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事故反思

时间:2022-04-17 18:22:28 事故反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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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事故反思

12年4月14日星期六    事故反思工地发生了一起施工人员跌落摔伤事故,周例会近结束的时候还没有人提起,轮到本人发言就说了出来。多数人表示不知情,其实不然。这几天,这件事多次引起我的反思。不知情是不说的理由,不说出则能够避免对责任人可能进行的处罚。本人把事故说出,当然不是因为有处罚人的嗜好,是想着不说出,就不会被更多人知道身边已有事故发生,则不利于从中汲取教训,引起对安全问题更加重视。出了人身安全事故,受害人需要忍受巨大的伤痛,集体需要支付大额甚至巨额的医疗费用及误工补助,事故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如果管理者还要作出处罚,对于已发生的事故只能起到雪上加霜的作用。所以说,说出事故的目的决不能是为了处罚,而应该是为了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罚,即使可能起到更好的预防效果,使用这一手段之前也应该是极其慎重的。反思的结论是

4.14安全事故反思

4.14事故反思

中顾网律师解答:

迄今为止,天门供电公司发生最严重的安全事故,应该是 2015年4月14日的恶性-交通事故,二死一伤。时值今日,时间过去了整整三年,当我们重忆这起事故并从血泪凝聚的教训中反思工作中的不足时,我竟然发现,曾经鲜活的生命并未随着时间的流沙从我的记忆深处抹去。

我记得他们——44岁的石晓庚主任和43岁的李宁波主任。我想我身边的每一位同事都会对他们记忆犹新,他们留给我们的对待工作挥汗如雨的付出,对待同事平易近人的笑脸,对待施工现场谨小慎微而又镇定自若的指挥,甚至他们所在团队和-谐向上的凝聚力…... 都像一幅充满活力而又精美的画面烙在我的脑海里。如今,死神像风一样带着他们去了遥远的天国,只剩下记忆还在鲜血淋漓的事故里缅怀我们曾经的朋友。是的,死有时候让人猝不及防。但如果天门供电公司历年来发生的事故,能以血和泪唤醒安全路上那些依然麻木的心灵,能给我们供电公司营造一片齐心协力、同心同德、自觉把安全当成一种习惯来遵守的氛围,我想,交通事故中逝去的石晓庚主任和李宁波主任应该感到欣慰了。

当我们再次学习这起事故,并以自查自纠的形式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来迎接全面展开的“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和春季检修,我觉得“安全”不仅仅是一种形式,它是一种态度,一种责任,更是经验之谈。

作为生产最前沿的工人,每天与设备打交道,要了解这些设备的性能以及每个变电站的接线情况,你就得和这些设备做“朋友”。只有做到熟悉设备和接线方式后,才能游刃有余地巡视操作和全面掌控天门电网设备运行情况。和设备做“朋友”你得有一定的资本,那就是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在工作中积累经验,提升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从这一点说啊,安全也是工作能力的体现。

安全警语“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应该是安全形成习惯的最好诠释。试想一下,一个对业务再精通的人,对待安全只是三分钟的热度,而平时工作马虎并且粗心大意,久而久之,松散的思想会给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拿两位逝去的主任来说,他们对待业务应该是了如指掌的,为什么交通事故偏偏发生在他们身上了呢?只能说他们匆略了设备之外的车辆的安全。而安全是无所不在的,它就像人们的呼吸那样自然。只有把安全融合我们的意识,从骨子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而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懂安全”。

荆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寇剑波说,电力建设取得的成绩大多靠刚性制度在约束,极少靠文化柔性捻取成份取得。从这一点说,我们的公司从上至下,各类制度是健全的,但人们只是在强压下去遵守,而没有自觉遵守的动力。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人们没有从根本上把健全的规章制度同自己的生命画等号。综观起起事故,哪一起不是因为违章违纪、粗心大意造成?我真的希望在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同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要找客观原因,做的每一项工作和遵守的制度都是为了自己能更好地活在当下。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当我们在缅怀两位在交通事故中逝去的朋友时,更应该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也更应该把安全当成头等大事融入我们点滴的工作中。

,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故还是越公开越好,捂着盖着不利于对事故危害性的认识,因此也不利于事故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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