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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组织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手续:
1、请假要逐级审批。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事假有家长证明,并写好请假条。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大队部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若遇特殊情况,须通过适当途径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原则上不同意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来校请假并带走学生。
二、旷课、缺席的处理规定:
1、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或活动的,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分,并及时通报家长。
三、关于请假学生的补课:
学生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并或批准的,任课教师应在假后及时为学生补上所误的课。
玉山中学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凡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生升国旗、上课、课间操、劳动、军训及有关活动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应及时销假。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按旷课论处。
2、因病请假应有医院诊断证明或家长请假条(病假超过三天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突然因病不能来校,家长要及时通过电话或其它途径亲自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3、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事假应事先请假,经允许再行离校,不事先请假以旷课论。因突发事情不能来校,家长要及时通过电话或其它途径亲自向班主任说明情况。请事假者一周以内由本班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年级主任批准。
4、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事后应及时补假。如需要延长假期,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申请续假。
5、对于学生缺勤的课时计算:上课按实际课时计算;军训、社会实践等一天按六课时计算;其他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6、请假必须持已批准的假条到政教处履行请假登记,假满返校再到政教处进行销假。
7、学生考勤工作由本班班委会负责,每周向本班班主任报送一次考勤表。
8、任课教师负责所在课堂考勤。有迟到、缺课的学生及时报该班班主任。
学生请假制度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希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学,不迟到早退。上课期间学生不请假又不到校,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做好登记,出现问题由上课教师负责。
2、学生生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家长必须通过电话或亲自到校向班主任请假。学生无请假条班主任代写(并注明原因)。因病请假的,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病因调查,询问病情,并做相应记录。
3、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如生病等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4、学生如突发疾病,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必须及时联系家长,由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带领学生就医并履行请假手续。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5、学生请假填写学校统一格式的请假条,由家长陪同,班主任签字后生效,班主任有事不在由代理班主任签字。班主任批准后将请假条交给班级管-理-员统一保管。
6、住宿生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交-班级管-理-员,另一份交寝室管-理-员。
7、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负起责任,不能随便准假,必须见到家长或接到家长电话后可批准。如因不负责任出现严重后果由班主任承担。
凤岗镇中心小学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定:
1、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2、学生请假在一天(含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二天(含二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审批,请假二天以上五天以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教导处审批,超过五天(含五天)由校长审批。(经批准的请假条必须交-班主任保存备查)
3、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市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4、如未按上述要求请假,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凡家长未按上述要求请假,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二、请假操作程序:
1、任课老师每次上课前检查上课学生人数,发现缺席者,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2、学生因生病或有急事而未到校,打电话请假时(如果学生打电话请假则必须经过家长核实),班主任需向家长了解学生请假原因和请假天数,填写好请假条,按请假有关规定向学校领导逐级汇报,并用电脑信息告知全体科任老师。
3、如发现学生未经请假而未到校者,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确因特别紧急事件或本人病情危急的,则要求上报级长和挂靠行政。
三、中途离校请假操作程序:
学生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须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让家长填写好《请假条》和《学生中途离校放行条》后,由家长签名确认,并且班主任签字才能离校,《请假条》交由班主任保存备查,《学生中途离校放行条》由家长交给值班保安,才能离校。
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请假制度(试行)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二、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有学校卫生所或指定医院诊断书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三天以内的,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病假在三天以上至二周以内的,经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病假两周以上至一月以内的,由辅导员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病假超过一个月,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
病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三、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确需请假的,本人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能证明请假理由的材料。
事假三天以内的,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事假在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经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事假一周以上至两周以内的,由辅导员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事假两周以上,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
事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不予准假。
四、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五、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批准假期结束前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六、学生请假期间如果适逢公休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应连续计算。
七、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准擅自离校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八、学生日常考勤由辅导员及各班班长负责。请假由辅导员填写准假通知书,请假者本人持准假通知单报告班长及有关任课教师。请假期满须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
九、各班班长应认真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并将月考勤表及时上报辅导员。辅导员每月将考勤表报送学院办公室备案,由学院办公室汇总后留存备查。每逢节假日前后,各学院需将学生擅自离校旷课情况及时报送学生工作处。
十、本制度从二○○五年九月一日起试行。
十一、本制度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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