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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医生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如因抢救病员而未得到休息时,科主任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值班中病房情况在晨会交待,重点病员向主治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急诊值班人员(含药房、检验、放射、记账等)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应诊急诊病人,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如离开须标明去向;值班医师应搞好交接-班,特殊病人重点交-班,观察室病人床边交接;接-班医师未到位,交-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遇有疑难病人,要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处理。
10、各科不得安排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单独上岗。
铁山区人民医院医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1、为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科室必须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排好班。排班后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擅自调换或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向科主任或排班者说明,经协调后方可换班。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并必须做到接-班者未来,交-班者不走。
3、交-班者应将重病人、新病人和有关需要处理事宜记入交-班簿,并签全名。接-班者了解上述情况后签全名。危重病人必须进行床头交-班,重点掌握病情。
4、交接-班人员必须参加晨会集体交-班,晨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若有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分钟。
5、值班医师负责各项医疗情况处理,并记入病程录,遇有疑难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解决。
6、对急诊入院病人要及时检查,给予必要的诊疗处理,并书写首次病程录。
7、值班医师不得擅离岗位,有事必须离开时,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8、值班医师交-班时将处置情况除记入病历外,应向经管医师口头重点交清,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9、检验、放射、药剂等有关人员可参照执行,应努力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障临床工作顺利进行。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级医师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莹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不休。
8、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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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3)
1、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设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负责值班期间的临时情况的处理以及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3、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向带班领导汇报处理。
4、值班医师中午和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
5、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岗位,不离医院,手机开机。如有急事离开医院的应安排好替班医师。
6、值班医师每天早上上班后与当班人员交接-班,交代需要进一步处理的事情。然后值班医师将值班钥匙交给下一班的值班医师,并将下一班值班医师电话公示好;如果下一班的值班医师有事不在,则可以电话交接-班或向领导汇报安排好接-班。如果值班医师没有给下一班的值班医师交接,则视为自己继续值班,后果自负。
7、凡是违反以上规定的医师,每次扣除值班补助100元。当月值班补助扣完为止。造成后果的自己承担!
辛店中心卫生院
二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医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一、临床科室应建立健全值班、交接-班登记本。
二、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三、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
四、医师应严格按照科室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应提前将医师排班表上报院办及医务科。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五、临床值班医师负责值班期间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的观察和治疗、急会诊、新入院患者的诊疗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b超、各种化验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需要。
六、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二线医师制,一线、二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二线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岗。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公必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和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持联络,完成医疗任务后及时返回。
七、各级值班医师必须保障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如延误抢救诊疗,将予以严肃处理。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在医护办公室,由科主任(含副主任)主持,全科医务人员(包括本病房各级医师、护士、进修生、研究生和实习生)参加交接-班。
九、交接-班要求:
1. 每日上午8时准时交接-班,非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
2. 着工作服、佩戴工牌。
3. 站立位置: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主任医师并列于主宾席位置,副主任医师、交-班医师和护士及其他参加人员对面并排。
4. 禁止边穿戴衣帽,边吃东西进入会场,禁止东张西望、交头接耳,倚墙靠桌。
5. 交-班时应关掉手机响铃,拒绝接待来访。
6. 交-班人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概括、重点突出,运用医学术语,清楚地向与会人员报告病区病人及工作情况。
7. 交-班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与会者可在交-班报告后,针对重点问题及疑点提问。
十、交接-班程序及内容应包括:
(一)护士交-班:按护士交接-班相关要求进行。
(二)一线值班医师交-班:
1、新收(包括转入)病人数量及各病人概要(简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住院目的等五个要素);
2、新收重危病人的主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包括抢救经过)、病情转归、注意事项、死亡病人的死亡原因及死亡诊断等九个要素;
3、原有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处理经过、转归、注意事项等四个要素;
4、原有普通病人的特殊情况;
5、围手术期病人(含术后病人、当天拟手术病人)的情况。
(三)二线值班医师(包括住院总)交-班:
对上述一线值班医师的交-班内容补充(包括更正)、简要分析危重病人的病情。
(四)科主任(含副主任)主持,予以讲评,布置工作:
1、根据交-班情况,安排当日工作重点。
2、传达医院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本病房实际情况,布置工作任务等。
3、学习及重温医疗规范及规章制度。
十一、一线值班医师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简要记录上述交-班内容,二线值班医师或住院总医师修改、审核和签字。科主任或质控员应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本。交接-班记录本应由科室长期妥善保存。
十二、危重病人的接-班医师应与值班医师床边交接(简要询问病史、重点验证体征等)。
十三、值班医生遇有住院病人的病情发生较大变化、疑难病人或不能胜任的手术,应及时依次向二线医师、主任请示、汇报;遇有医疗纠纷、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科主任、总值班汇报,以求得帮助。
十四、病人住院达1周时发生一线医师更替时,需在病程中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五、值班医师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不得未检视病人而下口头医嘱。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进行与职业身份不符的活动和娱乐。
十六、临床值班医师原则上次日晨会交接-班后照常参加本组查房、手术等日常工作,结束后方可休息。节假日值班者在节假后安排补休。医技科室值班休息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给予安排。
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医疗工作刁;间断进行。
二、病房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不在时,负责全病区的临时医嘱处理、病员的观察治疗,并记病程记录;对新入院者进行初步检诊,下达医嘱,并写入院记录及首次病程记录。
三、各病区每天集体交接-班一次,由值班人员报告病员流动情况,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员的病情变化,危重病人应床头交接-班。
四、值班人员应将当班的新入院、危重病员、手术病人病情及诊治记入交接-班记录本。
五、门诊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将遗留工作交-班。
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
五、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三线医师制,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三线值班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
七、交接-班内容包括: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当日手术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患者,并统一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中。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
医院急救中心医生值班交接制度
1、急救医疗科实行二十四小时三班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急救医疗工作不间断的进行。
2、值班医生在科室领导不在的情况下,由当班技术职称最高的医师负责灾害事故、紧急特需服务等医疗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做好文字记录并及时向科室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
3、对规定交接的值班室物品及医疗器械要当面交清。
4,夜间和假日值班,次日酌情予以休息,节日值班予以补假。具体轮休顺序,必须服从科室领导统一安排,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班次。
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按照科室的大小、床位的多少及医院有关部门的要求,单独或联合值班。每一专业科室均体现三级负责制,即一线值班、二线听班、三线咨询。
二、交接-班必须准时,接-班者提前十分钟到岗,在未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三、值班医生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生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头交接。
四、各科室医生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情况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生对危重病人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接-班本。
五、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六、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示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七、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本科室值班室留宿,不得离开疗区,22点以后在重危、疑难、急诊无须抢救处置的情况下,可适当休息,不得大脱大睡,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对病情变化的病员应及时诊治,如有科间会诊离开病房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八、值班医生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人未能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九、每日晨上班后,值班医生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将危重病员的情况向经治医师交代。
十、对危重病员应开通绿色通道,先抢救后办理各种手续,并及时报告或请示总值班。
十一、未取得执业资质证书的医师、进修医师或实习医师一律不准单独值班。进修医师或实习医师书写的文字记录,应由带教老师审阅、修改、签字。
十二、遇有突发事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派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出诊时,白天由医务科、门诊办调动,节假日及夜间由总值班安排急诊科值班人员出诊,并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及药品。值班人员要听从职能部门安排,职能部门同时另行抽调病房值班人员完成急诊科正常医疗工作。
十三、值班者做好病房管理,清理探视人员,维护病房秩序,做好病房四防安全。
十四、职能部门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考核,对违反上述规章制度者依据情节给予扣罚100-200元。因违反该工作制度而导致的医疗纠纷,将按照《吉林市中心医院医疗缺陷管理规定》处罚。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为了提高我院的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医生、医院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医务科负责值班、交接-班制度的制定和在全院的管理实施,并定期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值班、交接-班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各临床及相关医技部门负责在本科室内贯彻落实本制度,各级临床医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一、医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各科室在夜间及节假日,须设值班医师。
1、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2、交-班时交接-班医师应一起交接危重病人及有关事项。
3、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及其他需要交-班的情况与处理扼要记录于《值班、交接-班记录本》。
4、值班医师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
5、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6、值班医师因抢救病人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下班,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二、辅助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药剂、检验、放射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3、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4、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时,应向办公室报明去向并保持通讯通畅,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医疗工作。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室必须设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
三、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应至少提前三天将《医师排班表》报医务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的观察、治疗和抢救,急会诊,急诊入院患者的检诊与处理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各种血液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抢救需要。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医师值班期间如因公必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以保证联络。
六、交接-班内容应包括: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当日手术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患者。各主管医师在交-班前应将上述患者的情况和观察注意事项自行记入医院统一发放的交接-班记录本中,并做好床头交-班工作。值班医师接-班后必须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根据病情变化和处理工作及时做好值班期间的病程记录,并记入医院统一发放的交接-班记录本中,记录时应注明时间。各级值班人员在当日交-班记录上签字确认。科主任应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本。交接-班记录本应由科室长期妥善保存。
七、交接-班时值班医师应详实汇报急诊入院、手术、危重和治疗等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理转归等情况。危重患者还应做到床边交-班。
科主任应予以讲评,布置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某市人民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 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临床科室在双休日、节假日或夜间及午休时间,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各科室设一线值班、二线值班、三线备班。一线值班医师负责具体工作,遇疑难患者处理困难时,应随时向二线值班医师汇报。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一线值班医师处理患者,如二线值班医师处理困难,应向科主任汇报。
3、一线值班医师应提前十五分钟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及特别需要观察的患者,应做到床前交接-班。交接-班完毕后,值班医师要亲自查看危、重患者及当天新入院、手术的患者。
4、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
值班医师对重危患者应作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交-班报告。
5、一线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接诊,按时书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亲自诊察患者后再作处理,不得在床上下达口头医嘱。
7、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向全科工作人员汇报值班期间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置及其他情况。
二、 护士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护理工作连续进行及科室安全,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护士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安排好班次后方可离去。
3、值班护士要熟悉和掌握整个病区患者的病情变化,严密观察危重患者并根据病情的动态变化记录与护理单上。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负责接诊新患者入院。
4、做好病区管理,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护士长、科主任、总值班报告。
三、 护士交接-班制度
为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护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措施准确,及时落实。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清点物品了解病区的情况,并进行床边交接-班,危重患者要严格交接治疗、生命体征、护理落实情况。在接-班者未来或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保持清洁、备齐物品,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并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4、值班护士应认真写交-班报告,要求字迹整齐、清晰、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5、交接过程中如发现病情、治疗、药品、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主动查问,接-班前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清楚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欠缺,应由接-班者负责。
四、 药房、检验、放射、功能科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值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2、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7、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医院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科室必须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排好班。排班后,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擅自调换或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向科主任或排班者说明,经协调后方可换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并必须做到接-班者未来,交-班者不走。
三、各科室应设昼夜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四、值班医师负责全科室的临时医疗处置、急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观察、治疗,并记录病程。值班时间内,值班医师应巡查病房至少三次(下午下班前、晚熄灯前、晨起床后),对危重病员应随时巡视。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五、值班护士应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按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对危重病员要严密观察,负责接待新入院病员,填写值班记录,同时检查、指导下级护理人员的工作。对规定交接的毒、麻、精神类药品及医疗器械要当面交清。
六、医师、护士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危重病员床头交-班,特殊情况个别交-班。要求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医师交-班必须按要求详细填写交-班记录。
七、值班医师不得擅离岗位,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有事必须离开时,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八、值班医师交-班时将处置情况除记入病历外,应向经管医师口头重点交清,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九、医护集体交接-班至少每周一次,由值班人员报告病员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员的病情变化以及病员思想动态,一般不超过十五分钟。医师交接-班应在主任医师或病区负责医师主持下进行。
十、接-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检查各项护理记录和医师交-班记录书写情况。
十一、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逐级请示报告。
十二、医院设立行政和医疗总值班。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全院的安全、行政和医疗、护理等紧急事宜。
十三、夜间和假日值班,次日可酌情休息。
十四、检验、放射、药剂等有关人员可参照执行,应努力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障临床工作顺利进行。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五)
(一)医生值班与交接-班
l、各科(病区)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必须安排一名值班医生、一名备班医生,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其余医生按行政时间上、下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院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 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抢救或死亡病员要详细记录;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备班医生或上级医师或科(病区)主任会诊处理 。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如遇特殊情况(如手术、会诊等)需 离开本病区进行诊治工作必须向病区的其它医生作交待,并通知主班护士。在其它医生下班或休息时,可向值班护士交待说明去向。遇到病情变化或新人院病人,上午由值班医生负责处理,下午由行政班医生负责处理。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能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管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病区值班医生工作职责
(1)值班医生不脱离本组的日常诊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休息。晚上须在10时以后才能休息。第二天上午交-班并查房、开具医嘱或手术、换药结束后才能下班,如值班当日后半夜因抢救病人得不到休息,科(病区)主任可根据情况予提早下班。
(2)值班医生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生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班。
(3)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或病程记录,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视诊,如正在进行抢救工作无法马上前往视诊。应听取护理人员的病情汇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临时处理。
(5)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必须请备班医生会诊处理。值班期间,请其它科会诊或各专科急会诊,一般由值班医生与相应被邀科室联系。必要时请示备班医生。院外会诊(市内)由备班医生或科主任决定,请院行政总值班负责实施。
(6)值班期间必须严守岗位,不准脱岗,遇特殊情况需暂离病区,事先必须向备班医生汇报,征得同意,并向值班护士报告去向。如需长时间离开岗位,除须备班医生同意外,事先必须向科(病区)主任汇报,科(病区)主任根据情况,如同意另派医生到岗并进行交接-班后才能离开。
(7)病区值班医生值班期间,一般不承担其它科室的抢救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院行政总 值班或院领导协调解决。
(8)值班期间不准串岗,不准从事与诊疗工作、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以外的任何私事,严禁打扑克。
10、行政班医生根据各级医师的职责,除负责本组病员的日常诊治工作外,在值班医生休息期间负责该值班医生组和无经管医生的所有病员的临时处理,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新病人的处置。下午在行政上班时间开始后,听取73班护士的病情汇报,巡视本组及无经管医师的各组病人,重点巡视高危重病人及新入院病人,做好医疗措施的记录工作,并扼要记入交-班本中,必须在值班医生到岗,完成交-班后才能下班。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必须在护理站黑板上写清去向或所至科室的电话号码,同时向值班医生、主班护士说明,接到病区通知须立即返回病区。
(二)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医务人员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科主任(主治医师)任二线。值班医师条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方可参加临床第一线单独值班(医技科室根据本科情况,可酌情放宽条件)。工作达上述条件后,就可以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方可单独值班。
(二) 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 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的记入交-班簿。
(四) 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后6小时内补记病历。
(五) 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 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 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病员有需要时应立即前往巡视。
(八) 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人和,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得到足够休息时,过后可酌情予以补休。
(九) 每天早晨,值班医生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待清楚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 值班医师每晚21:30分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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