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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制度模版

时间:2022-04-20 16:11:35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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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制度模版

为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中学生守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模版

第一部分:考勤点名制度

一、考勤范围

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上课、自习、实验、出操、大课间、晚寝、午睡、集会、运动会、各种活动等都应实行考勤。

二、考勤办法

(一)朝读、晚自习、上课考勤:

1、科任老师负责在三分钟时点名考勤,对于缺勤情况督促值日班干记入班务日志,对非正常情况及时通知班主任。2、值日班干实行常规考勤。

(二)早、中、晚饭后自习时间考勤:

1、班主任常规到岗时,清点学生人数,及时查清缺勤学生去向,没有处理落实绝不离开。2、班主任到岗离去后,由值日班干负责自习期间的考勤,记录早退、外出的相关情况,对非正常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三)晚寝学生的考勤:

1、班主任要及时到岗,进入室内逐个床铺清点学生就寝到位情况,对于未到学生要迅速查清去向,对去向不明的学生班主任要当即采取行动,到校园内外以及周边网吧等娱乐场所去查找,并且及时通知家长。2、班主任查寝离开后,由寝室室长负责就寝纪律,关注寝室成员动静去向,发现有人不在寝室要及时到值班室跟值班老师汇报,值班老师要及时查找并通知班主任。3、值日班干做好记载。

(四)升旗、开会等集体活动的考勤:

1、各班整队入场,由体育委负责考勤,对未到人员要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要查清去向并作出处理。2、值日班干做好记载。

(五)星期天下午到校的考勤:

1、班主任读报前清点本周到校情况,对未到学生要及时联系通报家长,对非正常缺勤的学生要求家长寻找,班主任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相关信息并予以协助。2、值日班干作好记载。

三、缺勤处理

1.走读学生迟到、早退一学期超过5次即取消走读资格。

2、对于非正常缺勤全期达5次,学生本人评优予以否决;达10次,按严重违纪予以处理。

3、对于非正常缺勤一月达3人次以上,不能评选文明班。

4、对于未执行点名请假制度的班主任和老师,要按章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部分: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个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 请病假时须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或外出参加比赛、竞赛等活动,由主管领导证实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二、请假办法

1.在校请假,手续应由学生本人办理,班主任要审清原因,从严掌握,并在学生离校前与家长电话核实,对于特殊学生要通知家长来接。在家请假,由学生家长前来落实请假手续或者由家长亲自打电话讲明事由,班主任要核实清楚并做好班务记载。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要办理续假手续,要求同上。

2.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集体活动时,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好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多长时间的假,何时返校上课以及离校时间),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办理请假手续。

3、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学生出入大门的凭证,一份作为班主任存档之用。

4、学生请假出入校门

① 门卫要严格审查学生请假条,必要时与班主任核实,符合要求后放行,留下请假条备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放行,否则以违反工作纪律论处。学生请假期满回校,要到门卫处和班主任处销假。

②遇到特殊情况,如学生生病或者其他异常,需要有老师陪同,且家长在门口等候的,门卫方可放行。

三、准假权限

1.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五天以内的请假,由年级主任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政教处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违规处理

1.手续未批,不得擅自离校,否则以严重违纪论处。

2.如果以欺骗手段请假,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班主任只想请假制度不严导致安全事故  ,将追究相应责任。                                                      

中学生 请假制度模板2015-11-18 12:19 | #2楼

1、严禁打着请假的幌子出校办无关的事情。

2、有事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必须出示请假条,禁止无故私自出校。如不向班主任请假,私自出校后,出现的一切意外事故与学校、班主任无关。

3、请假超过3小时,须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请假超过1天,家长必须亲自到学校向班主任请假;请假超过5天,家长须亲自到政教处请假;请假超过10天,家长须亲自到学校向校长请假。

4、请假期间,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5、请假后须按假条所写返校时间返校,如不按时返校,出现的一切意外事故与学校、班主任无关。

6、本制度从2015年6月7日开始实行。

学生请销假制度2015-11-18 9:49 | #3楼

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种学习任务,在校学生上课(实习)期间、课余休息时间以及双休日均不能无辜远离校园。凡因事或因病确实不能坚持学习、实习、自习、会议、劳动等,都必须按以下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或违纪处理。

一、凡请假者一律到辅导员(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学生请假条》申述理由。

二、学生请假需有正当理由,请事假的应写书面申请并附一定的证明材料。

三、学生节假日返校时,无特殊情况的,不准请事假,需延长返校时间的,须及时向系(部)说明情况。请病假的,须持县(市)以上医院的诊断证书方可补假(如医院证明等)。

四、请假三天以内者,须经辅导员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含一周)者,须经学生管理副主任批准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六、凡请假一周以上一月以内者(含二周)者,须报学生处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生效。

七、凡请假一月以上者,需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并由学生处通知教务处备案。

八、学生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让同学代替请假或事后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请假者,应事后向辅导员(班主任)说明情况,否则以旷课论处。

九、学生请假期间假条一律由班长(辅导员签字)保存,作为考勤依据。

十、学生请假获准后,在上课或集体活动时由班长向任课老师或有关部门(或人员)作解释说明。

十一、学生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先按假条上指定的时间到所在系(部)销假,由系(部)通知相关部门销假。

十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学 生 请 假 制 度2015-11-18 8:42 | #4楼

为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由请假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并如实填写请假条一式两份,班主任留存一份,学生离校时交保安存档一份;

2、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电话联系请假学生家长或家长本人来接,证实其请假事由是否真实)对学生的请假事由给予审核,无误后在学生请假条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3、班主任在假条“离校方式”一栏内注明家长来接还是其他,若其他必须注明“经家长同意该生以何种方式离校”;

4、出校门时请假人将已审批的请假条交给保安,保安审查核对无误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将学生的请假条留档存放;

5、批假权限:按照学生请假时间,各责任人分别予以签字。

①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②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年级主任审批;③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包括七天)由政教处审批;④七天以上由学校分管德育校长审批;

6、上课期间或晚自习(含活动)值班教师必须首先了解学生人数是否齐全(黑板的左上角写清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员等),发现异常,立即报班主任或级部主任,并做好相应记录;

7、请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班主任及时在请假条“返校时间” 一栏注明;

8、规定时间内没有返校的,班主任或级部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具体情况,若联系不上,班主任应及时将详细情况书面上报级部、政教处;

9、双休、节假日等学生未及时返校的,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立即电话联系,联系不上时上报级部、政教处、教导处;

10、学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好生初级中学请假、消假制度2015-11-18 11:21 | #5楼

一、请病假制度

1、白天正常上课时间,请假者需向班主任(若班主任不在校向值班领导或值班教师)请假,准假教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学生请假事由及起止时间。

2、请假得到批准后,学生需持假条到学校门卫登记并交假条; 遇学生生病严重,需要教师陪同就诊,或家长来接,门卫可放行。

3、不能按时返校者,须凭家长签名或家长电话告知班主任履行请假或续假手续。

二、请事假制度:(因一般家事或私事,原则上不予批假。)

1、学生若有事需请假外出,须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同意后再开出请假条。

2、请假条上要注明出去时间和回校时间,一张条只能使用一次。班主任或班长必须知晓学生离校和回校的时间。

3、假期后返校日,学生必须在规定时段内返校,未按时返校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班主任应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并在次日早上第三节课前查明原因并做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德育处。

三、 注意事项(一人一条,否则无效,班内设专人负责考勤。宿舍方面请假要求依然执行)

1、 学生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班主任审批。。

2、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含一周),须经班主任、级部主任双签字才生效。一周以上需在此基础上报德育处审批。假满后应及时消假。未请假或续假擅自缺勤者,按旷课论处。除学生父母外,原则上其他家属不能接走请假学生。

3、 学生返校后,要在门卫处登记表上注明返校时间,并到班主任处消假(班主任不在校内可先向班长消假)。

4、各班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请准假老师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

5、 门卫要注意查验假条及外出登记表,对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弄清原因,并与相关人员及领导联系处理。

6、晚自习放学后,学生凭胸卡(绿色)方可出校门。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有假条!

四、处理意见:

1、学校预备铃响起还没有进入教室,为迟到。放学铃没有响起,学生就要出大门或者走到学校门口者,为早退,班长负责填写考勤表。值周组也将加强督查工作。每月迟到早退达3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2、请假时间一月超过三天的为出勤率不合格。

3、连续旷课达到两天的给予警告处分,两天以上不足一周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旷课超过一周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超过两周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德育处每月公布一次各班考勤统计。

4、学生考勤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

云台中学学生请假销假制度2015-11-18 18:42 | #6楼

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的管理,严肃校纪,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决定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凡学生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应立即返校销假或续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缘由,在学生有充足的请假理由后班主任方予准假。

3、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安稳办审批。

二、请假程序

1、请假由德育处、安稳办、班主任负责管理。德育处统一印制请假条,班主任到德育处领取。

2、学生因事因病需请假离校,必须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

3、请假学生要在请假条上写明请假事由,注明返校时间,班主任准假后要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并注明准假时间。

4、住校生在校期间请假离校需要填写一式三张请假条,一张交给宿管人员,一张交给门卫室值班保安,一张带回家家长签字;走读生只填写两张请假条,一张交给门卫室值班保安,一张带回家家长签字。

三、准假权限

1、学生的请假,必须由班主任审批;如果班主任不在学校由年级组长审批。

2、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销假

请假期满,学生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班主任要在假条上销假,并保留请假条一学月,月底交德育处。

五、其它

1、班主任同意学生请假后,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否则,如果学生请假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班主任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今后的请假资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追究相应的责任。

3、住校生如果不请假离校或者不交请假条给宿管人员,按《云台中学学生公寓考核办法》考核该班。严禁口头请假,如果没有班主任签署了意见的请假条,宿管人员按缺住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5、如学生违反本请假销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重庆寿区云台中学校

江西新闻出版职业技术院学生请假制度2015-11-18 11:27 | #7楼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端正学生纪律作风,规范学生请假制度,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范

第一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返校报到,并凭学生证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请假。

1、除不可抗拒力量(如自然灾害)、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得重病需住院治疗外,其余原因均不得请假。

2、无正当事由逾期两周不注册且没有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按《江西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3、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学院统一安排的一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对学生军训、上课、实验、实习、设计、形势政策课等实行考勤。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因病请假须凭学院医务室或市、县级医院的病假证明,并由医生注明建议请假的天数。

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做退学处理。

第二条  日常请假: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需请假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 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实习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院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4、学生参加由学院组队的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重大活动、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活动,或参加学院举办的重大活动,与上课时间冲突需请假的,由组织者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和相关证明,并征得所在班级辅导员同意。

5、职业规划课、形势教育课、劳动课以及诚信教育课等,具体上课时间由学院老师通知,届时严格考勤,请假者按照本规定执行。由于该类课程课时少,旷课者将从严处罚。

6、正常教学活动中,每个班级日请假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3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辅导员老师说明。

二、请假程序

学生请假,应事先下载请假条,并如实填写,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应从严掌握,须提供有效证明。因公事假,需要单位的有效证明;病假需要提供医院开出的休假证明或就诊材料,并有医生关于休息天数的界定。请假条填好后,交所在班级的辅导员签署意见,并送相关部门或老师办理有关手续。

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学生保管,一份交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存档,届时遇到考勤则作为凭证。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批;

2、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请假,由各院系审批;

3、三天以上,一个星期内的请假,由学工处审批;

4、一个星期以上,由院领导审批。

5、任课教师及任何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冒充辅导员、其他领导批假,不能在已批的假条上更改请假期限或其他内容的涂改,违者除按旷课处理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分。

6、请假条上不能做任何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四、补假手续

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院的规定按时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包括开学后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事先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若遇紧急事情或突发病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事先以电话联系等方式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才可有效。事后到辅导员处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手续必须在回校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作为违纪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期满或提前返校,应在2天内到辅导员或班主任处办理销假手续,销假后的请假条仍由辅导员留作备案,逾期不办理,以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被查出以欺骗手段请假,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3、所有学生、班干部、辅导员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本细则解释权归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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