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镇机关值班考勤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每天必须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间按县工作时间规定执行),不准迟到、早退、旷工。如周六、日等节假日不休息另行通知。
二、考勤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每天上班点名制。每天上午8:30不定时点名。点名未到的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发工资20元,迟到者上午未销假的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发工资80元。考勤表7天一汇总并公示,所扣发工资由财政所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2、自愿离岗从事经商或其他工作的人员由本人申请,经党委会研究同意保留500元生活费,其他待遇不变,否则按劳动法、公务员法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3、因病请假超过半年以上的由本人出具市级以上诊断证明、住院治疗的病例等证明,事假相同(看护病人),由本人申请经党委会研究同意保留800元的生活费,其他待遇不变。
4、每月临时请事假、病假人员,请假一天扣发工资50元,每月请假超过7天的按日工资结算。
三、值班制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轮流值班(详见值班表),每组由一名领导带班,夜班值班人员必须全部在岗。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向主管领导请示后可进行同级别调换,即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调换,一般工作人员与一般工作人员调换,不允许请假。
2、值班同正常上班,按正常上班制度执行,女同志办公室值班按正常上班时间全天在岗,一次查岗不到即扣发工资50元。
值班表由本人签字,每晚主管领导备案。
3、当天值班人员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由带班领导抽调两名值班人员在调解大厅接访,必须全天候在岗,由带班领导负责监督。
4、便民服务大厅按值班表值班,查岗不到视为旷工。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镇机关值班考勤制度。
【镇机关值班考勤制度】相关文章:
机关考勤制度5篇02-09
严格考勤制度05-30
学生考勤制度04-03
工厂考勤制度03-31
教工考勤制度04-01
企业考勤制度04-10
酒店考勤制度04-05
请假考勤制度04-07
公司的考勤制度02-14
管理考勤制度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