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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假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请假与考勤的程序,保证良好有序的教学秩序,特制定计算机与通信工程系学生请假与考勤制度如下:
1、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上课须事先到辅导员办公室填写请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应附医院证明。假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
2、 请病、事假1天,由班主任(班主任不在找辅导员)批准;请假3天(含3天)以内,由辅导员(辅导员不在找系主任)批准;请假一周以内由系主任批准;请假超过一周者,由系报教务处批准。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3、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社会调查、劳动、军事训练、政治学习等,都要进行考勤。一般学习按课程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军事训练以及劳动等,每天按教学计划所规定学时计算。
4、 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
5、 在一学期内,旷课达12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达24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36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达50学分时者,令其退学。
6、任课教师上课时应对学生进行考勤,考勤情况要作为评定学生平时学习成绩的组成部分并及时将考勤结果报系办公室。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系
2004年9月20日
关于请假制度
为规范公司内部员工关于请假的规章制度和加强公司内部关于员工请假事务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营运质量,特此制定和规范员工请假制度和流程。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除公司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休息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到岗上班的员工均按本制度和流程请假。
第一条 请假累计时间限制
因公司事务繁多,要求每名员工为公司着想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缺勤,公司规定员工每月事假累计不超1天,超过1天的必须在周未加班补上,以考勤机记录的时间为准。
第二条 请假工资计算及全勤奖
每月的请假时间将计入当月的绩效考核,公司将从每月的绩效工资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全勤奖励,具体实施如下:
1、 每月员工全勤奖金为100元,主管级别为200元;
2、 每月累计事假1天者不扣全勤奖,但扣除1日工资;
3、 每月累计事假超过1天的,除扣发请假期间工资外(若在周未加班则不扣请假工资),另扣除当月全勤奖金; 以上请假项目不包含工伤、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产假(根据国家产假规定另行计算)。
第三条请假批准权限
部门主管有权审批1天及以下假期,当月累计超过1天的,须由总经理审批。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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