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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值班值宿制度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科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综合科承担,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表。
节假日白班值班时间: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时间: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体值班要求见《行政服务中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机关单位门卫值班制度(五)
一、加强机关门卫管理,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当班人员(含节假日干部值班)必须认真负责,思想集中,严肃门卫纪律,按制度办事。不得随意脱岗,否则发生事故应追究当班人的直接责任,不得在值班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娱乐活动。
二、及时做好电话传达和保密工作。禁止一切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机关院内,遇有重大情况或发生突发性事件须立即向领导及保卫部门汇报。
三、外来人员进出机关须主动出示证件,门卫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如有携带大件物品,当班人员有权进行查问。加强做好办公楼院、生活区周围的安全保卫巡逻工作。当班人员在夜间要开启防盗报警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盘查、记录,及时向领导及保卫部门报告。
四、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外单位车辆进入过夜停放,非机动车辆进出一律主动下车推行。
五、及时做好邮局报刊、信件收、分、登记手续。以及做好值班室周围的卫生工作,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有序。
机关服务中心技术岗位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比正常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自己的岗位,并做好签到手续,具体值班时间为:
①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下班时间再延长4小时;
②双休日:白天值班同正常上班时间,晚上值班为下午正常下班时间再延长4小时;
③如遇特殊情况,值班人员应服从上级安排,延长值班时间。
(2)值班人员上岗后应及时查阅上一班的值班记录,做到心中有数,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人员接到维修电话时,属自己专业工作范围的,应及时前去维修,不属自己专业工作范围的,应分清轻重缓急后及时通知相关专业组长组织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组织处理;出现应急故障险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4)每个技术人员实行轮流值班(详见值班表),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时,必须提前一天报告科长,经同意后方可与其他值班人员对调。
(5)每个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岗,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理:
①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
②无故擅自离岗或缺岗一次扣40元。
(6)值班人员值班时,因情况特殊,确需离开自己岗位时,应立即向中心分管主任报告,并确认代班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
永丰镇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第一条 坚持政府机关值班制度,保护政府机关安全,切实服务群众的原则。
第二条 星期日、节假日和夜间安排按值班表正常值班。
第三条 值班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履行工作职责,处理好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如遇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 对误班误事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误班一次应视为旷工一天,累计误班达3次以上,当年考核等次应定为不称职。
第五条 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接到的电话通知或领导指示,要准确在《来电登记簿》上详细记录,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传达落实。遇有紧急情况,要先向带班领导汇报,由带班领导组织处理。
第六条 所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如因故不能到岗或离岗,必须自找替班人员,并向带班领导报告。凡擅离职守者,最少罚款100元,当日带班领导负领导责任,同时受罚50%。
第七条 对误事人员情节轻微的比照误班处理;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双休日,段值班室由段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值班,夜间由机关全体干部担任值班。
2、值班时间分白班: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晚班19:30至第二天8:00。节日期间:上午8:00至13:00,下午13:00至18:00,晚班18:00至第二天8:00,节日期间24小时干部值班不离人。
3、保卫部门必须在节假日5天前安排好干部值班,上报总公司及公安部门,双休日及夜班由段办编排干部值班,各室按编排秩序安排好本室值班,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由所在室予以安排。
4、由段办对干部值班进行考核,值班迟到、早退的,扣奖金20元,无故未值班的扣当月生产奖,属股室负责的,扣股室主任当月生产奖。
5、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提高警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不得离岗,并经常用电话检查各车间安全和值班情况,做好记录,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向段领导汇报,按照段领导要求,妥善处理。
6、值班室钥匙由段门卫负责保管,值班人员值班时到门卫领取,下班后将钥匙存放到门卫。
机关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推进机关工作的开展和能够及时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特制定值班制度。
一、机关值班实行全体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值班分夜班组和白班组。夜班组负责夜晚值班,白班组负责星期天、节假日的白天值班。带班领导按正常顺序对应带班,每次带班一周。国庆节、春节长假及紧急情况值班另行安排。
二、各值班组轮回时按排列顺序尾首连接。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人员时,可在本组内调整并报带班领导批准,同时与相关人员做好沟通衔接,不能出现空岗。
三、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区机关安全及信息上传下达畅通。遇到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积极协助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要做好上下班钥匙交接,做好交-班记录。值班期间,遇有特别重大或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告主要领导。
四、值班期间不准饮酒,严禁脱岗。领导及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处理违纪行为。
五、值班时间及地点:白天值班按正常上班作息时间上岗,夜晚值班下午6点至晚10点,其余时间由专职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在值班室。
六、值班电话:
七、机关值班由办公室、治安办共同负责。区属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办公室
2011年11月1日
屏锦镇机关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由办所中心负责人任组长,机关干部任成员。由党政办具体负责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镇纪委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二条 值班时间:白天(含正常上班时间)每天9:00时至17:30时(冬天:9:00时至17:00时),夜间17:30时(冬天17:00时)至第二天上午9:00时。
第三条 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保证信息畅通,接听电话,每班必须有12名领导干部值班,26名正式职工及有关人员值班。并履行好以下职责:a、作好值班记录;b、接待上下来人来访;c、回复办理县镇交办的事项;d、处理事务、群众投诉、紧急政务、各类突发事件。
第四条 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服从安排或在值班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离岗或因值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a、值班期间,无人值班或脱岗致使信息不畅通,造成工作失误的;b、重大突发事件出现漏、迟、瞒报的;c、值班期间,、县府和镇党委、政府交办件没办理回复或不认真办理造成退回重办的。
第五条 值班人员遇事应立即处理,如无法当即处理,应通知有关负责人员,涉及人接通知应立即到岗到位共同解决,重大事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第六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的整洁,自觉遵守其它有关规定,安全使用相关设备,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南沙河镇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在值班时间内按照要求本人在值班簿上签名。值班时间为下午5:30至次日早8:30,如遇节假日,值班时间为早8:30至次日早8:30。因公外出,不在滕州境内或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带班领导方可与其他带班领导调换值班日并告知党政办。经带班领导同意后,值班人员方可与其他值班人员调换值班日。
2、值班人员具体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认真做好来电、来函的接收和处理。
3、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转告有关人员,接收的文件要妥善保管,及时转发。对联系公务、来客、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主动询问来者意图,视情况妥善处理,对无理取闹者要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
4、当班的情况要及时处理,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立即向领导汇报。未处理完的事情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分组轮流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顺延,不另作安排,值班费按《劳动法》规定发放。
2、值班由值班组长负责点到,因病请假、因事不能到镇机关值班的,必须个人调换值班,班子成员只能跟班子成员调换,但要报请值班组长同意,未安排住宿的附近人员,晚上值班至22时(冬季21时)。区内开会出差的应到岗值班。
3、值班职责:
①接待群众来访来电;
②处置突发性事件;
③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信息联系畅通;
④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⑤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住宿在镇机关,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的,对因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5、值班人员的晚餐及休息日的中餐由食堂统一安排,按每人每餐20元的标准,食堂直接跟党政办结算。
景县教育局机关值班制度
1、 县教育局机关值班共分为七个值日组,实行行轮流值班制度。
2、 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值班时间:每组值班人员从周一上午8:30到下周周一上午8:30。
3、 电话要24小时畅通,保证上传下达。
4、 遇有上级交办的事情,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交主管局长处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局长。
5、 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交接-班人员要相互通报情况。
6、 出现值班人员缺岗空岗情况,罚款30元。
7、 出现治安案件的,追究带班人员和有关责任人政治经济责任。
局机关值班制度
一、服从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区的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执行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夜间来人登记。
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发觉情况及时报案,并通知带班领导。
四、准时上下班,严格履行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无论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验防止各类事件发生。
七、由于值班期间职责不到位,造成单位财产耗损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机关值班制度
一、根据县政府要求,局机关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实行值班制,值班时间是正常工作时间,遇重大中心工作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在值班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如因有事不能值班者,经带班领导同意,告知办公室做另行安排。
三、值班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切实履行职责,处理好各项公务。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值班电话接听记录和上下班交接工作。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做好机关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到重大事情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五、值班人员要自觉保持值班室和机关的环境卫生。爱护和保管好一切公共财物。对不负责任、擅自离岗造成损失影响的视其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或处理。
街道机关值班制度
一、街道机关值班人员由党政办具体负责安排,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上墙公布。机关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按照上午8:30晚上6:00交接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因生病、临时外出、学习、开会、休(事)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值班的,由本人报请带班领导批准,由各科室自行负责调剂。
三、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和记录,及时上传下达和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机关内的安全保卫和检查工作;落实好街道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参与发生在辖区内涉及和影响辖区单位正常办公、生产以及居民群众安全等事件的处理。遇一般事件,值班人员向带班领导汇报,按带班领导的指示处理;遇紧急事件,值班工作人员可直接报街道分管领导,按分管领导的指示令迅速处理;遇重大事件,情况紧急的,直接报街道主要领导处理。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和直接通知公安、相关单位等部门。
五、保持值班室电话畅通,严禁在值班期间内打私人电话长聊,严禁擅自将值班室电话转接至其它通讯工具,以免影响对外办公的联络通讯。
六、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卫生、整洁,自觉维护好值班室的卫生秩序。
七、值班实行补休制度,正常工作日值班按1天/班核计,节假日按2天/班核计算。补休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并在一周内补休完毕,逾期不予补休。
八、值班人员被上级机关督查发现问题一次,从年终奖中扣除1000元/次,被街道纪工委督查发现一次未履行职责,从年终奖中扣除500元/次,如因出现延误工作或发生丢失、盗窃现象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追究值班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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