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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夜间领导值班制度
1、学校门卫必须全面履行门卫职责,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开关学校大门。来访者必须认真填写会客单,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2、门卫每天早晨6:00开启大门,每晚22:00关好大门。
3、门卫和值日教师每天夜间要巡视校园1-2次,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4、教师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学校,下班后班主任负责检查教室门窗是否关好,各专用室负责人负责检查专用室电气设备及门窗是否关好,确保学校安全。
5、学校值日领导夜间需值日,并经常巡视学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学校安全。
6、值日教师管理好住校生的夜间休息,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学生生病、打架等),并作好值日记录。
学校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一、夜间巡查、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四20:30到次日7:00。
二、学生下晚自习前10分钟内,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遇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三、巡查、值班人员上岗后必须配合宿管员对各宿舍人数进行清点、发现人数不够、及时查明原因、做出相应处理方案。巡查中必须告诉学生就寝注意事项并维护好学生的就寝纪律。
四、巡查、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应对、 处理,必要时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或报警,确保宿舍安全, 并详细记录事件经过、结果。同时保持个人移动电话畅通,确保能够随时联系。
五、巡查、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给予处罚。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学生起床后,值班工作结束,值班人员填写工作日志。
学校值班(夜间)巡查制度
一、由当周的值周教师,对校园巡查。
二、值周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门卫、生活老师在傍晚、晚上对校园进行巡视,并与第二天及时向值周领导汇报情况;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
三、中午、下午放学后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时间一到,学生都要离校,包括在操场上活动的学生。
四、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值周汇报,由值周方教师向校长请示汇报。
五、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不文明现象等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六、不定时对校舍,场地,设施巡查。
七、生活老师必须两小时巡查一次学生,就寝后必须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有情况必须马上向值周领导汇报。
沁华学校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夜间的安全管理,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沁华学校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一、夜间巡逻值班是学校保卫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常年坚持。
二、夜间巡逻要带照明电筒,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三、巡逻工作有两人负责,值班时间为晚十点到早六点,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睡岗,主查学校电脑室(含教师办公室)、学生寝室、食堂等处的财产安全、周边环境等情况。巡逻负责人要主动办好交接手续。
四、巡逻工作小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时,要想尽一切办法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值班人员及时报告。
五、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做到勤巡、多看、细询问。检查督促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迅速反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事故工作。
六、积极收集反馈各种情报和信息,善于发现各种可疑现象,沉着机警,做到守得住,抓得着,堵得死,不怕困难,敢于斗争,坚持原则,不循私情,服从分配,团结协作,积极维护学校利益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5.3
里程学校夜间值班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做到校园24小时有人值班,实现精细化、无缝式学校管理,特制定学校夜间值班巡查制度。
一、值班时间:从晚上9:00开始到次日早上7:00时。
二、值班地点:值班室。
三、值班人员:全体教职工,具体安排见值班安排表。
四、值班内容:
1、值班教师与值周教师一起9:20到各寝室清点学生人数,并作好记载。
2、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做到勤巡、多疑、细询问。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迅速反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的事故工作。
3、值班巡逻时,应加强宿舍区的巡查。在巡逻区域内碰到所有的陌生人或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人员,如遇偷盗等异常情况要拨打5915110报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上报、反映情况。
4、积极收集反馈各种信息,善于发现各种可疑现象,沉着机警,做到守得住、抓得着、堵得死,不怕困难,敢于斗争,坚持原则,不循私情,积极维护学校利益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值班要求:
1、值班教师应按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早退、迟到、脱岗。每一小时至少巡查宿舍区一次,每两小时至少对教学区巡查一次。
2、值班教师晚间9:00到早晨7:00必须保证电话畅通。
3、值班教师必须认真做好巡逻,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学生生病、打架、晚寝纪律差等),并作好值日记录。并于次日7:10将夜间值班巡查情况登记表交由值周领导签字后交下一值班小组。
六、责任追究:
1、学校将夜间值班巡查纳入考勤管理。对于不按时接-班或提前交-班按照过程考核中的迟到和早退对待,脱岗按照旷工对待。
2、学校对夜间值班巡查实行责任追究。若因脱岗或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失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和事故责任。
胜园街道中心学校夜间值班制度
为规范学校管理行为,强化责任监督意识,认真做好学校夜间间护校工作,根据我校实际,结合上级有关规定,以及校产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特定下以下制度:
一、白天由校保安值班,夜间由值班教师和校保安值班。保证24小时不空岗(相应的值班人员对相应的时间段内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责)
二、学校财物检查由校值班保安负责,学校财产无问题登记“正常”,若出现问题必须第一时间通知校办公室主任予以处理,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三、值班教师执勤时间为:晚上8点到第二天6点30。(晚上8点签到、第二天6:30签退。迟到扣0.05分、早退扣0.05分、旷工每节扣1分,迟到10分钟以内按迟到处理;迟到多于10分钟按旷工处理。校办公室主任负责抽查工作。)
四、值班教师到校值班时须认真填写教师夜间签到表。不按规定填写表格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五、值班的时间一经排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因事、因病确实不能到岗者要事先委托他人代岗,确保不空岗。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又无法调班者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每晚按8节计算。 (若当晚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请假教师负全责。)
六、值班期间若有不到岗者,则该时间段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该人全部承担。
七、值班人员要做到手机不离身,24小时保持畅通。严禁脱岗、漏岗,岗上严禁饮酒。
八、学校财产若受到损害(被毁坏、被盗窃)视情节轻重分以下三种情况予以处理
1、小额财产(1000元以内)受到损害由相应的值班人员予以赔偿。
2、大额财产受到损害由校委会商榷后予以处理。
3、学校财产若受到特别巨大的损害,学校将上报教育局予以处理。
九、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值班实行校长负责制、责任追究制、教师值班和校保安坐班制。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值班情况的督察工作。
胜园街道中心学校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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