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剧团人员管理条例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科学,反对邪教。
二 尊重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树立团队意识,以团队为重。遵守院校规定,在校学生优先保证学业。
(1)树立健康形象,尊重别人健康权,不劝酒少吸烟。
(2)不要破坏别人的家庭,并尊重他人隐私,剧社成员之间不许建立新的恋爱关系。
(3)不要与社员发生不正确的金钱关系,不提倡社员之间借钱和手机。
(4)不要编造和传播消极言论。
(5)吃饭,聚会,出行等活动需要个人付费时实行AA制。
三 以剧社名义进行活动时应自觉维护剧社荣誉和安全。
(1)未经三拓旗剧社事务部的许可,不得擅自以剧社名义进行任何活动。
(2)凡以剧社名义进行活动时,参与活动的社员与非社员都应遵守三拓旗的有关 管理条例。注重仪表,自觉维护剧社的形象和安全。并接受剧社监督和管理。
a) 剧社社员以剧社名义活动时,一律使用剧社事务部统一设计印制的名片或证件。为统一剧社形象和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禁止社员单独设计印制和使用剧社名片。
b) 三拓旗剧社的英文名为:Theatre SanTuoQi。英文的简写方法有两种:Theatre STQ和TSTQ。剧社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可根据不同情况使用。
(3)剧社原创剧目及其视觉创意等知识版权,参与创作社员应该根据要求履行保密义务。
四 剧社的人事和组织制度。
(1)剧社的加入制度。
a) 剧社实行双向选择,新人自愿申请加入的原则,是否准入由剧社事务部组织民-主讨论,并做最终决定,其他个人无权招收社员。
b) 申请加入三拓旗剧社的条件:A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兼优人士。B高级中等教育或同等学力以上人士。C参加过三拓旗剧社组织的演出和活动的人士。D自愿遵守三拓旗剧社
管理条例,并接受剧社监督管理的人士。E热爱戏剧艺术,热衷青年活动的人士。F事务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示该人士是否考虑加入剧社。下列人士不得申请入社:A不满十六周岁
的人 士。B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人士。C迷信邪教人士。D被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人士(从处分之日起,到申请之日止)。E排练、活动期内行为准则有背
常规道德的人士(社内核心三人以上认定)。
c) 申请加入三拓旗剧社的人士应先认真阅读剧社管理条例,熟知和理解条例精神以及剧社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能够自觉遵守管理条例,并能够尊重剧社发展方向。社外
人士应该在自愿的前提下申请加入剧社。
(2)剧社的退出制度。
a) 剧社实行自愿退社,剧社劝退和开除的制度。由剧社事务部组织民-主讨论,并做最终决定,其他个人无权劝退和开除社员。
b) 由于个人原因欲退出剧社,请先向剧社事务部申请告知,由事务部组织讨论后回复。
c) 由于个人原因长期不参加不关注剧社演出活动,两年未履行缴纳社费义务,连续两次未参加剧社年初(上半年)拓展会议的社员,剧社事务部将给予劝退。
d) 由于个人违反管理条例或触犯国家刑法,由事务部决定给予开除,取消档案,在剧社网站上发表公告。 其他人士无权以剧社名义开除社员。
(3)剧社的组织制度。
a)剧社内分工将根据社员所学专业优先安排的原则。具体实施根据活动统一安排。剧社允许跨专业实践。
b)剧社实行一线和二线社员组织制度:有时间有能力参与剧社活动,并且履行基本义务的社员将划为一线进行组织,由一线成员进行剧目主要创作工作,以及组建事务部对剧
社进行日常维护。由于个人原因,一段时间内无法参加剧社例会或演出活动的,但能可以履行基本义务的社员将被划为二线进行组织,他们无法行使剧社投票权,但保留知情权。
一线二线的社员将根据客观情况进行上下调整,由事务部负责管理。
c)社外人士参与剧社活动,需由项目人向事务部告知情况,得到允许后社外人士方可进行活动。社外人士也需遵守三拓旗剧社的管理条例。
d)剧社每年定期召开两次社员例会:年初(或上半年)拓展例会和(暑期)下半年会议,要求全体社员出席。剧社不定期召开例会,组织观摩讨论,安排其它活动。被通知社
员需到场参加。剧社内部的重要会议只有正式社员才能参加。
五 剧社创作核心制度。
(1)剧社戏剧创意排演工作,由剧社聘选的创作核心组承担。其主要负责工作为剧目视觉和文本部分。
(2)创作核心组成员聘选的标准。
(a) 一线并且专业优秀社员。
(b) 社外长期合作的优秀专业人士。
(3)创作由导演召集和领导,剧目管理由指定制作人负责。
(4)创作组成员每年选聘一次,优秀成员可继续留任。
(5)演出结束后,创作核心组应进行总结和讨论会。
(6)剧社将优先重点培养和推广创作核心组。
六 三拓旗剧社社费的收取,分为社员定期缴纳年费,以及按比例提取社员收入的两种方式。
(1)社员应履行缴纳会费的基本义务,剧社每年缴费一次,每人收费五十元人民币。主要缴纳方式为年初(上半年)拓展会议上收取,辅助手段为银行转缴。
(2)剧社组织的商业活动,剧社将提取参与社员个人收入的百分之八,作为社费。
(3)如还需额外缴费,由具体负责人向社员告知用途,并组织不少于十人的社员进行举手表决,超过三分之二赞成票方可通过。
(4)剧社财务资金由专人负责(不少于三人)收取支出和管理监督,财务负责人每个季度末将财务情况公示给社员,并接受社员的监督和质询。
(5)剧社所收取的社费,主要用于新剧目的创作排演,社员观摩集训以及剧社运行维护等的支出。
本条例适用于三拓旗剧社所有正式社员以及参与剧社活动的社外人员。
(1)条例制定和修改,应根据剧社发展方向,建社原则以及客观情况,按照民-主集中制度进行完善。
(2)本条例于2004年3月1日制定并正式施行,于2015年3月1日修订。
(3)本条例由事务部执行落实。
剧团演员管理办法
一、全团演职员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演出,要认真扮戏、认真表演、认真伴奏、认真服务。
二、演出前1小时集合,然后按分工分头做好演出准备。
三、距开演10分钟,演员必须化完妆、着好装,在后台静坐候场;乐队必须调好弦,将乐器安放到位,保持演区静谧,以待开演;服装、道具、灯光、音响、舞美等由相关人员各自负责。
四、演出剧目已公布,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演摆演或随意改动内容。
五、自演出前后到结束,不能有下列行为:
1、打扑克、下棋、干私活、阅读非业务书籍;
2、误场、冒场、笑场、误奏、脱奏、误开灯、切光、误效果、误布景、误道具;
3、不按剧情要求或不按规定化妆、着装;
4、带酒上场表演、演奏和服务,而有失平时演出水准;
5、在场上乱发挥、乱改词、乱加词、做戏过火有损剧情;
6、在演出现场吃零食、嗑瓜子、吸烟、打瞌睡、聊天打诨; 7、在后台或客车上偷闲睡觉。
六、演出中,演职员之间要互相尊重,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提高演出质量,不允许各自为政、自我表现,更不允许妨害演出的情绪带到演出中。
七、大力提倡勇于救场精神、,给予因及时救场而使我我团免受经济损失的演职员以适当的物质奖励。
八、演出过程中,全体演职员应十分注意爱护服装、乐器、灯光、音响、道具、布景、靴帽、头饰及其他演出设施;严禁身着服装乱倚、乱坐、乱躺;小麦克取归要轻。
九、演出中严禁带孩子,亦不准将亲朋师邻等带上舞台看戏。
十、演出过程中,要保持后台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嬉闹,以免影响演员备戏候场。
【剧团人员管理条例】相关文章:
剧团考勤制度05-18
员工管理条例05-09
超市员工管理条例05-08
餐厅员工管理条例05-09
临时员工管理条例05-09
物业员工管理条例05-09
员工辞职管理条例05-09
员工宿舍管理条例05-10
餐饮员工管理条例05-11
物业招标管理条例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