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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制度管理

时间:2022-04-22 16:21:00 采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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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制度管理

.  集中采购和管理的原则

集中采购制度管理

1. 保卫物业部是全集团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管理的主管部门,凡涉及办公用品事宜均由保卫物业部负责。

2. 保卫物业部要设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为各单位提供质价相符的物品保证办公需要。

3. 集团所属各单位办公用品以部室、门店为单位设专人管理,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做好计划编制、物品领用和保管工作,

4. 财审部负责核算并制订各单位的预算费用和考核指标。

5. 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指标对各单位实施考核。

二、审批权限

购置办公用品、维修配件等、500元以下的由保卫物业部征得板块、门店、部室主管领导同意进行购置。500元以上的一律写书面请示,相关部室会签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的范围

办公所需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电脑、电脑耗材、电脑零部件、飞机票、火车票、邮品、印刷品、牌匾、灯箱、工作服、汽油及集团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所需物品等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四、集中采购程序

1.   各部室、门店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和经财审部核定、总经理批准的费用预算指标,使用统一表格《物品领用计划表》编制次月物品领用计划,经主管部长审核批准后,于每月20日送达保卫物业部,

管理制度《XX公司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http://cankao.gcw818.com)。

2.   保卫物业部根据各单位的申请计划、预算指标、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   保卫物业部根据领导批准的内容,对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成批大宗物品以招标的形式采购,其他零星物品采取货比三家的形式实施集中采购。

4.   保卫物业部采购用品后,由各企业、机关各部室到保卫物业部一次性登记领用。

五、 实施中注意事项

1.   计划内采购须填制《物品领用计划表》见附表

2.   购置计划需注明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并由主管部长、店长审核签字。

3.   各门店、机关各部室临时急用和超预算需购置的办公用品,需写出书面请示,报总经理审批,由保卫物业部负责采购,或由保卫物业部委托该部门自行采购。

4.   书面请示需写清楚原因、用途、价格、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

5.   电脑、耗材、零部件的申请,按照集团京东集办字〔2015〕1号执行。

6.   部分特殊专业用品原则上由保卫物业部购置,保卫物业部委托相关部门自行采购的,自采购后3日内需到保卫物业部办理相关登记报销手续。

7.   各、门店店长为实物负责人。

六、具体要求

1.   各单位的计划要依据实际需求和费用预算编制,不得虚做冒估超预算。

2.   按照先审批后购置的原则,未经审批购置的将不予报销。

3.   当月计划当月有效。本月未购置须次月重做计划。

4.   各单位和个人对管理的物品不得挪做私用、避免浪费、损坏和丢失。

5.   保卫物业部采购所需用品时,须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经招标或审批同意,逐步建立资信度高的采购基地,建立互惠合作伙伴关系,长期合作。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企业,机关各部室。

本办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解释。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2015-12-16 12:52 | #2楼

为严格执行省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轻用药负担,根据《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江西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应成立由分管院长,药剂、采购、临床科室主任、药库及药房负责人组成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小组。

二.医院必须参加省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对应当公开招标采购的品种如实列入医院招标采购需求品目,不得故意规避招标。

三.药库应认真按药品招标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药品招标的信息资料(如需求品目、计划采购量、现行采购价等),做好参与招标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四.遇有招标中的重大问题,院药品招标管理小组应会同院药事委员会讨论,集体决策;形成的决定须加盖医院公章方可上报。

五.药品采购部门、药库及药房等应严格按规定做好每一轮药品招标执行前的清库工作;按时执行中标结果,准确调整中标药品的临时零售价;切实维护招标的严肃性,维护患者的利益。

六.药品采购部门应在中标药品购入之前,完成相关药品生产、经营(配送)企业资质材料的审核、查验,与之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留存中标单位的“一证一照”复印件及业务人员“授权委托书”等必备材料。

七.在药品招标采购的执行过程中,严禁擅自从非中标(配送)单位采购招标药品;严禁采购、使用纳入招标的非中标药品;临床科室不得故意申请使用非中标药品。

八.遇有中标(配送)企业不能供应中标药品时,应要求其出具不能供药的书面证明,并报省药品招标办公室;遇有临床重大抢救等特殊情况,需使用非中标药品的,应在采购后及时报省药品招标领导小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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