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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请假制度

时间:2022-04-20 17:52:13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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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请假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以往所发的文件与此有抵触的,以此文为准。

山东省请假制度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规定的假期代课金由学校支付,超过规定假期的代课金由个人自负),所有假期均应报批批后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按日扣发工资50元,并扣发当月奖金,如旷工累计超过一个星期,扣发全年奖金,学校领导发现擅离职守,应立即查清情况,书面通知本人及家属,并要其限期返校(通知书应留有存根),若其不听劝告,超过十五天未返校,按自动离职处理。按有关政策规定处分。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工资,如在离岗后十五天内。

二、签到:

学校实行签到登记制度,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每天上下班考勤登记工作,任何人不得托他人代签或替他人签到,否则一经发现,双方均按缺勤处理,并责其作书面检查,当天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缺勤半天。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出勤奖金。扣发标准按融政人[1998]13号、融财预字[1998]54号文件规定执行

4、其他有关病假的规定按融政人[1999]41号执行。

5、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事假第2条执行。

6、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7、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8、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

五、其他法定假期规定: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教职工除寒暑假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

2、产假:

(1)、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假期15—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者,假期42天。

(2)、没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90天;有办理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已上环),产假135—180天,夫妻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顾假。

(3)、晚育剖宫产,假期105天;

以上三种类型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全额发给,计划外怀孕流产者,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4)、怀孕期间的女教职工,确有困难的,经市级医院证明确有疾病可按有关规定批假15—30天;生育假满后确有困难的,可请哺乳假,按请假审批权限报批。工资发60—80%,并计算工龄,工资中不包含出勤和岗位津贴。

(5)、产假期满,因病不能工作的,经市级医院证明后报批请假,其继续休息期间的待遇,按病假规定执行。

(6)、女教职工在领取生育告知书后,怀孕期间经市级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并按病假处理。

(7)、教职工节育避孕手术后休息时间规定为:女扎休21天,男扎休7天,上节育环休3天。3、婚假:

教师双方均属晚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未达晚婚不给假。属于特批的享受3天婚假,代课自找,学校支付代课金。

4、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批准可视情况给予1—3天的丧假。

山东大学数学学院研究生请销假制度2015-11-19 15:54 | #2楼

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管理学生,使学院能详细掌握每一个学生的情况,数学学院党委特制定研究生请销假制度。

一、研究生因访学、参加学术会议、实习或私事需要离开学校,一定要填写《山东大学数学学院研究生请销假审批表》(见附件),导师签字后交给分管书记。如导师不在济南,导师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将意见反馈给分管书记。离校时间超过一周的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必须找分管院长审批、签字,然后将《审批表》交给分管书记。

二、研究生自费出国留学,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规定,应办理退学手续。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其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签署意见,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退学的研究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山东省教育厅备案。经学校批准退学的研究生,从办理退学手续之日起一年内,出国签证未获准者可申请复学,不复学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自费出国留学的研究生,离校前本人应将学校出具的退学决定书的复印件交给分管书记,并到学校宿舍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未办理退学手续,擅自离校出国,将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三、研究生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或山东大学批准派到国外学习,本人应将导师、分管院长、学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签字的《山东大学在校研究生申请出国(出境)审批表》的复印件交给分管书记。

四、研究生离校期间,不能将床位租给他人,若离校时间超过半年(含半年),本人应到学校宿舍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否则,责任自负。

五、所有请假的研究生回校后一定要及时向分管书记销假。

附:数学学院请销假审批表

数学学院党委

2015年9月8日

山东联创员工请假制度2015-11-19 21:43 | #3楼

一、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必须请假并填写《员工请假单》(所有请假必须附情况说明,病假必须有医院的证明),并且由直接领导签字后,申报办公室核准同意后方可准假,交考勤人员附贴在《考勤表》内,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计工资。

二、请假应事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的,必须电话请假,再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三、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办事必须跟直接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的时间,并办理相应手续,填写《员工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不足4小时(含)按半天计算,5小时(含)以上8小时以下的按1天计算。

五、员工每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21天,超过者,除不计工龄,并视具体情况做如下条款之一处理:a、按旷工处理b、调整其工作关系,将其调整到试用期待遇发放 。

六、员工请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单位并及时销假,并汇报主管领导,同时到考勤员处办理销假手续。不销假的按旷工处理。一般情况不允许续假,却因故不能返回,必须事先申请续假,如果单位通知限期返回,应按时返回,否则,本人申请无效。

七、请假期间的审批:须报公司办公室批准。

山东联创机械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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