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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值班制度
为确保管护站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政令畅通、恪尽职守,确保办公区域、巡护区域防火防盗等安全需要,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各管护站务必制作好《值班人员安排表》,并张贴上墙。值班实行轮换制。
第二条 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须经站长许可后自行联系本站专职护林员代替。
第三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岗,发生紧急情况及时跟站长汇报,同时认真做好处理。各护林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保持联络畅通。
第四条 值班、在岗、巡查、外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聚众打牌,除上级领导检查等接待应酬,其他时间护林员一律不准喝酒,不得带本站外其他人员在管护站活动、留宿。
第五条 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加强巡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圆满完成值班任务。交-班前要跟站长汇报值班情况并做好值班情况登记。
第六条 值班员对当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班未完事宜需交-班处理时,务必交待清楚,并在《值班日志》中记载清楚。值班中发现和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按领导指示妥善处理。
第七条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持记录的完整、准确。严格交接-班手续,填好记录,双方签字。
第八条 对违反规定、擅离职守并造成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莲花县气象局应急值班制度
一、总则
为了做好莲花县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工作,建立预报准确、上报及时的预报服务队伍,进一步促进气象服务工作规范化,加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我局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领导带班、值守班工作职责,确保我局对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根据省、市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规定
1、在重大灾害性天气期间,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亲临一线坐镇指挥,执行带班制度,带班领导有陈波局长、唐美容副局长、张小英纪检书记,并要求至少有一位领导在场。
2、有重大突发事件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3、技术把关人员到位,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和组织人员对外开展气象服务工作。
三、业务应急规定
在重大灾害性天气期间,业务值班员每小时查看区域站、山洪雨量站传输情况,发现不正常站点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安排技术人员维修。并按业务应急流程操作:
1、遇强雷暴天气要切断市电电源,改用ups供电,同时切断计算机电话线。
2、停电时密切关注ups供电情况,关闭不必要的计算机,ups电量不足时,及时采用发电机发电。
3、值班人员发现自动站故障时,应迅速判断、查明原因(通信、硬件),如果是通信故障要立刻判断是省局网络故障还是本地通信故障,判断省局内网是否畅通可以(ping 10.116.72.30),能ping通的话说明省局内网正常;或到办公室其他电脑上看下别的台站是否正常上传了数据,如果别的台站正常上传了,那应该是本地网络故障。本地网络故障的解决步骤:1:拨vpn,2:vpn不通的话再打电话给网络管理,请他们解决。
4、仪器故障应该在1小时以内发现,要及时处理,如有困难应报告分管领导,及报告上级维修部门(江西省大气探测中心电话:0791-8785769,)对故障仪器及时抢修。电话报告省信息中心(电话:0791-86224838)说明本站数据缺测原因,并告知具体的不能上传数据的开始时间,故障解决后要立即电话告知。与此同时登录中国气象局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运行监控网进行故障填报,将本站故障情况按要求逐项填报。具体填报程序详见气测函2015年22号。
5、到正点定时,台站的仪器故障还未解决,则必须进行人工观测,将定时各要素值(不包括地温)口传至省局信息网络中心(电话:0791-86224838),详见省局内网气测函2012年12号文件。f、当故障排除后及时电话通知省信息中心,并再次登录中国气象局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运行监控网关闭故障单即填写真实的故障维修结束时间。
6、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字,并注明交接值班工作情况、需要下一班解决的问题。做到当日事、当日办,不推不拖、责任明确。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交-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四、运行机制
(1)预警
当上级部门发布加强值班等指令或有突发灾害性天气、强对流天气出现时,业务执班人员密切监视天气演变情况,随时查看雷达回波图、卫星云图和天气形势预报,如有重大天气过程来临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按照业务规定要求,及时做好预警信息发布(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广播等)等对外气象服务工作,并将预警信号打印存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气象灾害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气象预警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预警信息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5)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应报局领导签发,通过电视、广播、应急平台、电子显示屏、大喇叭、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发布,必要时领导向、县政府领导当面汇报。
五、服务方式
(1)服务方式:电视、广播、应急平台、电子显示屏、大喇叭、信息网络(电视、广播)等形式。
(2)服务的部门:领导、县政府领导、办、政府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国土局、林业局等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服务单位。
(3)未预报而出现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⒈ 业务人员应立即报告组长或局领导,同时向县防汛办(电话:7221121)报告;认真分析,做出灾害性天气还将持续多长时间、影响程度等的预报。
⒉局领导及时到预报值班室了解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协调安排好补救措施。并报告市局领导,与市局气象台进行紧急会商。
六、重大灾害性天气结束后,业务室要及时调配人员到现场调查,获取灾情范围、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照片等资料。同时向市局上报天气实况。
七、与有关部门核实灾情数据后,通过《灾情直报2.3》系统及时上报灾情。
八、隐瞒重大事项或因主观原因超过规定报告时限的,造成严重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值班人员排班由总值班室负责,经值班主任审核后执行,实行分管科室的主任带班,其他同志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班的,经办公室值班主任批准,由本人负责调班。
2、值班人员的通信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夏季上午7:50-11:30、下午14:50-18:00、晚上19:20-22:10,冬季上午8:20-12:00、下午13:50-17:30、晚上18:50-22:10由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其它时间由机要局负责值班。每次下班前,值班人员必须电话提醒机要局值班同志。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按值班时间上班,会议室有会或领导、值班主任没下班时,值班人员不得先行下班;不得有离岗、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不在值班室的,视为离岗);要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准随意透露领导相关工作信息,不准擅自拆阅有关文件或他人信函(发现后记失误);不准带亲朋好友或小孩到值班室闲聊。
2、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值班电话(电话铃声响三次无人接听的,视为离岗),做好电话记录,填写值班日志(有事漏记视为离岗);按要求做好各类电话通知与登记,并及时反馈通知(参加)情况,确保不漏、不错、不延误(否则记为失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科室,并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妥善处理(未报告记为失误);及时做好缠访、闹访人员的拦截劝返工作,耐心做好疏导解释,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因上访人员影响领导和机关正常工作的视为失误);负责办公室范围内的安全防范,搞好防火、防盗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安全事故记失误);认真搞好交接-班,当班未了事项,要和下一班值班人员作好交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交接不到位的,责任方记失误)。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负责领导办公室、值班室和会议室的茶水供应、卫生保洁等服务。负责文件、传真的签收、运转、落实并搞好衔接。负责中央、省、市及外地来宾的联络,与综合科及时联系。中央、省、市重大活动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每天17:00前向总值班室和市610办电话报告当天情况等工作(没落实到位的记失误)。
三、值班奖惩
1、值班工作的日常考核由综合科负责,对值班天数、失误次数实行分月登记、年终汇总。
2、值班人员能按以上要求值班的,办公室全额发放值班补助;值班人员未能按以上要求值班,出现离岗或重大失误的,除在办公室全体职工会上检讨、扣发值班补助外,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涿鹿县人民法院干警值班制度
一、坚守岗位,不误班,不脱班,确保二十四小时不空岗。
二、值班期间,做好来人来访登记接待工作,接到电话通知或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三、工作时间值班时,不得看电视。
四、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在交-班前将值班室打扫干净后办理交接事宜。
五、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如有违反,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青田县民政局机关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对局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局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机关值班工作由局党组纪检组长分管,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排,按月度编制值班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1、双休日、节假日值班:8:30--22:00。
2、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中午12:00--15:00,晚上18:00--22:00。
三、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联系领导,由值班联系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值班联系领导,值班联系领导应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局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县政府及各部门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局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遇上困难来访人员,值班人员可予以临时救济(50元以下(含)),并及时与财务结清。
6、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纪律
1、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计划和安排,并对值班人员登记考勤。如个人有特殊情
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以便安排。局领导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一次值班未到位的,扣除当事人当月全部值班费。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和其它严重后果的,要依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得聚众打牌、嗑睡、聊天。
3、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认真搞好交接-班(向门卫交接-班),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
4、严格登记制度。必须遵守信访制度。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水情、雨情、风情、雪情等灾害情况和来客来访登记,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如有领导办公或开会,必须在领导离开后值班人员方可离开。
六、其他
防汛值班、重大事件值班,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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