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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值班制度
1、行政总值班人员与安排
(1)行政总值班领导:总经理、院长、总经理助理、业务院长;
(2)行政总值班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轮流担任;
(3)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每月底由行政人事部安排下月行政总值班安排,并送达院领导、总值班员、各科室、导医台、保安大门岗等处。
2、行政总值班工作要求
(1)当天8:00--22:00总值班人员必须在医院工作岗位,22:00以后可以回总值班房休息;
(2)总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带头严守工作岗位,着装规范,佩戴工作证,不饮酒,不脱岗,确保保持24小时个人通讯畅通;
(3)节假日总值班人员按照当月总值班安排进行,与节假日休息安排冲突时,可在行政总值班事前或事后调休;
(4)若在总值班当夜0:00点起床处理问题耽误休息的次日可补半天休息;
(5)因特殊公务无法保证当日或次日值班时,自行安排好其他值班人员替换值班,并告知行政人事部;总值班人员无故缺勤按旷工并通报批评处理;
(6)总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大胆工作,敢说敢管,不怕得罪人,按照行政总值班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工作。
3、行政总值班工作职责和任务
(1)全权处理非办公时间行政及医疗工作中所发生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如客户投诉、医患纠纷、信访接待处理等,并负责安全保卫和医院各项临时性行政事务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重要指示和紧急通知,承办相关事项;协助协调相关临床科室处置急诊急救问题,为临床一线科室提供服务;必要时,应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并及时请示当天总值班院领导;
(2)总值班员有统一协调权,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各单位要服从总值班员统一协调管理;
(3)对涉及本院的重大问题,如灾害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治安、刑事案件等,制定紧急处置措施,安排人员保护现场,按《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情况;
(4)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急诊,临床科室值班人员按有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置,在执行该制度中遇到技术性问题时,首先报告科主任或直接报告医务部主任,急诊过程中遇到必须由参与急诊以外人员协助时,及时向总值班员报告;
(5)总值班员应尊重急诊科或其他临床科室人员对抢救病人时的服务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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