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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04-18 13:23:15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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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综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综院治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综治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综治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综合治理思想认识,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建立健全综治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切实降低事故及矛盾纠纷发生率;依法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及矛盾纠纷。

第三条  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贯彻“一岗双责”基本做法,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成立学院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生处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后勤处负责人、保卫部门负责人、各系(部)负责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院书记、院长兼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兼任。书记对学院综治稳定工作全面负责,院长对学院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学生处负责人、保卫部门负责人为学院综治安全工作联络员,负责及时了解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传达落实上级机关和学院领导有关综治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汇报综治安全工作情况。辅导员、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学院建立兼职信息员队伍,各处室分别设立兼职综治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矛盾纠纷摸排,信息报送及在部门领导指导下,完成本部门综治工作具体措施落实。全院教职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学院综治安全工作要与地方公安、交通、消防、卫生、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进一步深化综治安全管理工作,优化办学环境,争创“安全文明校园”。

第三章  宣传教育

第六条  要把综治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院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传达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有关综治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

第七条  学院安全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学生活动、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以及知识结构、认知能力等来进行。在校内醒目处公布火警、匪警、急救、交通事故及当地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号码,开辟安全教育专栏。

第八条  学院应将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敲诈、防诈骗、自防自救、心理健康、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等教育,形成全方位的安全教育体系。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和遵守学校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九条  要定期举办学院综治安全知识培训班,对学院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管干部、保卫人员和教职工进行轮训,提高对综治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

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十条  建立健全各项综治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一条  实行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凡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组织集体活动外出不得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船只,不得超载。

第十二条  实行综治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及矛盾纠纷、学生应立即向学管干部(辅导员、班主任)或学院保卫部门报告,学管干部、保卫人员应在处置的同时,及时向系部、学生处、保卫部门负责人报告,学生处、保卫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向院领导报告。凡学校发生上报上级部门事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经院领导同意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任何人未经院领导同意,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不得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

第十三条  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保卫部门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及时处理,及时下达整改通,消除隐患。职能处室应迅速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  建立门卫安全管理制度。门卫人员必须严守校门,严禁闲杂人员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封闭管理期间,严禁学生私自外出,严防外来人员来校园闹-事等事件发生。按规定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门卫人员的安排要认真考核,不能安排老弱病残人员做门卫工作。

第十五条  建立用水、用电安全制度。后勤服务部门要保证水源安全卫生,经常给饮水系统清洗、消毒,确保饮水安全。抓好食堂、宿舍及公共场所的用电防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存放管理。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禁止学生在教室、宿舍内私拉电源等,不准使用热得快、电炉、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做饭等。

第十六条  建立节假日值班保卫制度。凡重要节假日必须由学院作出值班保卫安排。凡安排值班的工作人员要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如出现突发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报告。

第十七条  建立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对综治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高度重视学院周边环境整治。要借助派出所的警力,及时消除有碍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环境。

第十九条  后勤处要加强校舍和生活设施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要定期(特别是雨季来临之前)对校舍和生活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维修、消除。

第二十条  保卫部门要加强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要依靠当地公安部门做好校内治安保卫工作。要加强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男同志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学生宿舍的门窗应保持牢固。要健全、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并经常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堂要严把食品关,饮具、用具和食堂环境必须符合卫生要求。要重视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发现患传染病的学生,应立即与其家庭联系并通知有关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蔓延。

第二十二条  做好学校防火工作。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实践教学、实训练习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要有教师现场指导。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要严格危险品购买、保存、使用的审批程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三条  学校组织文艺演出、报告会等活动,应对活动场馆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电路和消防器材。在礼堂、影剧院开展活动,应预先安排好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通道。

第六章  事故处理及奖惩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综治稳定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工作作为教职工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稳定事件,相关人员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实行学完综治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对学院和-谐稳定做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脱逃者,对制造不稳定因素,造成重大影响者,要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总包单位综合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2015-10-18 10:25 | #2楼

一、总包管理

1、 总承包单位须在开工前7日内提供对项目的整体工作规划,且根据目标工期要求制定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应包括总包和各分包的开工时间节点、进度安排、验收移交等,并充分考虑各分包的合理工作时间。总承包单位必须承担总包的现场管理职责,有权利和义务对各分包(含业主指定分包、独立分包、材料采购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移交等工作进行管理、协调、控制、服务。整个工程中,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具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并对分包的进度、质量、安全、资料等负有总包责任。

2、 总承包单位必须对现场所有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负有管理责任,对现场所有的施工安全、成品保护及财产安全等负有管理责任。若有伤亡、偷盗、损坏,违反当地城市管理规定、环保要求、河道管理规定等,均由总包单位负管理责任。

3、 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为各分包提供必要的临舍、施工材料堆放场地,为各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临电、临水(要求每单元至少每3层一个供水点,每5层一个供电点)。水电的布置必须满足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生活的用水用电需要。总包尤其是要保证高层楼层的用水用电,并在所有分包均不需要后才能拆除。

4、 总承包单位必须配合必要的设备进场和安装工程的需要。总承包单位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按照机电、设备等专业安装厂家要求的时间节点,提前施工完成和移交的建筑物内的配电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管道井等土建条件。总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土建条件的交付,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影响自身进度安排等原因,拖延交付。

5、 总承包单位必须配合市政、园林景观等专业分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和专业分包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建筑物周边堆放的材料、设备等搬离到不影响专业分包的施工之处或撤离现场。塔吊、人货电梯等设备基础破碎后必须清除,必须将建筑物周边的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出现场,并且进行场地平整,上述所有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 总承包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四口五临边的围护。尤其是在阳台栏杆、电梯门、进户门未安装前,总承包单位必须进行防护和封闭,以确保施工安全和防止偷盗现象发生,否则一切责任由总承包单位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 总包单位必须不得将中标工程另行转包,如被甲方、监理发现有转包情况发生,一切责任将由总包单位承担。

二、工作界面划分

1、总承包单位必须进行施工图的审核,对施工图内存在缺陷、错误、不符合规范、合同等的部分提出审核意见。

2、总包单位必须对现场施工坐标、红线、高程点进行复测、管理及保护;

3、所有的机电预留孔洞的吊模封堵以及防水处理(包括给排水预留孔洞、强弱电孔洞、消防管洞以及消防箱周边镶砌封堵、电梯厅门周边镶砌封堵、所有门窗栏杆周边的封堵镶砌等)均在总包的施工和合同范围内(其中不包括各机电预埋套管内的防火封堵)。不论哪家分包单位在结构上开孔、开槽(包括错开、多开的孔槽)均由总承包单位进行修复,并对修复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机电的预埋管线负责,若管线因支模板、浇筑砼等原因被震偏位或被砼堵塞等,由总包单位承担赔偿、修复责任。(建议此条配合第7条综合商定)

4、总包单位应对现场实际进行现场踏勘,对场地的情况有全面的了解,接受桩基施工完毕后的现场条件。若总包单位未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则由此造成的任何风险将由总包单位承担。现场可能有(但不限于)明浜、暗浜、地上地下障碍物等,均由总包单位负责回填或破碎等必要的处理,所有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 若有合同界面不清,则由业主指定明确,总包单位不得拒绝施工,须按指令完成。总包单位必须对业主工程师的发文在一周内作出反应,否则视为接受文中内容。

6、 水电分包开槽配管后,所涉及的墙面、地面等修补工作;水电分包安装完成后,所涉及预留的套管、孔洞吊模灌浆等修补工作(不包括设备基础灌浆)。上述工作均由总包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建议此条配合第7条综合商定)

7、 除给排水、消防、空调冷凝水以外的所有机电在结构内预留孔、洞等均由总包单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建议根据招标时间、范围和各专业施工单位的进场时间等因素行综合商定)

8、总包单位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施工图纸,考虑整个现场施工的土方平衡。除表面垃圾须清运离场外,可用于回填的土方须考虑在场内或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周转。

三、人员架构

1、 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一级项目经理和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2、 总包单位必须建立科学完整的管理体系,必须保证分区管理和不同施工工艺分开管理。项目经理、技术总工、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测量员、资料员等须配置到位,各负其责。一人不能身兼一个以上职务,现场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不能在其他项目兼任任何工作。另外必须设一专职副经理协调各分包的工作。总包单位未经业主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调整项目组织机构成员。

3、总包单位在施工阶段必须随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项目组织机构的调整,项目组织架构的成员必须每天(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全部在项目施工现场负起管理职责。项目组织架构组成成员必须持有相关岗位的资质证书及上岗证。甲方有权对总包进行不定期的人员岗位检查,对空岗现象将予处罚。

四、进度管理

1、总包单位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供(包括各分包专业)的里程碑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并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

2、甲方除了将对总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拾万元外,另对以下里程碑施工节点每项每拖延一天罚款壹万元,该里程碑施工节点包括:结构出正负零、主体结构封顶、外立面亮相(含外脚手架、机械设备全部拆除清运出场)、地下车库的土方回填、场地的清理移交及为专业分包提供的作业面。上述节点是指总包单位开工前所申报的总进度计划中的,经甲方和监理审核同意的关键节点(此节点不得以分包未完成等借口而拖延)。

3、总进度计划必须考虑所有分包单位的合理的施工时间,并体现在总进度计划中。总进度计划至少体现以下时间节点:基础出±0.000、结构封顶、外立面亮相、竣工验收,并以日历日时间体现。

五、图纸及技术要求

1、总包单位在接到施工图纸的一周内,配合甲方和设计单位组织第一次设计交底;之后二周内组织第一次图纸会审以及第二次设计交底,并配合设计院对图纸进行深化和优化;开工前一周内进行第二次图纸会审;总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图纸不明或矛盾之处需及时与设计院和业主工程师沟通,否则由此造成的返工由施工单位承担。

2、总包单位在拿到施工图纸后,须根据自身的施工经验以及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设计院的图纸进行施工优化设计,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不得出现由于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有出入而产生的返工。总包单位必须对审图负责,施工前必须将结构图、建筑图等各专业图纸交圈审核,将矛盾与错误在施工前查出,在施工前的至少15天外,报与业主及设计院进行处理,同时必须将每一份设计变更认真的与其它所有相关图纸对照审核。若因审图不仔细、疏漏等原因,而造成的返工、遗漏等后果,则由总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六、质量要求和项目管理

1、总包单位在施工工程中,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是设计施工图、合同文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验标准等,同时必须满足业主对本工程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期望。总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相关规范及要求,从而使本工程在使用性、可靠性、耐久性、美观性、经济性等方面体现最佳。

2、总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施工,实行质量日跟踪管理,关键部位设置质量管理点,为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制定作业指导书,必须进行各班组技术交底,现场专职质检员随时做好跟踪检查。

3、对于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必须严格控制其质量标准。所有材料,如商品砼、钢筋、模板、机电设备、管线、灯具等均要求是合格产品或优良产品,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对于建筑工程的一些质量通病,总包单位必须单独编写通病的防治措施,并制定有效的监督制度进行克服,确保达到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

5、总包单位有权利必须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工序进行质量监督,如发现不合格的施工工艺或产品,总包单位必须立即向相关专业公司指出,并通知甲方、监理工程师要求其进行修正。

6、若甲方认为总包单位的实际施工进度、质量或安全文明与图纸、合同、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规范、标准等既定的标准或目标有较大差距,要求总包单位增加的各种投入或赶工措施,总包单位必须做到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另增加费用。

7、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驻工地进行管理工作,且必须参加工程例会,若无理由不加参例会或未经同意不在工地的,业主可视情况进行每次1000元的罚款。

8、总包单位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在无锡九龙仓其它地块内进行临建搭设、弃土、倒垃圾、取土,且不得在拟拆迁的地块内租住民宅。

9、总包单位的现场平面布置必须根据总体施工顺序考虑分阶段布置,考虑因素有:基础施工阶段、上部主体结构及装饰阶段等。总包单位尤其要认真考虑地库施工前后的现场布置。临时堆场、机械设备、通道等现场平面布置应结合将来小区市政、园林的高程、布置及各施工安排等因素进行认真综合考虑,其设置不得影响今后市政、园林、地下车库等施工。临时道路的路面标高要低于今后小区道路的路基顶面。

10、总包单位须对生活区、办公区进行详细合理布置,并对生活区、办公区制定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加工棚、生活办公区等公共区域地面必须硬化到位,总包单位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相应的位置增加临时绿化,所发生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1、甲方、监理有权不定期地检验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对不合要求的除了按规定返修、返工外,甲方将保留追加1000—10000元每项的经济处罚权利。

12、总包单位必须随时按甲方要求提供施工报表、进度报表、人员机械报表、进度计划、节点深化图纸、试验报告等所有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13、若因施工需要,当总包单位的材料堆放,机械设备的位置、临建的位置影响其他单位施工时,甲方有权让其限期搬离,否则甲方有权指定其他施工单位代为搬离,发生一切费用由总包单位承担,并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等其他责任。

14、总包单位必须执行所有业主工程师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拖延或拒不施工,若因此影响工期或造成其它损失由总包单位负责。

15、电梯安装调试前,总包需提供临时电,并接至电梯机房。人货电梯拆除后,若因需要正式电梯提前投入使用,由总承包单位调派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开电梯,确保各分包的施工使用(包括加班和抢工)。总包须支付专业厂商在电梯提前使用过程中进行维护保养费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包合同总价中。

16、总包单位不得拖欠施工人员的工资,总包单位必须按月向甲方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不得发生民工到政府相关部门投诉或因讨薪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17、总包单位须在接受到图纸一个月之内,必须将承包范围内的主要材料报审工作完成。

七、机具设备

1、总包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检测仪器、施工材料、垂直运输工具、劳动力计划等须满足施工需要,其中强调指出:每栋楼的垂直运输必须保证一座塔吊和一台双笼人货电梯。

2、外脚手架要求采用满搭悬挑脚手架,底层的外架与上部挑架分开,以满足室外管线、底层石材、景观园林等的施工。脚手架必须满足所有现场分包的正常使用。总包并必须根据现场分包施工时的实际需要,对脚手架做出及时的调整,调整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脚手架拆除要及时运走,不得影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

3、   总包单位投入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期进度,要求每栋楼的垂直运输必须保证一座塔吊和一台双笼人货电梯,每阶段必须有足够的施工人员,工种必须齐全。

八、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

1、总包单位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现场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对现场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2、总包单位须定期组织内部的安全自检,并参加有由监理、甲方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总包单位必须针对性的对现场施工的用电安全、机械伤害、消防、高楼物件打击、高空坠落等较为常见的安全隐患编写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要求,经监理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卫生,材料堆放应有条理并要堆放整齐。

5、为避免因成品保护不利而造成返工,总包单位必须考虑各施工单位穿插施工中的成品保护。现场必须配备专业保安员,根据不同时期的成护需要,保安人员数量必须满足现场要求。

6、总包单位必须成立专职成保小组,根据工程需要,组织专职小组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并建立奖惩制度。

九、工程交验及返修

1、总承包单位必须掌握和执行无锡地区的交房标准和要求,必须满足交房标准和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中须有“一房一验制”工作的控制方法、保证措施,并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2、总包单位配合费中包括为所有各指定分包所有各楼层及现场垃圾的清理,包括垃圾清运、堆放以及垃圾处理、外运等。

3、总承包单位必须做到现场卫生整洁,在交物业前的开荒保洁需达到物业公司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开荒保洁工作,建设单位有权请其他单位进行此项工作,总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总包单位必须与物业公司的充分交接,未获得物业的验收和移交许可,我司将视承包商工作未完成。

5、在总包管理下,若屋面漏水、卫生间渗水、外墙渗水等,不论是何原因,总包单位必须负责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不处理,拖延处理引致的物业和小业主投诉,我司将保留追赔的权力。

6、交付不仅是工程结束后取得《备案表》,总包还必须组织管理各分包直接向物业公司移交,直至物业完全接收认可,否则甲方将视为工期延误。总包对交房维修保养必须要及时,甲方有权对维保超期的按每项每天1000元的处罚。若因整改不及时受到客户投诉,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且我司将从保留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处罚。

7、总承包单位必须了解本地的交房标准,必须做到“一房一验”,若因此影响竣工和交房,总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8、总包必须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包括竣工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智能化验收、市政验收、园林绿化验收、电梯验收、物业验收等所有验收工作)、整改、维保、移交物业等,否则视为未完成合同内工作。且对于总包单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项目,我司将按每天每项处以1000元的罚款,直至物业认可为止。

9、对于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按照甲方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整改,若总包单位的整改标准或整改时限被认为是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利要求其他单位进行整改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有总承包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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