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公司部门请假制度
(一)上班时间:
冬季时间安排:上午7:30-12:00,下午1:30-5:30;
夏季时间安排:上午7:30-11:30,下午2:00-6:00。
(二)请假、休假安排:家在北京月休假4天,但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1、考虑部门工作安排不间断;
2、自己安排好自己相关事情,提前预计及无特殊情况不能超4天;
3、职员请假需执行经理批准,执行经理请假需项目经理批准;
4、请假未经批准离岗1次罚款100元,2次罚款300元,3次调离;
5、上班时间迟到早退1-3次以警告处理,超4次处罚50元一次,并通报批评。
(三)信息交流制度
各部门需下发的文件(文件含施组、方案、交底各种标准要求,奖罚标准,隐患、通知等),一切以收发文形式下发并要有登记。项目部人员需了解的文件,一律以文件传阅单形式下传并经全部人员签字认可,不再下发至个人。
(四)做事流程制度
做任何事情做到事前有标准,事中跟踪检查落实的情况,事后有总结、改进、罚款的制度。
(五)办公室管理制度
1、电脑由主要使用人负责保管、维护使用,对其负责。
2、上班时间不许上网、聊天、挂qq、玩游戏,发现一次警告,第二次处罚20元。
3、无特殊加班需要,项目部晚上11:00必须锁门,关灯,关空调,关电脑电源。
4、办公用品的领用需做好登记。
(六)报表呈报制度
1、各部门每月需上报公司的表格,按流程图逐级上报,具体做法参见流程图。
2、报表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报送各种报表,因此造成的问题由负责人负责。
公司请销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公司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职员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管理体制中一项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旨在加强请销假、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管理规范化。
第三条 凡公司职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条 公司职员须认真遵守考勤制度。
公司指定责任人负责考勤。考勤员要按考勤要求逐日填写考勤表,记录考勤必须实事求是。
第五条 职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或者需早退,应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提出申请。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第三章 出差及请销假管理
第六条职员出差,由部门经理安排,出差地点、时间及工作内容应事前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说明。
出差结束,应在结束1个工作日内向部门经理汇报出差情况。出差过程中,根据需要随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工作进展和情况。
第七条职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到岗或者工作时间需要因私外出等,须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不到岗或未经批准离岗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职员外出,遇特殊情况,如:交通中断、突发事件等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公司时,须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说明情况,事后出具有关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病假。职员生病时,须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请假,事后提交医院证明或医院开具的诊断书。经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同意后按病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病假每月累计超过3天按事假处理。
第十条工伤假。职员因工作原因患病、受伤不能上班,经相关机构(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持医生证明,经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确认后按工伤处理。
第十一条婚假。职员在本公司服务期间结婚,持结婚证明书,给予婚假3天,晚婚职员另给婚假7天(含双休日)。婚假必须至少提前7天申请。
第十二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
1. 已婚女职员生育时,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假90天,难产或双生增加15天。休正常产假要提前6个月提出申请,说明计划休假时间,以便提前安排工作。
2. 女职员实行人工流产,持医生诊断,经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同意后,可休假15天(含双休日)。
3.职员实行节育、绝育手术,持医生证明,经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同意后,可休假7天(含双休日)。
第十三条丧假。职员的直系亲属(父母、妻子、子女)死亡,给予丧假三天,需赴外地处理丧事的,按照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丧假须至少提前1天申请。
第十四条员工在休假结束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销假。
第十五条所有请假须事前发电子邮件给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特殊情况可电话向以上人员说明。
所有请假须经过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批准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请假、销假均需向总经理提出申请,以总经理批准为有效。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每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者或者每次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者按事假半天处理,依此类推。
第十八条 职员出差未按程序请示或汇报,扣发工资50元/次。
第十九条发现考勤员徇私,不按照实际情况记录,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50元。
第二十条 旷工一天,按日劳动报酬的1.5倍扣除工,以此类推
第二十一条 事假不发工资和补贴。
第二十二条 病假三天之内发基本工资,超过三天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三条 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基本工资照发。
第二十四条 工伤假基本工资照发,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可按照相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伤残待遇。
第二十五条凡不按规定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不到岗,按旷工处理。
凡不按时销假到岗按旷工处理。
凡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按旷工处理。
同时公司有权向违反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影响公司工作者追索经济损失。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有限公司董事会所有。
************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九月四日公司请假制度
一总则
1.1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请假程序
2.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2.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2.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2.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三请假标准
3.1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四请假规定
4.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2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4.3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4.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4.5假期计算。
4.5.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4.5.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4.6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4.7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附则
5.1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5.2本办法自执行之日起试行
【公司部门请假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请假制度201605-11
保安公司请假制度05-11
公司休假请假加班制度05-10
公司请假考勤制度05-12
公司员工请假制度11-08
公司考勤与请假制度05-18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06-13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05-09
公司考勤请假制度范本05-17
公司请假制度(完整版)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