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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请假管理规定
三湘人家员工请假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员工请假管理规定如下。
一、病假标准
1、凡属以下情况可请病假:
(1)员工请病假须出示正规医院的就诊证明。
(2)因急重病需住院的(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到本部门和人力资源部)。
(3)出院后医院医生建议休息(天数以指定医院医生批准的为标准)。
(4)病情严重不能坚持上班,但不需要住院,经指定医院医生同意的(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两天,一年内不超过六天,超出请病假规定天数时具体可视病情而定)。
(5)经医院医生就诊,医院建议休息的,把病历及医生证明送回酒店,经部门及人力资源部视情批准(以指定医院医生批准的天数为准)。
(6)病假超过一个月的,除特殊情况批准外,一律做劝退。
2、程序
(1)原则上是先请假,批准后才休息。
(2)属以上第2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打招呼后,由生病员工家属或部门代员工补办请假手续。
(3)属以上第1、3和4条所规定的,一定要先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属以上第5条需休病假的,原则上先批准后休息,如自己实在不能到酒店办理手续的可由亲友代办理或打电话报告部门,但员工须于休假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手续。
(5)任何形式的病假需经以下批准程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6)请假单一式三份。经批准后的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分送部门、员工各一联。
(7)请病假的工资结算方法:病假为无薪假。
(8)病假可用休假或节假抵冲。
(9)部门在制作考勤表应注意核对与处理,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核对和按规定在工资中进行处理。
二、事假标准
1、凡属于以下情况可请事假:
除非有迫不得已的事要处理之外不得请事假,且须将事因向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陈述,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判定此原因是否可以接受。可以接受的,按如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程序
(1)请事假一定要提前15天按程序得到批准后才可休假。
(2)按级别划分请假手续,写明理由和请假天数,酌情批或不批。
(3)请事假获批后,须办好工作移、结交手续方可离岗。
A、主任级别以上员工:请事假两天以上,务必填写《请假申请单》,一年内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10天。批准程序: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B、主任级别以下员工:休假三天内部门经理有权批示,符合请假条件,可批示同意。休假三天以上,务必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程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3)批示完毕的《请假申请单》返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存档、记录、并分送有关各联。
(4)请事假为无薪假期。
(5)请事假不可用休假或节假抵冲。
(6)部门在制作考勤表时注意核对与处理,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核对和按规定在工资中进行处理。
酒店员工请假制度
第一条 请假程序
1、 员工到酒店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根据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时候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当月请假除公休外,请假一天扣除一天公休;请假2天,扣除公休两天;请假超过3天,则当月不享受公休,月工资按出勤几天数结算工资)。
2、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 假满回酒店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 备案制度
酒店管理层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酒店办公室备案;个管理层无论因公或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备案。
第二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1、 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当月酒店全勤奖和绩效奖金。
2、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一天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不发放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当月酒店全勤奖和绩效奖金。
(5)、对在酒店长期病休或事假,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酒店要求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将与其解除雇用关系。
3、旷工
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
4、婚假
凡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均奖励三天婚假,休婚假前需办理婚假手续。
第三条 酒店请假相关规定
1、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
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
以旷工论处,按旷工规定处理。
3、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经理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部门副总核准,并送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由部门副总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副总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天数为最小单位计算。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本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本酒店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8、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9、本酒店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10、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并需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员工假满当天需到人事部销假。
11、请假条应在休假前交于人事部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人事部有权做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该员工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12、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13、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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