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出勤与请假制度
第一条:加强医院考勤,请假管理制度,使员工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医院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8小时(遇有特殊情况经科主任认可后可安排延长时间)。
2、行政工作时间:早8:00 12:00;下午14:0018:00。用餐及休息时间:7:008:00;中午12:00 14:00;下午18:0020:00。
3、其它各职能部门按排班表进行工作和休息。并将排班表交人事部。
4、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到指定地由本人按时打考勤卡,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对迟到、早退、旷工处罚
1、凡未按规定上下班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者,即为迟到或早退,对迟到或早退者每次处罚10元,当月累计二次,按旷工2天处罚,当月累计三次者给予书面警告,当月累计5次、书面警告三次者,医院有权予以劝退。
2、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含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两 天工资,当月旷工两天扣除全部工资及各种补贴。当月旷工天(包括累计三天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三、假期管理制度
1、员工每周休息一天,休息时间由科主任安排,不允许累休、连休。
2、国家及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由医院临时通知为准,各部门、科室要安排好值班表报人事部。
3、工作年假,为体现医院以员工的关心,凡在医院工作满**年以上者可享受带薪年假5天(含节假日),但休病假连续十天或病事假全年累计十五天者(含十五天)不再享受有薪年假。
4、事假:员工因办私事不能工作者须请假,事假不得连续超过三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事假不予计薪。
5、病假:员工因病不能工作须请病假,急诊病休的医院证明最多不得超过三天,并持诊断证明经医务科主任签字,报人事部备案,方可休假。病假期间只给予基本工资的60%。
6、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于去世之日起三十日内分两次请满六天假,兄弟姐妹内外祖父母去世,可于去世之日起三十天内请丧假三天,此假期间给予基本工资。
7、婚假:员工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结婚为晚婚,正常婚假为三天,晚婚假量加7天,共计10天。此假需一次休完,不得挪作它用,产假期间只发50%基本工资。
四、请假制度
1、凡请假员工,均应提前申请,确应急难之事,可电话通知,但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凡请假员工,应提前申请,并填写休假单报人事部备案。
3、病假员工持诊断证明须医务科主任认可签字,由科主任审批报人事部备案方可休假。
五、请假标准权限
1、事假一天之内,由科主任审批报人事部,三天以上(含三天)科主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为有效。
2、病假两天之内,由医务科主任认可签字,科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方为有效,交报人事部备案。
3、科主任需向院长请假。
六 、
1、排班表排完上报后,原则上不准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次的员工,首先要填写调班申请,经科主任签字同意,报人事部审核后方为有效。
2、调整班次的员工名单,人事部当日要报总值班。
3、擅自调整班次的员工,除按双方基本工资的50%扣除外,因当班引起的工作责任事故,由双方责任解决。
七、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完善,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出勤休息请假制度
1、所有员工正常休息时,须提前一天填写公休条(口头无效),交负责人签字后递交予办公室当日值班人员,方可离开;如无上交公休条,按旷工处理。
2、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填写公休条,事后填写补休条,由物业经理签字认可后,交予办公室值班人员,否则按旷工处理。
3、超出每月规定休息时间外休息,需填写请假条,由物业经理签字认可后,交予办公室值班人员,否则按旷工处理。
4、所有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间必须打卡,上班时间到而未到岗,并未请假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而未请假者视为早退。如有特殊情况,请到行政部填写详细说明。
物业部上班时间:白班 8:4518:30
夜班 18:309:00
8:459:00 为小组早会时间,夜班、白班工作 交接,水电工组长安排当日工作。
2015年2月12日
学校教职工出勤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作风建设,健全学校教职工纪律,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提升教学质量,确保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更加有效,结合xx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请假的有关规定》,为此学校特制定以下出勤请假制度,供学校在量化、考评、评优、年度考核以及绩效工资时执行,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
一、 出勤:以教师请假及值日领导登记为准,实行每月公开。
1、迟到:教职工必须在打正式铃后进入课室、会场或集会地点,迟到10分钟以上作旷课一节处理。
2、旷课:包括早读、晚读、上课、晚课,旷课一节按旷工半天计算;升旗仪式,学校事先通知的集会、开会和教研活动等,缺席一次按旷工半天计算,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作旷课一节处理。
3、早退:未到下课时间或集会时间结束早退者,经值日领导发现作旷课一节处理,出现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
二、 请假
1、病假:请病假需说明病情,2天以内向教导处陈主任书面请假,35天向校长书面请假,5天以上向教育局人事股请假,并出示医院医生有效证明。如生病住院而无法亲自到校,应及时打电话或委托他人代课,到校后补齐请假手续。需住院者经批准后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如无需住院者,应自行调好课。如果请假教师未按要求出现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如果未请假离岗上报上级按
南雄市人社局关于职工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2、公假:教师由上级部门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培训、出差向校长请假,课程应自行调好,如时间长无法调课,则由学校教导处安排好课程。
3、私(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事要请假者,应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完善手续报送教导处后,方可离校。请假有课需请人代课,代课教师要签名,若值日领导落实无人代课作旷工处理,且此节课无教师上课造成课堂安全事故由原上课教师负全责;报名、办证、晋级等需请假可利用无课去办,要出示局证明,但时间不能超过一天。
4、请假最少半天计算,请假一节课作半天计算。
5、本人或直属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按市教育局的规定执行。
6、教职工出勤(需签到)、请假扣款全部纳入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执行。
7、请假时间超过学校批准权限的,以上级领导的批准为准。
8、不尽事宜由学校领导班子研究酌情处理决定。
9、以上制度从2015年10月16日起执行,9月份所有事项按原上学期规定执行。
xx-x学校
2015年9月16日
【出勤与请假制度】相关文章:
考勤出勤制度05-11
出勤考勤制度05-19
出勤考核制度05-01
出勤管理制度04-04
学校寝室出勤检查制度05-18
出勤和考勤制度问题05-19
员工出勤管理制度05-11
初中教师出勤考勤制度05-11
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04-01
销售部出勤管理制度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