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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领导值班制度

时间:2022-04-20 12:37:09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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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领导值班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大接访”长效机制,结合我院《信访工作制度》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制度。

信访领导值班制度

第二条 为了及时快捷处理当事人投诉及群众咨询,我院实行院领导工作日信访值班制度。值班地点为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值班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院长、副院长、纪检组长轮流值班。

第三条 信访接待室要建立领导干部信访值班台账,协助领导信访接待做好记录,法警大队负责信访秩序的维护。

第四条 值班领导要认真细致地了解信访人的诉求,对于能够当场解决的,要即时给予解决或督促即时解决。对于不能当场给予解决的,要明确告知信访人解决的期限。

第五条 信访事项的解决,除能够即时解决的以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信访事项的分管领导负责解决。值班领导与分管领导要及时交接信访事项,信访接待室要及时转交信访材料。

第六条 分管领导在接到信访事项后,要及时组织责任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研究处理意见,并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对于因拖延解决或者不解决而导致信访人越级上访的,或者给我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院党组将按照我院《信访工作制度》予以责任追究。

第七条 信访接待室要建立领导干部信访值班档案,全面记载每一名领导干部的信访值班情况、信访事项解决情况。年终进行一次专题总结。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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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2015-11-16 12:12 | #2楼

一、为了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信访渠道,提高信访工作效率,我局实行县级领导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信访轮流接待值班制度。

二、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挂牌上岗,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得擅离岗位。

三、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为值班领导集中接待来访群众日。其他时间,由其分管单位和科室指派具体值班人员在信访接待室值班,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四、领导信访接待的具体职责为:负责前来办事人员的问询和办事引导;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和解释答复;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登记和处置工作。

五、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对问询人员应认真接待,属办理业务的应及时引导到相关科室和窗口办理;属政策咨询的应耐心解释和答复,答复不了的应及时与相关业务科室衔接,共同进行解释和答复;属群众信访事项的,应认真进行登记,并填写《信访事项处理表》,由值班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批示到相关科室和单位,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处理。受理的信访事项须在当天向局信访办公室报告情况并予以登记。

六、值班领导出外考察、学习、开会的,要向局主要领导汇报,落实顶替值班领导和信访值班工作人员。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第一条 局系统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接待、受理、办理信访人提出的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或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的;

(二)反映本单位和下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

(三)检举、揭发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控告侵害当事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咨询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

第二条 局系统对信访案件实行分级负责处理。

(一)对第一条第一、第五款的信访材料由相关科室(单位)给予答复处理;

(二)对第一条第二、第四款的信访材料由劳动保障监察或信访仲裁职能单位负责处理;

(三)对第一条第三款的信访材料由局纪检监察处理;

(四)各单位对紧急重大问题的来信来访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第三条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进入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第四条 对集体来访,应要求来访群众按规定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要认真听取代表反映的情况,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教育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就地妥善予以处理。

第五条 所有来信来访,由局信访接待室登记,根据其反映内容,必须作出自办、转办、交办、暂存等处理意见,对交办的信访件,承办单位应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局信访接待室。处理要及时,结果要正确,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六条 信访事项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七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凡与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交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第八条 对无理缠访、闹访者,应由工作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教育。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要做好取证工作,并及时报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公安机关处理。

信访工作领导值班制度2015-11-16 22:40 | #3楼

1、  坚持一把手领导负总责,定每月10和25日为信访接待日。

2、 站领导班子成员坚持轮流值班,具体安排如下:

单月   10日  陈士平    站支部副书记

25日  陶永松    副教导员

双月   10日  吴要勤    副大队长

25日  张金波    站长助理

3、 领导值班日应及时接待来信来访人员,须相关股室解决的问题,及时转入股室调查。

4、  因故当天不能值班的领导,应提前告知站信访办及其他领导,并请其他领导同志代其值班。

5、  不得无故不参加信访领导值班。

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2015-11-16 21:54 | #4楼

一、为了进一步畅通人民信访渠道,提高信访工作效率,我区实行区级领导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信访轮流接待值班制度。

二、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挂牌上岗,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得擅离岗位。

三、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值班领导集中接待来访群众日。其他时间,由其分管单位和科室指派具体值班人员在信访接待室值班,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四、领导信访接待的具体职责为:负责前来办事人员的问询和办事引导;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和解释答复;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登记和处置工作。

五、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对问询人员应认真接待,属办理业务的应及时引导到相关科室和窗口办理;属政策咨询的应耐心解释和答复,答复不了的应及时与相关业务科室衔接,共同进行解释和答复;属群众信访事项的,应认真进行登记,并填写《信访事项处理表》,由值班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批示到相关科室和单位,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处理。受理的信访事项须在当天向局信访办公室报告情况并予以登记。

六、值班领导出外考察、学习、开会的,要向区主要领导汇报,落实顶替值班领导和信访值班工作人员。

领导征期值班及接待信访制度2015-11-16 18:38 | #5楼

为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税效能,结合大通地税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大通地税分局在每个征收期间都要排定征期领导值班及接待信访日程按排表,明确当期值班及接待信访的领导和日程安排,并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分局领导值班及接待信访台。

第二条 大通地税分局领导要按照分局排定的值班及接待信访日程按排表轮流到办税服务厅值班,并接待信访。

第四条  征收期值班的领导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事项:

(一)检查办税服务厅各项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办税服务厅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情况,以及工作人员着装、挂牌上岗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即提出改正意见;

(二)负责解答纳税人的相关问题咨询;协调解决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三)认直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

(四)负责接待办税人员信访。

第五条  征期值班领导在接待信访时,态度要热情,要全面、详细地记录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记录完毕后,要向信访人复述或请信访人审核,若信访人同意,可请其签名或押印;

鼓励信访人留下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以利于对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第六条 对接待信访反映的问题,征期值班领导要按《淮南市地税系统信访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第七条 大通地税分局建立征期领导值班及接待信访登记簿。值班领导要登记当日值班及接待信访记录。

第八条大通地税分局征期领导值班及接待信访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单位纳税服务考核项目。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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