皮(盒)、目录纸、衬纸、切纸打孔机(缝纫机)等必备的物品和设备。
2.整理要做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和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3.整档人员必须熟悉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掌握整理人事档案的有关规定和基本方法技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整理工作。
4.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5.人事档案按新《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规范地整理,零材料及时装订入卷。
6.不得擅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按规定剔出的档案材料,必须认真登记,需销毁的材料,经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销毁。
7.整档过程中,要切实做好防火安全保密工作,整理室内严格吸烟,严防丢失和汇漏档案内容。
五、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事档案的人员原则上是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干部或二级单位书记、主任,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查(借)阅人应在借阅前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登记表》。
3.复印借出人事档案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公章,方能有效。校外单位和本校工作需要查用档案,须在人事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借)阅。
4.查(借)阅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查阅时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5.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6.档案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六、转递制度
1.递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一般情况下,不准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信不予办理。
3.递档案时,必在转出手续完备的前提下,须经人事处
有关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并由主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或电话催回,以防丢失。
4.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我校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人事处及组织部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事处有关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5.职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接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自动离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外调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方可转出。
6.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事档案室做好教工档案的转递工作。
7.不属于在职人员的代管人事档案,在档案转出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8.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要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有关人员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出登记表》。
七、核查制度
1.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的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提供利用的人事档案,再回收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理好的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4.出和接收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人事调动工作要求:
1、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批。
2、经教育局人事股同意后,开出书面通知给原学校。
3、学校凭人事股通知开出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单,再到人事股办理调动手续。
4、本人凭人事股开具介绍信及原学校工资转移单到新单位报到。
5、学校办理社保及档案转移。
二、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要求:
1、收集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规定的范围收集人事档案材料,及时将全面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收集、归档,充实档案内容。
2、整理制度:认真鉴别,分类管理,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份档案达到完整、真实、精练、实用。
3、核对制度: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半年或一年将库房内的人事档案和档案名册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人员调动,职务变更应及时登记;每年末,对库房内档案进行统计,确保档案的完整和有序。
4、转递制度:建立人事档案转递登记簿,凡进出档案须严格手续,逐一登记;转出档案必须完整、齐全,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并装订成卷,不得扣留部分材料或分批转出凡整理中剔除的待销毁的材料不得随干部人事档案同时转递;对转入的档案要认真清点,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加盖公章后及时退回寄出单位。
5、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列》的规定,不得在口头上,通讯中泄露档案内容和其他有关机密事项;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档案材料不得擅自转移,分散、销毁和丢失。
三、教职工业务文书档案管理要求:
1、设立档案室,对各门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每学年及时收集、归类。
2、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和管理,把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档案工作要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有总结。
3、学校领导要按规定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选派政治思想好,事业性强,并经专业培训的同志担任档案工作,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归档、借阅、统计、保密、按规定鉴定、销毁,按规定做好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5、按不同门类编制档号,排列上架,做到按规定接收、移交、鉴定、利用等登记工作,确保安全完好无损。
6、归档的文件要做到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等不规范的书写材料。
7、学校领导要根据上级要求,积极更新档案管理技术手段,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学校教学、科研检查和其它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实验中学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教职工应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政治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国际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职工参于一切违法违纪活动。
第三条 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校工作,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一)、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学校要经常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负责任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聘。
(二)、 教职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旷工。教职工应病、应事必须请假,具体操作程序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三)、 教职工在上班、开会期间不准会客,不准谈天,不准做家务事,不准带小孩。
第四条 教职工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一)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者,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二)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对侮辱学生,强迫学生退学、转学者,视情节予以处分。
(三)严禁教职工利用学生办私事。违者按体罚学生论处。
第五条 教职工要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一)学校依据学校教职工分工不同,分别实行定时授课、辅导或定时、定点坐班的办公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必须专心办公,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溜岗,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二)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三)学校鼓励教职工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对教育教学科研取得成果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 教职工应谦虚谨慎,尊长敬贤,互相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一)教职工应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学校鼓励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凡有利于学校工作的改进,有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经采纳并取得明显实效者,学校均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教职工不应讲不利于学校工作和不利于团结的话。凡因此影响学校工作,影响同事之间关系的,依据情节、后果追究相关人责任。
第七条 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洁身自好。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牟取私利。禁止教职工利用学生升学、入校、编班、代购学习资料等借口向学生索礼、收费。有违者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办。
第八条 教职工应自觉树立良好形象,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以身示教。教职工在公共场所或上课时,不得着奇装异服:不能穿背心、短裤、拖鞋上课;不能在课堂抽烟,提倡在办公室、会议室不吸烟,逐步创建无烟学校。教师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成为学生的表率。具体参考学校《教师礼仪规范要求》。
第九条 学校对教师实行聘任制,教师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一)应聘的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件。
(三)教师在聘任期内,不服从学校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效果差或有违法的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1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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