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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1. 档案库房保管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提高档案管理质量,特制定库房保管制度。
1.1 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档案库房。
1.2 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档案库房设置灭火器材,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失效及时更换。
1.3 搞好档案防虫工作,每年春季在密集架及档案柜内投放灭虫药一次。
1.4 加强档案的防尘、防潮工作,经常打扫和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定时测定温湿度并进行有效调控,防止档案因过热潮湿变质。
1.5 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对档案的保管、保密、利用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霉损、虫蛀、失窃等现象,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6 档案柜架排列有序,统一编号,建立档案存放地点索引。
1.7 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1.8 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闭电源,关窗锁门。
2. 档案室保密制度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根据国家《保密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1 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文件、图纸、资料以及上级和本单位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材料、文件等,均系保密范围。
2.2 本中心档案室是本中心的机要部门,档案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积极做好宣传、防范工作,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2.3 档案室所保管的保密文件,要妥善管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2.4 机密档案与文件要设专柜保管,发现失密或泄密事件,要立即报告,对造成失盗和泄密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按《保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5 对准备销毁的机密文件资料,必须填写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指定地点销毁。并由两人以上负责监销。
2.6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保密制度办事,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
2.7 对非单位人员利用本中心档案时,应详细了解其利用目的,不得随意向他们提供本省各种疾病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等档案资料。 编制人/修改人: 校核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季度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季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舲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复印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 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 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 舲。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档案保管保密制度和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为切实保障涉密档案的安全,特制定应急救援涉密档案管理措施。
一、本单位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应急救援涉密档案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档案保密管理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涉密档案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档案的保密管理责任。
三、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涉密档案保管库房,按铁门、铁窗、铁柜 “三铁”标准建立涉密档案存放设施,配置必要的监控、防火、防潮等设施。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关门落锁,发生工作调动时应办理资料管理交接手续。
四、对涉密档案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档案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档案,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档案数据。确需复制的,应报原提供成果的测绘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原档案提供部门登记备案。
五、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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