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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饭卡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凯旋物管员工饭卡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共同遵守:
1、 凯旋物管处饭堂的午餐和晚餐是由公司全额补贴的福利工作餐;早餐和宵夜则由员工个人自费。
2、 员工使用的饭卡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经盖章后方能生效使用,严禁私自仿制及使用假卡,违者将处以每卡500元罚款(私自涂改饭卡以使用假卡论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 饭卡结算周期为:每月的21日至次月的20日;使用饭卡的员工需在每月的21日到各管理区的文员处换取新卡,由各区文员将签收的饭卡于当月23日前交至行政部;如不能在当月23日前缴交回旧卡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原因上报行政部,休假人员须在休假前上交饭卡,否则视当月为全额消费(全额消费为390元)。
4、 饭卡只限于受卡人本人使用,凭饭卡就餐,不得转借,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 除公司领导批准外,任何人不得用午餐和晚餐当早餐或宵夜划卡;福利工作餐只限于当天使用,过期无效;如有做弊者,对当事人和厨房工作人员分别处以书面警告。
6、 饭卡如有遗失,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行政部挂失并补办新卡,之前的就餐费用以每天15元计算;饭卡如有损坏造成信息不全的,按遗失处理。
7、 员工每月就餐的费用由行政部统一核算,超出公司补贴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8、 本规定由凯旋物管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员工饭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饭卡发放,使用及时用餐管理.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食堂刷卡设备的业务管理,饭卡的办理,餐费补助明细统计上报等 .
财务部:负责对员工充值款项的审核\收支等.
四、管理办法
(一)、饭卡的办理及回收.
1、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食堂管-理-员首次办卡;首次办卡扣除5元的饭卡押金.
2、员工离职时需将饭卡交还至食堂管-理-员,否则不退还卡内余额及饭卡押金.
(二)、饭卡充值
1、在职员工充值;食堂管-理-员每月月初5日前,根据售饭系统中的员工名单发放餐补,每月200元,同时出具本月的充值清单及上月消费清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食堂管-理-员凭清单于本月的10日前补助直接充至员工饭卡中,如遇节假日顺延.
2、新职工开卡充值;新职工报到时,由人力资源专员出具新员工餐费补助明细,新员工到操作部入职由操作部负责人到食堂管-理-员处协助办理饭卡.
3、其他充值: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每月25-26日增加一次饭卡充值工作.如遇节假日顺延.以部门为单位至食堂管-理-员处充值,同时确认卡内金额.
4、外来人员就餐,由负责接待的负责人填写<外来人员就餐申请>一式两联,并由食堂管-理-员签字确认,一份交给食堂管-理-员,一份交给财务部.
5、单次充值,每次不得少于20元.
(三)、饭卡挂卡与补办
1、使用过程中,要求爱惜使用,妥善保管.
2、饭卡丢失后,饭卡持有人应及时至食堂管-理-员处报失,并补办新卡;
3、饭卡丢失后补办按工本费5元/张收取.
4、因个人原因导致饭卡折损无法使用,本人携带原饭卡至食堂管-理-员处补办,同时承担补卡费用5元/张
5、饭卡补办时,办卡处将电脑显示余额全部转移至新饭卡上.
(四)、退款办理
1、离职员工持签批手续,在办理完其他离职手续后一并办理饭卡退款,并将卡返还食堂管-理-员,由食堂管-理-员填写退款单交予财务部同工资一起发放,否则不予退款.
2、食堂管-理-员将于每月25-26日办理饭卡退款业务,退款人须本人持卡办理退款相关手续,否则不予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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