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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安全评比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行为,防止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作业项目。
3. 职责
3.1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负责合同签定,协调,日常安全监管。
3.2生产/安全部负责审查承包商安全资质,进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3行政部负责作业人员入厂证办理,入厂检查,消防管理,一级消防教育。
3.4作业所在地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 内容
4.1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生产/安全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向公司财务处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项目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4.1.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4.1.2.2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4.1.2.3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4.1.2.4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4.1.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内容包括:
4.1.3.1查验安全资格审查情况
4.1.3.2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4.1.3.3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4.1.3.4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4.1.3.5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4.1.4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2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4.2.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4.2.2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4.2.3施工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2.4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公司审核。
4.2.5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4.2.6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5.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5.1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必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顺序是由生产/安全部计帐填单,施工单位持单到财务处一次交清抵押金,然后返回一份给生产/安全部处,自己保存一份。
5.2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数额,由项目主管部门和生产/安全部根据项目投资额、作业危险程度、作业时间来确定。
5.3乙方违反甲方的禁烟、动火、用电、动土、用水、等安全管理规定,项目主管部门、作业所在部门和生产/安全部等部门均可按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事故的,由生产/安全部按规定加重处罚。甲方对乙方的罚款金额均从乙方交纳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中扣除。
5.4抵押金数额不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及时补交。
5.5项目施工完成后,由生产/安全部对乙方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进行结算,安全风险抵押金的90%归还乙方,10%作为双方施工安全管理费用,违章违纪及发生事故的罚款均从抵押金中扣除。退还抵押金的数额为:抵押金*90%-罚款金,乙方凭生产/安全部填单,到财务处将剩余抵押金一次性领取。
5.6安全风险抵押金额的10%安全管理费和罚款金额,统一由生产/安全部掌握使用,用于安全施工的教育及奖励双方在施工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5.7各部门所有收支项目必须建立财务明细帐目,专款专用,符合财务手续。
5.8生产/安全部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其它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收取施工单位的费用。
6. 人员安全教育
6.1凡进入分公司的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等)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6.2对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组织进行。在关键装置、重要部位区域施工由所在的生产单位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6.3生产/安全部负责统一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负责组织考试。
6.4安全教育内容为:
6.4.1国家和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6.4.2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6.4.3针对我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作业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6.5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经过书面考试合格,受教育者本人签字。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外来施工人员统计表,生产/安全部负责签发考试成绩,施工单位凭生产/安全部签发的安全考试合格证明到行政部统一办理入厂证。
6.6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办理入厂证,施工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6.7行政部根据生产/安全部出具的通知,严格按人数和施工期限办理入厂证。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凭证进出现场施工。
6.8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同生产/安全部商定教育时间,到会议室统一接受教育。
7. 甲乙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7.1甲方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7.2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7.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7.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
7.5乙方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7.6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乙方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生产/安全部,由生产/安全部备案。乙方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7.7由于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人员失误(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7.8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混合作业时,由于甲方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无法预测的情况,又由乙方违规或行为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负责调查处理,甲乙双方按责负担经济损失。
7.9乙方单独承包的施工项目,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及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10以上各条中由甲乙双方负担的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法规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7.11遇双方协议时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诉诸法律裁决。8、施工前安全要求
8.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8.2乙方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8.3甲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及厂规厂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
8.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甲乙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
8.5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生产/安全部备案。
8.6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9.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9.1施工单位进入公司区域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甲方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9.1.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公司区域施工作业,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
9.1.2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9.1.3施工工程中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高危险性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9.2严格车辆管理。
9.1.1进入公司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公司安全规定严格执行。
9.1.2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9.3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9.3.1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9.3.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9.3.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9.3.4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9.3.5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4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有专项安全措施的工程作业项目,在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安全、生产检查确认,共同会签,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进行。
10. 安全监督管理
10.1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项目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生产/安全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交底。
10.2综合管理部、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所在生产单位要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并都有安全否决权。
10.3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10.4严格按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办理作业许可证。
10.5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10.6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综合管理部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10.7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综合管理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工整顿,接受安全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11. 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对测井承包商进行精细化管理
一、档案管理,从源头上对人员设备进行把关。主要包括证件、人员、设备三大部分。证件部分是指承包商的市场准入证、安全资质证、辐射许可证等企业所必须具有的资料。人员部分是指现有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培训持证等基本情况,以便于对照合同要求,避免出现以次充好等现象。设备部分主要是指设备的购买日期、规格型号、性能指标等技术参数。档案管理,对于掌握各测井队伍的人员、设备情况提供了详细的资料,从而避免出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现象,从源头上保证了人员和设备的质量。针对承包商人员流动性强这一特点,要求承包商在更换班长级以上人员时,必须首先到行业化管理科室进行登记备案,允许后方可更换,实现了测井队伍的动态管理。
二、清单确认,对测井过程中的重点环节进行确认。清单确认,是指在测井过程中的各主要环节,都有一个清单对这一过程进行确认,并且贯穿了测井的全过程,从而保证了测井安全和资料质量。在测井招标阶段,由我们提供最近半年来各测井承包商的业绩清单,便于对承包商进行选择。测井准备阶段,承包商需要领取测井通知单,这是进行测前准备工作和简单了解井况的依据,也是进入井场进行施工的“通行证”;测井施工阶段,由现场监督人员组织现场协调会,由井队介绍井的详细井况,测井队提出具体的要求,施工结束后,现场监督人员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评价单;资料评定阶段,由资料验收人员根据测井资料质量评级标准对录取的测井资料进行评级后,按优等、合格、不评级三个等级来填写质量评定单;最后,所有清单汇集到结算人员手中,结算人员根据现场评价单所反应的测井时效情况和质量评定单所反应的曲线优等率,并结合测井服务合同的相关要求,进行结算工作。
三、细致入微,在测井安全上下大功夫。通过几年的摸索,我们总结出了一套安全管理的新路子,那就是“嘴勤、手勤、脚勤、脑勤”。“嘴勤”就是多交流、多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交流,出现问题即时沟通,无论是会上还是现场,工作中还是闲聊时,可谓“安全不离口”,大到操作规程,小到雪天路滑,都要沟通到心、落实到位,让承包商感觉到你是在关心他、帮助他,而不是在管教他、干涉他,你的所作所为,是为了双方共同努力把工作做好做扎实,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会上强调、文件下发的表面层次上。“手勤”是指多动手、多记录,对于正压式呼吸器的佩戴等操作,要多动手示范,对于承包商提出的问题要多记录,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脚勤”是指多跑现场、多跑基地,只有走进工房、深入现场,才能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不管是施工现场的违规行为,还是基地设施的不安全因素,只有亲历现场、亲眼所见才能发现,才能去纠正。“脑勤”是指多动脑、多思考,并且要站在承包商的角度去思考。针对部分承包商HSE体系不够健全、记录内容不够齐全等问题,我们参考油田公司下发的HSE活动记录本,并结合测井的工作特点,专门为承包商设计了测井HSE活动记录本代写毕业论文,承包商只要把平时做的工作及时记录到这个本上即可,大大方便了资料的记录、收集和审核工作,受到了承包商的热烈欢迎。
四、加强生产组织,重点复杂井首先制定测井方案和应急预案。随着塔里木油田勘探程度的日益加深,易喷易漏井、高压超高压井、超深高温井、小井眼井等复杂井也日益增多。每次测井之前,我们都要组织由HSE管理部门、资料解释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测井施工部门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测前讨论会,针对井的难点,讨论出测井施工方案和测井应急预案,派出精兵强将,由与会人员传达给测井小队所有施工人员。以确保承包商在测井施工过程中井控安全和仪器设备安全的同时,取全取准测井资料。
五、加大检查力度,全面提升测井队伍素质。我们每年对承包商进行两次全面的检查评比活动,检查评比的内容涉及资料优等率、测井时效、测井工作量、资料迟交天数、HSE评价等项目。HSE配置、HSE记录、现场施工、操作规程、探伤检验、健康体检等等,只要跟安全、健康、环境相关的都在检查范围之内。所有需要检验、标定的工具用具、仪器仪表,必须经过第三方认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检查方式上,采取基地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组成员由甲方管理人员和乙方代表共同组成,乙方代表的参与,不仅有利于检查结果的公正,而且有利于测井公司之间相互的沟通和提高。使检查评比工作真正做到了现场和基地相结合、甲方和乙方相结合、操作和提问相结合,从而达到了检查与沟通相结合、检查与改进相结合、检查与提高相结合的目的。通过检查评比本科毕业论文代写,进一步促进了测井队伍的发展,提升了测井队伍的技术素质。
六、安全确认卡,对测井用放射源进行全程跟踪。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测井用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确保放射源在使用、运输过程中的全程安全,我们专门设计了一种放射源安全确认卡,它贯串了放射源使用和运输的整个过程,覆盖了所有的重点环节。从放射源自轮南13井出库,到放射源运输过程的检查,从放射源到达使用现场,到使用前后的装卸,一直到使用完毕送回到轮南13井,整个运输使用过程中的8个重点环节,都要一一进行放射源的存在确认,并实时填写确认的时间、地点、源强、确认人等信息。如果说前几年已经实行的“三把锁一报警”制度是保障放射源安全的一道防护墙,那么,“安全确认卡”制度就是一道防护网,从起点到终点,全程防护,时刻保障着放射源的安全。
七、二次清单确认制度,不断提高测井时效。二次清单确认制度,是指在测井准备过程中,在基地由测井队长对所携带的仪器、设备进行清点,确保准备充分。到达井场后,由测井监督对仪器设备进行再次确认,确保无遗漏。这一措施为提高测井时效,减少井队等待时间,缩短建井周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15年12月19日,斯仑贝谢公司在大北201井进行随钻划眼测井前,在进行二次清单确认过程中发现少带了一个集装箱的设备,由于发现及时,抢运迅速,避免了一次井场等待事件,有效地发挥了二次清单确认的作用。
八、电缆悬挂器,有效解决了测井期间的井控问题。电缆悬挂器是专门为测井期间发生紧急情况而设计的应急工具。它主要由旁通阀、双母接头和悬挂器本体三部分组成。旁通阀和双母接头依次连接在防喷单根的下面。当测井期间发生井涌等紧急情况时,必须剪断测井电缆,以进行有效的井控工作。但是,剪断电缆之后,仪器就会落井,就会造成井况复杂化,甚至导致仪器和井的报废。使用电缆悬挂器以后,可以通过悬挂器本体中的电缆夹板将电缆快速夹死,将电缆夹板上方的电缆剪断后,使得悬挂器本体与防喷单根下面的双母接头连接,实现了断缆后井下仪器悬挂在防喷单根的下面,而且不妨碍井控工作的进行。井控完成之后,井下仪器随防喷单根一道取出,从而避免了使井况进一步复杂化专业代写研究生论文。
九、经验共享,在施工安全和资料质量上共同提高。施工安全,是测井工作的关键所在,而测井资料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测井资料的应用效果。优质的测井资料的录取,一方面取决于测井操作工程师的综合技术水平这一主观因素,另一方面取决于井径的测量环境、仪器性能等客观因素。针对现场施工安全,我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制作了“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测井安全”等课件,把近年来在测井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总结和分类,拿出来共同分享和探讨。同时,从今年开始,每月一次的测井例会,也增加了经验共享这一内容,各承包商工作汇报的时间少了,相互讨论的时间多了。只要是施工安全和资料质量出现了问题,测井承包商都会毫不保留的自我“揭短”,深挖根源,寻找原因,共同寻求解决的最优途径。其它承包商也以此为契机,克服自身存在的不足,避免出现类似的错误,学人之短变己之长,通过活生生的实例来提高资料质量和安全施工水平。
就是因为这些精细管理中的控制措施,仅今年上半年,轮东1井7620m超深超高温高压井测井、英买204井5044m超长裸眼井段的顺利测井、大北201井4 1/8〞小井眼复杂条件下测井资料的成功录取、大北301井17 1/2〞大井眼MDT流体产能的准确预测、克深2井21500psi超高压测井等等,连续打破或触及超长裸眼井段测井、最小井径测井、最大井径MDT测试、最大井底压力测井等塔里木史上记录,这些复杂条件下测井的圆满成功,无不与精细管理息息相关,无不是精细管理结下的累累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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