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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信息报告安全制度
妇幼工作培训考核制度
一、全镇卫生所有村妇幼人员要坚持每月三十号参加例会制度。
二、所有参加会议人员不得缺席和迟到,并认真听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指导。
三、妇幼人员要实行月报,季报必须30号之前报出生、死亡数。
四、村妇幼人员要按上级要求把各种表格认真核对填写清楚。
五、每年定期对全镇妇幼人员进行一次测试和考核,对考核不过关者在进行培训直到过关为止。
六、家长联系制度
每学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保健及膳食营养知识。
利用宣传栏及时向家长宣传、介绍幼儿在园情况,对有病的幼儿当面向家长交代采取措施。
采用向家长发信的方式和家长联系。
与患儿家长经常联系,问讯患儿病情,指导家长做好护理患儿知识和方法。
每周食谱和每季度营养计算结果向家长公开。
卫生保健统计制度
做好十项记录工作,记录要清楚。
每天晨检、午检、并做好记录。
对幼儿的每次查体、职工查体均做好记录,根据查体情况对幼儿体格发育,膳食营养,进行评价。
对幼儿的各种疾病做好记录,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各种卫生检查均做好记录,对每天的消毒情况、幼儿的特殊情况均做好记录。
收好幼儿的中药、中成药、西药,并按时为幼儿服药,中药烫后为幼儿服,并做好记录。
村妇幼人员要认真做好笔记,随时查看。
七、村妇幼人员上墙资料和各种月报、季报数要齐全。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
1、高度重视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工作。
2、认真填报“江西省医疗机构妇幼卫生信息季报表”、“江西省医疗机构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和“江西省医疗机构儿童死亡报告卡”。
3、认真登记《分娩登记》、《5岁以下儿童、15-49岁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计划生育手术登记》、《妇女病普查登记》、《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梅毒检测登记》和《孕产妇产前筛查、诊断登记》等登记表格。
4、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于孕产妇死亡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儿童死亡等信息实行季报制,各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填报一次,分别于每年1、4、7、10月份的10日前填报上一季度“妇幼卫生信息季报表”和“儿童死亡报告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季报表和死亡报告卡报送辖区内的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
5、加强信息质量控制,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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