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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事故反思
矿难的发生有其许多的不确定因素,然而透过事故发生之后的反应与原因调查,大多源自于人为的因素。除去矿业主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因素之外,任职官员的不 作为才是其根本原因。面对矿难,所有的愤怒和无意义的反思都已经廉价。矿难的发生不应该只唤醒普通民众的同情和怜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一个个残缺家 庭的出现,最应该被唤醒的是那些“乐观的”管理者。只有严查、严惩相关责任人,才会给死者一份安宁,给百姓一个明白。
事件回放:
2012年5月24日,山西省沁源县沁新集团新达煤业有限公司因井下回采冒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5月25日凌晨4点左右挖出,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叫任王 峰,是临汾古县北平镇贾会村人,死者的老婆叫刘二女,有一个七岁的女儿,父亲叫任栓义母亲叫王巧玲,为了瞒报这起事故,信达煤矿在太原向死者家属进行了协 调私了,经多次协商最终向死者家属赔偿110万元。死者任王峰在5月28日下葬。
记者调查:
记者到沁源县煤炭工业局采访,办公室郝主任接待了记者,郝主任称局长们都不在有什么事跟我说。记者把这起事故向郝主任说了一下。郝主任还没听记者说完就回 答新达煤矿没有事故,如果发生事故我肯定知道。记者问如果煤矿瞒报呢?郝主任回答:他不报就是没有,如果有事故发生他们就会上报。记者:如果他们煤矿出现 了瞒报事故,贵局怎么处理?郝主任:煤矿上死一两个人不是很正常吗?死人了你们能把煤矿停产吗?你们可以到安监总局驻长治检查组反映。
书记回复:
记者就此事向沁源李丁夫书记求证,得到的答复是:“2012年5月24日,新达矿确有一名叫任王峰的工人在井下工作时突发心脏病、在送往李元中
心医院抢救途中死亡,并非因冒顶事故而亡。事后,该矿依据有关规定和其家庭实际,给予35万元一次性补偿。”
结论:
知情人和死者家属:“任王峰是新达煤矿出事故被砸死的,为了封口赔偿110万元”。 煤炭工业局办公室郝主任:“新达煤矿没有上报,就是没有发生事故”。书记:“任王峰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并非因冒顶事故而亡,35万是补偿”。 为什么同一起死亡事故,书记、煤炭工业局主任、死者家属有三种不同的说法?难道这中间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截止目前沁源县沁新集团新达矿5.24 事故的真-相扑朔迷离,疑雾重重。
可怕之处就在这里:一起安全事故发生后,媒体曝光,还原真-相,继而启动问责机制,本是最基本的处理路径,也是公众最起码的权利诉求。然而沁源县相关领导表 现出来的却是,对安全、对生命的漠视,对国家法律的藐视。这些相关部门的拙劣表现留给了公众最恶意的想象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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