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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岗证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4 18:40:23 雪桃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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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岗证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上岗证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上岗证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员工上岗证管理制度 1

  为适应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编制定员组织生产经营,使编制定员、考试、考核使用待遇形成一条龙管理,对全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实行上岗证制度。

  一、上岗证发放

  上岗证是在编制定员允许条件下,职工经过考试、考核后,确定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可以上岗的凭证,上岗则有、下岗则无,调岗则换,发放的.依据是编制定资(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使定员与上岗证一一对应并以此作为聘用各类人员和实行岗位工资的前提条件。

  二、上岗证的更换程序

  无论什么原因(个人申请调动、公司安排)只要职工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一律更换上岗证,其方法是:

  1、分厂、处室内部调动在编制允许条件下,单位报公司综合办人事部门认可,方可更换上岗证。

  2、公司内部调动或厂外调入,只要符合调动原则,由调入单位严格审核或考核后,综合办公室人事部门给予变动或填发上岗证。

  3、调出公司或离厂人员定编岗位的人员,上岗证收回。

  三、上岗证管理

  1、上岗证统一由综合办人事处管理,按编制定员总数发给部门,部门填写后报企管科审核,盖章颁发。

  2、定编内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一律用红色底面的上岗证,操作人员一律使用蓝色底面的上岗证,不准互换或互相占用。

  3、上岗证的编号与工资表编号相同。

  4、各分厂、处室要建立上岗证编号,并报综合办企管科备案。

  员工上岗证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安全生产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为全面实行全员安全上岗证制度,规范岗位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发证与复审工作,提高岗位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防险避险能力,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安全上岗证是岗位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技能、符合单独上岗条件的基本证明,员工必须持安全上岗证上岗,随身携带,一人一证。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其基层管理、专业技术、操作岗位的员工。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安全上岗证培训取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厂部安全上岗证培训取证工作。

  第五条 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取证工作由行政部负责,质量安全环保部配合。行政部负责制定员工安全上岗证培训、取证管理办法、确定试题范围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开展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考核及复审等工作。

  第三章 教育培训

  第六条 培训对象: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对象为所有待取证人员。

  第七条 培训内容:员工安全上岗证培训,分理论培训(包括熟悉了解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等)与实际操作培训两个方面。

  理论培训:理论培训以员工岗位所属模块教材为主,补充现场正在推广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条款、事故应急预案(方案、措施)、危险源辨识、工作过程安全注意事项、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理为培训内容。

  实际操作培训:以规范操作、危险源辩识、正确处理各类险情及相邻作业、关联作业、交叉作业过程中的密切配合、相互监督等为重点内容。

  培训中需要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的所在单位的基层管理岗位员工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要以熟练掌握HSE“两书一表一卡”基本要素、风险识别方法、应急预案(方案、措施)、所在岗位模块教材内容和班站安全管理技能为重点。

  当永久或者专业生产线时,新的操作员需要重新进行上岗培训。

  第八条 培训时间: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复审培训不少于8学时;实际操作培训应根据岗位及现场熟悉程度确定,一般不少于4学时。

  各部新入职员工培训按公司要求,分入职1个月,入职2个月,入职3个月培训计划进行。各部门对需要培训《特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名单以部门联络函的形式转到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每年的特种作业培训班计划,及时联系相关办证机构,确定培训日期,培训地点及培训形式。

  九条 培训形式:岗位操作人员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以岗位为单元,采取分期分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基层单位配合行政部合理、统一组织实施。基层管理员工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以作业区、车间为单位,由基层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条 行政部要建立健全员工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档案,培训计划、教员资格、考试答卷、考核成绩等资料要存档、备案。

  第四章 考核、发证及复审

  第十一条 员工安全上岗证的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 安全上岗证的考核分为安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理论考试题由人事科按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两个层面,分专业、类别、工种、工艺特点建立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题库,考核、复审时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内容要结合岗位特点与现场实际确定。

  第十三条 发证:经考核达标者,由质量安全环保部签发“安全上岗证”,准予单独顶岗组织指挥生产。

  凡经实际操作考核达不到要求或未达到指定成绩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经重新培训后允许补考1次,可作为安全上岗证的发放成绩。没有取得安全上岗证的员工不得单独上岗操作或组织指挥生产。

  第十四条 复审

  (一)复审内容。除包括本细则第九条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健康检查;

  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4、本岗位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核。

  (二)复审确认。复审达到要求的由行政部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能达到要求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行政部申请再次复审。行政部可根据申请,再复审1次。再复审仍不能达到要求或未按期复审的,则安全上岗证失效。

  (三)复审周期。安全上岗证一年复审1次。由质量安全环保部在复审栏填写“至某年某月有效”条形印章。

  第五章 管理与奖惩

  第十五条 行政部应当加强持安全上岗证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质量安全环保科应当定期对申报、培训、考核、复审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六条 行政部在每年12月10日前向安全环保部报送本年度本单位有关安全上岗证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的统计资料。

  第十七条 员工出现重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部门收缴其安全上岗证,并及时组织进行培训、考核和复审。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能达到要求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2次以上的';

  3、弄虚作假骗取安全上岗证的;

  4、拒绝出示安全上岗证或拒绝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的;

  5、私自涂改证件内容或撕毁证件的;

  6、将证件转借他人使用的;

  7、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作业的。

  第十八条 离开本岗位达3个月以上的岗位人员、转岗、并岗、调整岗位人员或安全上岗证丢失的岗位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实际操作考核成绩达到85分以上,方可取得安全上岗证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 从事安全上岗证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按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六章 证件的管理

  第二十条 行政部为上岗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立上岗证人员管理台账,每月末按编制定员数量中已核发上岗证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接受安全环保部每月《特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并及时更新,部门负责人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 安全环保部为《特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归口管理部门,由安环部负责建立特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台账,每月末按编制定员数量中已取得《特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及时更新,并抄报行政部备案,部门负责人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行政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不定期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证件检查,所有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三条 《上岗证》有效期为一年,一年一检,逾期未检者视为失效。

  第二十四条 《特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根据国家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存档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复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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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证书),应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复审,并按时参加复训和考核。证书复审时间为至复审到期前2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必须在到期前2个月内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根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工种。

  5.对现有岗位人员不足,需要补充的三项岗位人员,各科队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由安全科审核合格后报送培训机构培训。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

  6.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50~100元的罚款。

  7.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公司的处罚,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人次。

  8.由培训科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联系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凡出现漏培、误培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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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轮岗是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实践经验、增强应对处理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重要环节;专业技术人员转岗是对专业技术人员量才适用的主要措施。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轮岗、转岗前岗前培训制度,是轮岗、转岗工作规范实施的'必然要求。

  2.医、药、护、技均须在各自专业内建立轮岗制度。医疗专业轮岗要结合其所学二级专业和专业定位,同时要突出让年轻医生到急诊科轮岗。药学专业要在药剂科各部门轮岗,掌握各部门工作流程、特点、要求。护理专业通过轮岗,确定护理技术方向。医技专业也要在专业的不同部门得到历练。

  3.专业技术人员在试用期或聘用期内评定为不及格或因身体、个人要求、工作需要等原因需要转岗的,经相关部门认可后,可以转岗。

  4.轮岗、转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新工作岗位的基本理论、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和法规要求。培训工作由新工作岗位所在部门组织实施,负责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技术档案。培训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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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本项目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

  一、持证上岗的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信号指挥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

  二、岗位等级

  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QB/GL03—02)。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

  三、岗位种类

  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

  1、需持国家、河南省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本集团公司或项目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信号指挥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等勘察与测绘部分工种。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

  1、取证:经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局有关管理规定参加

  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项目综合部保存备案。如有丢失,报综合部协助补办。

  3、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有关规定、公司的规定,由综合部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行审批。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性。

  4、各部门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定。

  5、安全环境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项目部执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报综合部,并纳入项目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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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新毕业大学生实现从学生到教师、从专业到职业、由思考到行为的转变过程,使他们迅速成长,上岗即胜任,特制订新上岗教师培训制度:

  一、提前选拔,异地管理

  远赴各地高校,提前选拔优秀教师苗子,在和毕业生签约,提早到学校报到,进行教育实践和岗前培训,以“准教师”提前进入角色。及时抓住最佳外力援助期,对新教师施以目的性外力援助。上岗前组织一个月的`封闭集训,对这些年轻人接受各种基本素质训练。

  二、上岗之后,在实践中多受历练

  让青年教师除了担任专业课任务外多经历各种活动,在参加工作一年内几个人联合组织一次全校性大型活动;和学生共同上体、音、美活动课;组织1-2次沙龙;承包并转化几名“双困生”;兼半年各处室干事;向学校提交一份个人五年发展规划。让每个教师多经历,在干事实中经受锻炼。

  三、对新上岗教师的教学严格把关

  1、新上岗教师必须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参加集体备课。

  2、学校还建立师徒帮带合同、制定读书和专业成长计划等措施,实行一对一帮扶,集体把关“会诊”,自我更新。

  3、督促新上岗教师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并建立学习后上交反馈表的反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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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用人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第九条、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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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信号工、电工、焊工、爆破工、通风瓦检工、防治水工、防突工、综掘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项目部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报告。

  7.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并调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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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员工上岗要求

  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酒店员工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新进员工和转岗人员(包括晋升人员)都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2)现岗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取得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2、岗位资格培训内容

  新进员工入店后,岗位资格培训分为岗前常规培训和岗位任职培训。

  (1)岗前常规培训主要内容

  a、参观酒店;

  b、《员工手册》;内容包括酒店简介、员工守则、劳动管理、酒店规则、员工行为规范、安全制度、奖励与处罚条例等。

  c、职业道德及其他内容。

  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岗前常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岗位任职培训。

  (2)岗位任职培训主要内容

  a、部门的规章制度

  b、岗位专业知识

  c、岗位操作技能和管理技能

  d、其他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3、岗位资格培训的组织实施

  (1)培训采取企业内部组织培训、部分岗位外出培训及与有关单位联合办班相结合的形式;

  (2)员工岗前常规培训与考核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3)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任职培训与考核由主管部门和酒店级领导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协助;

  (4)其他人员岗位任职培训与考核由酒店各部门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进行检查与指导;

  (5)岗位资格培训的形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形式采用口试、笔试与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4、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发证管理

  (1)参加岗位资格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2)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一至三年。有效期满后必须参加复证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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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班组每天上岗安全活动时间为得少于15分钟。

  二、班组上岗安全活动由班长负责组织,班长不在时委托专人代行组织,并做好上岗安全活动内容和出席情况,逐日记录、备查。

  三、各施工管理人员对班组上岗安全活动情况负有指导、督促的责任。

  四、班组上岗安全活动要求的基本内容:

  1、一定要进行上岗集体安全交底。

  安全交底要有针对性、及时性、可按气候,周围环境,人的思想情绪,机电设备、施工具体任务及上一班安全施工情况。

  2、一定要求个人上岗安全自查

  班长有责任督促职工上岗安全自查,查安全意识,查自身安全防护用品及接受任务相应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齐全。

  3、一定要对操作岗位安全设施检查

  每日上岗操作前要求每个成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设施作例行性的`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反映,在未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施工。

  4、严禁带有不安全因素上岗(如不戴好安全带等)。

  5、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五、各级组织要关心班组的上岗安全活动,并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创文明班组竞赛评比的先决条件之一,加以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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