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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人员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为规范学生会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学生会各成员,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二 职务设置
1 、学生会机构设置由主席团、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协管部、生劳部、广播站、志愿者服务总队组成。
2 、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 1-2 名,成员 4-6 名。
3 、其他部门设部长 1 名、副部长 1-2 名(秘书处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3 名)
4 、各部门全体成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10 人。(注:常规部门不得超过 20 人)
三 学生会成员的任用
1 、学生会招收新成员采用聘任制,一律公开条件,向全校招聘。
2 、学生会任用各成员以优良的品德、优异的学习、较强的能力、丰富的经验为原则。
3 、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应时机培养学生会核心领导团体,各部门部长、主任根据实际情况选出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的人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4 、学生会各级成员原则上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方可任用。
(1) 主席团成员:必须担任过校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有一年以上学生会工作经验。
(2) 部门部长:必须担任过校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或社团社长职务,有半年以上学生会工作经验。
(3) 部门副部长:必须有半年以上学生会工作经验。
(4) 干事:在校学生
5 、任用程序:
(1) 任用主席团成员,须经主席团会议讨论推荐,报经指导老师审核批准。
(2) 任用各部门部长,须由各部门推荐,主席团审核,报经指导老师批准。
(3) 任用各部门副部长、部长助理须由各部门部长提名,报经主席团审核批准。
(4) 各级任用原则上为逐级上调,即:干事……副部长……部长……副主席……主席
6 、学生会干部任免在开学初及期中后任免,一学期人免两次。
四 新干事试用及录用
1 学生会招收新干事为每学期开学初、新干事经初试、复试考核合格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以录用为正式成员。
2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及时停止试用。
3 试用人员试用期合格,正式录用前应填写学生干部档案登记表。
4 各部门因工作所需于该学期中额外招新,应提前一周上报主席团说明招新具体原由及人数,经批准后方可招新。
五、 迁调
1 各部门负责人依其部门成员的个性、学识、能力等于部门工作相关情况,可向主席团申请本部门成员调动,力求人尽其才,已达到认识相符合的目的。
2 奉调成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应在五天内主动完成与原部门交接工作并通过原部门负 责人检查。
3 奉调成员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部长暂时代理。
六 解职
1 、 学生会成员的解职分为“自然引退”、“停职”、“辞职”四种
2 、自然引退
( 1 )学生会成员因转校、病休、毕业等原因可向主管负责人申请自然引退,并确定引退时间。
( 2 )自然引退者学生会承认其原职务。
3 、辞职
( 1 )学生会成员辞职分自请辞职和劝退。
A 、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 7 天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
B 、 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与积极性,值班缺勤严重者劝退。
C 、劝退者经劝说同意辞职者按自请辞职操作:仍不愿辞职者原则上予以辞退。
( 2 )辞职者学生会承认其原职务。
4 、停职
( 1 )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以停职。
A 、涉嫌违法而被拘押或者提起公诉者。
B 、违反学生会制度渐计反省者。
C 、因合理原因一段时间内无法参与工作者。
( 2 )停职者在停止期满后根据客观情况和自身工作状态酌情处理。
( 3 )学生会成员于停职期间不得参加学生会任何工作。
( 4 )停职者其所属工作由直属主管暂时代理。
5 辞退
( 1 )学生会成员因违反各项有关规定,不再适合在学生会工作者予以辞退。
( 2 )不服从学生会工作安排,造成重大影响者辞退。
( 3 )利用学生会名以谋取私利者辞退。
( 4 )言行不端,给学生会名誉造成重大损害者辞退。
( 5 )被辞退成员学生会不再予以录用。
七、 工作
1 .学生会各级成员应遵守学生会一切制度和规章,热心参加学生会各项工作,共同营造学生会良好工作气氛。
2. 学生会成员应树立“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工作思想,努力为每一位同学服务,尽力让每一位同学满意。
3. 学生会成员应接受上级的工作安排,如有意见应于事情声明:如无异议则应全力完成各项任务,并及时做好完成工作情况的总结,上报主管人员。
4. 学生会成员应主动维护学生会名誉,任何个人意见非经许可不得已学生会的名义对外发布: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 学生会成员工作时有应求实、创新,不得畏难规避,相互推让或无故拖延。
6. 学生会工作应有节约观念,公物非经许可,不得带出。
7. 学生会成员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自满,损害学生会明喻及形象的行为。
8. 学生会成员应精诚团结,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歧异,严禁无端吵闹,搬弄是非。
八、 档案管理
1 学生会成员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 新录用成员填写学生干部档案登记表交由办公室备案。
3 职务晋升或迁调应及时到办公室增补、修改档案资料。
九、 嘉奖评优
1 学生会嘉奖评优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
2 学生会工作成绩突出的成员可经由部门主任推荐晋级使用。
3 学生会定期评选出优秀干事,分月优秀干事和学期优秀干事两种。
4 评选标准日常考勤占总评的 50% ,部门成员意见占 20% ,主任意见占 30% 。
5 优秀干事给与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十、所有事项查明方可处理。
学生会主席拥有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学生会成员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例会为:星期天: 6 : 50 星期一、二、三、四: 6 : 30
(二)严格考勤制度,每次例会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到场,所有成员或干部不得无故缺席,如遇事:干事必须向副部长或部长请假 ,部长或副部长必须向主席团请假。(迟到 3 次、早退或旷工 2 次,给予开出学生会处理)
(三)学生会成员必须管理好自己的工作牌、袖章等工作证件。(有丢失者或借于他人者按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学生会成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 不服从管理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处理 )
(五)学生会例会或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牌或相关证件。
(六)学生会成员仪容仪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不符合者给予整改,不整改者开除学生会)
(七)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学校校规校纪不的违反。
(八)学校活动或晚会,学生会各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会场布置会场。( 3 次不来者开除学生会 ,注:请假除外。)
学生会任职制度
(一)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副部长对部长负责。
(二)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 三 ) 各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学期结束时,各部长交一份不少于 800 字的书面总结,重点谈本期内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解决办法。在每学期开学前二周内,各部长必须将学期计划及成员管理制度,交到德育处,并对上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计划。
(四)主席团定时向学生会成员仪容仪表进行检查。
( 五 ) 学生会干部没次出席会议必须有工作笔记。
学生会奖历制度
(一)每个月,学生会将进行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比,每次选出 5-6 名最近表现优秀的学生会干部,参选人员包括主席团、部长以及副部长。
(二)每学期末,学生会将进行年终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比,并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
(三)学生会成员如被辞退的,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合格者优先获得一切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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