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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0 09:10:26 王娟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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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1

  1、食品仓库应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的相关措施。

  2、食品存放应分类保管、隔墙离地。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按要求及时冷藏保存。

  3、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4、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开门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5、根据食品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肉类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冷冻箱中保存.

  6、冰柜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保持整洁,无异味。

  7、建立仓库、冷冻物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次冷冻。

  8、冰柜中的各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9、冰柜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2

  一、餐饮单位应根据不同规模和操作需要设置食品储存库房和存放设施。食品仓库实行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二、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地30厘米、墙10厘米)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三、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

  四、食品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五、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六、冷库、冰箱应注意保持清洁、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或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良好。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3

  1、凡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准入库。

  2、食品入库后,原料要分类存放,主粮不得靠墙或直接放在地面上,以防止潮湿、发霉变质;要勤购、勤买、避免存放时间过长,降低食品质量。

  3、食品在仓库存放期间,要经常到仓库检查。发现变质腐败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不合格食品不得出库。

  4、仓库内应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要严格做好防潮、防火、防虫蛀工作;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

  5、仓库内物品的存放要整齐划一。

  6、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4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5

  (一)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二)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避光、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三)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四)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放热、防毒、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六)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通知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6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食品级的容器内,并在容器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7

  一、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验收、发放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二、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查验工作。在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及台帐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备查。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三、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四、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五、散装食品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六、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七、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霜薄不超过1cm)、清洁和保养,冷藏温度保持在0-10℃,冷冻温度保持在-1--20℃。

  八、储存间保持通风干燥,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保持储存间清洁卫生,禁止抽烟。

  九、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条件,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8

  一、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验收,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二、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正确存放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四、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确保在售保健食品质量。

  六、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上报企业负责人进行处理。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9

  1、食品验收员必须验收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保证食品质量。

  2、食品验收员不得验收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沾、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验收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验收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腐败变质、过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验收检查情况必须有记录。

  4、食品贮存应有相对独立的`存放间,并有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做到通光、通风。

  5、食品存放必须置于货架上,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6、保存在冷藏设备里的食品,必须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7、食品贮存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10

  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卫生部14号令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品验收员必须验收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保证食品质量。

  2、食品验收员不得验收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沾、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验收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验收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腐败变质、过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验收检查情况必须有记录。

  4、食品贮存应有相对独立的存放间,并有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做到通光、通风。

  5、食品存放必须置于货架上,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6、保存在冷藏设备里的食品,必须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7、食品贮存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11

  1、应根据不同规模和操作需要设置食品储存库房和存放设施,如冰箱、存放架(柜)等。

  2、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3、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4、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5、冷库(包括冰箱)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箱(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6、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7、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8、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9、各类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10、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12

  1、目的

  在产品的整个形成和最终完成交付的过程中,规范防护标识、搬运、储存、包装、保护和交付等活动,以防止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外购产品、半成品和成品。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包装过程中物资流转的搬运;负责产品的包装工作。

  3.2仓储部负责库存物资的存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仓库物资的搬运,负责产品的交付。

  3.3质检部负责入库物资的验收检查及存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物资的复查工作。

  3.4各部门做好所属区域内物品的保护

  3.5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生产人员卫生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包装要求

  4.1.1包装材料入库前由质检部验收。

  4.1.2生产人员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包装。

  4.2搬运要求

  4.2.1使用与产品特性相适应的容器和搬运工具,防止产品损坏和变质。

  4.2.2对搬运工具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4.2.3定期对搬运工具进行清洗或清扫。装载表面不能有油污、铁锈和积垢,以免造成对原料的污染,影响食品安全。

  4.2.4防止超高搬运,以免物品坠落砸伤员工。

  4.2.5搬运中,注意保护产品标识,防止丢掉或被擦掉。

  4.2.6对搬运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熟悉搬运要求。

  4.3储存与保护

  4.3.1储存环境

  ①仓库储存环境要符合前提方案的要求。

  ②仓储环境要求通风、干燥、明亮、清洁、通畅。

  ③仓库区严禁烟火,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

  ④每周检查发现虫害鼠害及时报告。

  ⑤对仓库的环境加以控制,以防止库存物资的损坏、污染和变质。

  4.3.2验收入库

  ①入库产品必须检验合格。仓库管理管人员应该认真的核实入库数量,检查产品的合格标识。

  ②物品经清点入库后,应当在仓库台帐、物资登记卡上登记

  ③对于待检和不合格物品必须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误用。

  4.3.3出库

  ①生产物资的发放,领料部门填写“出库单”交仓库,仓库对“出库单”核实后发料。

  ②向外发货仓库根据“销售清单”备货、发货。

  ③存储的物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

  4.3.4物料进出时,仓库需填写好入库单,并做好相应记录

  ①入库时,在入库单上注明进入货物的供应商、入库时间,批号。

  ②生产物料发放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库单”。

  ③向外发货时,应在“销售备货单”上说明货物的批号、去向。

  4.3.5仓库外的其他部门也有责任对所属区域的物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包括隔离、分类存放、维护等,使产品不变质、损坏、丢失或错用。

  4.4食品运输过程防止污染、损坏及变质的制度

  ①食品运输包装过程中(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下同)从流通通道上采用人流、物流分开流动,不得混流。

  ②食品在运输前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方能装箱,否则作不合格或不安全产品处理。

  ③食品运输前所有食品机运输车辆、运输机械必须清洗卫生合格方才投入使用。

  ④运输过程中各批次原料、产品、半成品分开完成,分开包装、分开存放,分开标识。

  ⑤运输过程中人员卫生须满足人员健康要求,运输车辆须是密封的食品专用车辆。

  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坏、废弃食品,均及时剔除,不得与合格食品一起流动。

  ⑦产品状态必须标识清楚并挂牌。

  ⑧运输过程中食品的盛装桶、袋、栏等工具首先必须消毒清洗合格,同时不得有缺损,同时满足该食品的盛装要求,不得发生物理化学变化,引起变质。

  ⑨运输过程要采取防止食品相互挤压损坏、相互混装发生变质、天晴下雨影响、温度湿度影响、照射辐射影响等的措施,同时保证运输期限,防止运输过期毁损变质。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并应当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查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

  。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正确填写《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等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核对一致。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3、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批次查验保健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购入进口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5、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保健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保管期限为自该种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保健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保健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积极使用电脑记录。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4、未实行电子记录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保健食品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5、保健食品批发经营者销售保健食品时,应当填写销售记录,载明销售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保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临界保质期的保健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保健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7、保健食品进销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保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销售保健食品。应当树立诚信意识,严格履行保健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提供的保健食品符合相应的保健食品安全标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功能,严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主动出具销售票据等购物凭证。

  3、对自检中发现的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下架退市,并向消费者公告,召回已售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

  5、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保健食品经营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增强契约意识。购销合同应当订立保健食品安全保障及对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四、市场开办者保健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1、保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保健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保健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应当增强保健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管理职责。

  2、市场开办者应当审查入场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保健食品经营者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保健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3、、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专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指导并督促入场经营者落实保健食品安全责任。根据需要配备保健食品检验、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设置公示栏,公开相关保健食品安全信息。

  4、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场内经营者档案,记录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5、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场内经营者证明其经营保健食品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相关材料,对其在市场外的保健食品贮存场所进行备案。

  6、市场开办者应当指导并督促场内经营者建立经营记录,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与保障保健食品安全有关的制度;

  7、市场开办者应当协助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保健食品安全工作。市场开办者未履行法定义务,本市场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五、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增强保健食品安全自律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检查保健食品质量、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保障保健食品安全。保健食品销售场所须具备保障保健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保健食品采购和销售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到亮证经营。

  3、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健食品安全技术人员,规模以上企业应当配备保健食品安全师,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保健食品质量的检查、监督、记录。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严格做好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按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组织保健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保证本单位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后,才准予上岗。

  5、连锁超市配送中心等有条件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保健食品自检机构,设立保健食品安全检测室(台),配备必要的保健食品检测设备,适应保健食品安全管理需要。

  规模以上、高风险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保健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并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点体系或者其他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六、保健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

  1、为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

  2、保健食品退市是指对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市场的行为。

  3、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保健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所销售的保健食品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时,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列措施:

  (1)、清点不合格保健食品,将有关信息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退出市场,通知生产者或供货者,配合召回已售出保健食品,并向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可能造成保健食品安全危害的,应当立即向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保健食品,要及时公告,通知消费者退货。

  4、保健食品经营者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保健食品,应当通知生产者召回,在保健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

  5、保健食品经营者发现保健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处理或者销毁记录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销毁的保健食品应当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销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七、保健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保健食品仓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保健食品安全。

  (1)、保健食品仓库必须专用,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保健食品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对入库的各种保健食品必须进行验收和登记,设立保健食品出、入库台账,及时掌握保健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3)、保健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滋生地,库房内通风良好,地面平整,货架避免阳光直接入射,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定期清洁、消毒、换气,保持环境整洁。

  (4)、库房内有良好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保健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15厘米,最底层隔离地面15厘米以上,防止保健食品发霉、变质、生虫。

  (5)、库房中设有不合格保健食品暂存区域及专柜,定期对库房内保健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保健食品经营者用于运输和装卸保健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保健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保健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运输、贮存、销售需低温保存的保健食品,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冷冻、冷藏温度应当符合保健食品安全的要求和保健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

  保健食品冷藏运输应当按冷藏运输要求作业,确保制冷系统正常运转,不得故意关停制冷系统,易交叉污染的保健食品不得混装拼箱装运。冷库贮存保健食品,应当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仓储作业工具应当根据保健食品种类区分使用,易交叉污染的保健食品应当专库储存。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保健食品,定期检查库存保健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5、对销售的保健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保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对问题保健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做好相关记录。

  6、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租用库房,贮存保健食品的,应当在贮存前向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八、保健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九、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经营单位各项保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保健食品经营者对发生重大保健食品质量事故的,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积极有效应急处置措施,防范减小社会危害。

  3、保健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保健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要在2小时内向辖区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保健食品经营者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积极配合保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阻挠、干涉保健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对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食品储藏安全管理制度 14

  为确保学生营养计划食品等储存管理规范,责任明确,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设置专用的学生营养计划食品储藏室,配备好营养计划食品储存设备,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二、管理员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认真的完成好营养计划食品储存管理工作。

  三、入库食品必须认真检查,不能有破损食品入库,更不能有过期、变质、污染牛奶入库。入库的营养食品应认真登记,必须做到出厂时间和检验信息真实。

  四、实行索证登记制度,每批食品入库必须由供货商提供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及进货发票,建好台账。

  五、每批食品入库后必须及时留样,留样时间为三天。

  六、出库食品必须有领取人员签名,并准确登记数量和时间。

  七、加强对储藏室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储藏室。室内不准吸烟,不准在室内干与蛋奶工作无关的事。

  八、做好对储藏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搞好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整洁。管理员必须每天打扫库内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

  九、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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