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煤矿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矿领导干部值班纪律和责任意识,确保全矿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实行星期交替制,每个星期分别由七位矿级领导担任主值,每天一名主值配备两名副值负责当天值班任务,副值由科级干部(包括工会主席)担任。每名值班人员每天补助100元。矿长全面负责落实本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遵照值班表执行。
二、值班室设在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三楼,主值在办公室值班,至少有一名副值必须坚守值班室。
三、当天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从当日8:00至次日8:00为止,特殊情况离开岗位时必须请假,副值向主值请假,主值向矿长请假,然后自己找同级别人员顶班。发现不请假私自离岗者,主值每次罚款500元,副值每次罚款200元。
四、值班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当日矿区井上下运行状况,巡查重点场所,发现问题及时遵照有关程序汇报上级领导,并同时按照有关措施安排解决。
五、对值班当日发生的险情或事故,负责组织和指挥抢险或救援。在紧急情况下,有权采取果断措施,调动全矿范围内人力、物力抵御风险,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商讨最佳解决方案。
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当天各类情况,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否则,每次罚主值100元。
七、本制度由调度室负责考核。
榆家梁煤矿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指挥,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矿调度室每天设4名矿领导二十四小时值班。
第二条矿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向生产矿长或矿长请假,说明原因,进行值班表内人员间调整。
第三条值班职责:
(一)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行使矿生产调度指挥权,对当日安全及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随时听取调度员的汇报,督促各单位值班人员做好生产指挥工作,及时平衡、解决各单位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当天的安全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四)负责接受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并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汇报。
(五)负责监督和指导各生产单位,各驻站值班人员的工作。
(六)掌握现场实际情况,重点听取各单位班、组长的班后汇报,根据汇报情况及时做出决定。
(七)对当天生产及安全出现的问题,负责召集和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追查会,落实责任,并做出结论。
(八)值班期间发生伤亡或重大事故时,必须有一名值班领导亲自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四条交接-班制度:
(一)规定每天上午八时为交接时间,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
(二)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填好交接-班记录薄,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应处理的遗留问题。
(三)交接-班双方都要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否则不能算交-班清楚。
第五条值班纪律:
(一)不迟到早退,按时交接-班。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在值班期间要离开调度室三十分钟以上时,必须向调度员说明去向,并告知联络号码。
(三)值班期间不得做与职责无关的工作。
(四)值班人员需换班时,一定要在值班表内人员间进行,并且必须向生产矿长或矿长请示,同意后方可进行。
王庄煤矿领导双值班制度
为了响应公司总调的安排,健全领导值班的不足,根据我矿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领导双值班制度如下:
1、 在过去“领导值班”的基础上,每日增加了自动化科分管检测监控的技术员一名、通风科技术员一名,这样就保证了无计划停风停电、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时能及时到调度台或到现场,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避免了发生事故时无专职值班的不利局面。
2、在安排以上值班的基础上,还安排了由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每两人组成一组分单双日值班,并每日在调度台签到。这样就保证了安全生产发生事故时,有专职领导在场,能赢得时间,对抢救事故能及时做出安排。这样布置弥补了有时无专职领导的不足。
3、调度室每日13:00时和19;00对值班领导进行查岗,不在值班室也没有下井的人员每日调度会上通报并罚款200元
4、值班领导一般不得离开矿区,因故离开矿区或办公室时,必须向调度室讲情自己所在位置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
5、发生事故后,值班领导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调度台,超过10分钟扣款100元,无故不到者罚款1000元。
煤矿调度领导值班制度
每天必须有一名副矿级以上领导值班进行24小时调度值班。
1、负责全矿24小时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全面掌握当日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2、协调解决当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全方位的正常运转。指挥生产必须遵循“三大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瞎指挥、乱调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
3、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同级别的领导替岗。发生重大事故要亲临现场,及时协调处理。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天16:00前进行交接,并签字,做好值班记录,对当日未办以及待办的事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5、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及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组织、分析、处理当日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
6、每天16:00前向局、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安全生产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随时汇报,情况要真实、准确,不得出现差错。
7、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全矿范围内的各类人员、车辆、物资;协助上级领导组织指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8、公司属各区队每天必须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全权负责指挥当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值班人员无故不得离开值班室,如有特殊情况离开的需提前汇报调度指挥中心,并安排本单位班子成员替班。
某露天煤矿各级领导值班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核心作用,对安全生产的突发事件,做出快速的应急响应,及时组织协调、统一指挥,特制定本制度。
1、露天矿矿级领导、机关科室领导为矿值班领导;各段队长以上领导为本单位值班领导。
2、值班调度按值班轮流表每日提前通知矿值班领导,各基层单位将当日值班领导五点前报调度室。
3、各级值班领导要熟知露天矿各项应急预案的内容、处理程序以及必备的专业知识。
4、各级值班领导应掌握煤炭生产、土方剥离、外运装车,以及防排水情况,及时解决、协调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5、夜间值班配有专职安全生产值班车,具体由矿值班领导统一调动。非安全生产应急用车,任何人无权调用,有违者由当事调用者负全责。
6、各级值班领导要认真对各工作网点进行巡视检查,检查人员在岗情况、设备运行状况,人员有无三违、作业现场有无重大隐患等。
7、各级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不得漏岗、藏岗、脱岗。发现一次,取消当月业绩工资,并按情节轻重及《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矿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经常与调度室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9、各级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要忠于职守,勤政务实,快速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延误生产,没能及时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使事态扩大,延误抢救时机,为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职工奖惩条例》相应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一煤矿领导值班制度
目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领导值班纪律,加强领导值班的责任心, 确保全矿安全生产,特制定五一煤矿“值班管理制度”。
二、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
(一)、矿领导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十日为一循环,值班时间为早7:40到次日早8:00时(夏季提前30分钟)。
2、值班人员下井、吃饭实行组内交替制,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下井检查要分组,井上不得缺人,否则按脱岗处理,每人次罚款100元。
3、值班组要定出一名组长,安排当日有一人必须在调度台值班,否则罚组长100元,值班领导200元,座台人员脱岗一次罚100元。
4、值班期间凡出现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值班领导必须有人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5、值班人员一般情况不得离开矿区,因故离开矿区或办公室时,必须向调度室讲清自己所在位置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发现私自离矿者罚款100元。
6、值班人员按表安排的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况向调度室说明,否则发现一次替代,罚责任人各100元。
7、当日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时,值班名单上排列的对应位置人员应上补下位,不得空岗,否则按脱岗处理,罚责任人每次100元。
8、值班人员实行交接-班、签到考勤制度,负责填写当日值班记录,通报值班情况,不得在家值班,不执行以上制度罚责任人100元。
9、值班表中第五系列值班人员主要负责“一通三防”及监测监控工作。
10、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设施,协同卫生人员搞好室内卫生。
11、调度室负责对当日值班人员的考核落实工作,坚持每日对值班人员不定时查岗不少于两次,并有记录。
(二)、双休日领导值班规定
1、业务科室领导由调度室分组进行双休日值班。
2、值班当日必须坚持到调度室上、下午两次签到,并坚持半日下井,半日在调度室或办公室负责处理本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如不在调度室签到,一次罚款50元。
3、双休日值班领导,业务科室八点下井,安全部门四点下井,矿领导值班零点下井。如双休日值班与矿领导值班重复,以领导值班为主。
4、临时离开岗位必须向调度室和安监处同时请假。
5、井上值班,查岗由调度室考核,并把查岗情况以书面形式交调度室,在次日调度会通报,下井由安监处考核在次日调度会通报。
6、无故缺岗,脱岗或不下井,一次罚款100元。
(三)、基层队组领导值班规定
1、队组值班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顺序按各队排定的值班表执行,值班时间统一为早7:40到次日早8:00(夏季提前30分钟)。
2、队组值班队干不得回家吃饭,吃饭时找人送饭或找一名本队正式队干代替,但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否则按脱岗处理,罚款1000元。
3、值班人员当日值班时,接听电话必须是值班队干,否则发现有一次他人代替听电话罚100元。
4、值班期间,凡井上、下出现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值班队干必须及时通知队长和分管副队长,并派人到现场积极处理,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落实一次无通知队长等人员或没有采取措施处理,造成安全生产时间超过半小时的罚值班200元,超过一小时的罚500元。
5、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值班室,因事需要离开值班室时,必须向调度值班人员汇报,并找一名正式队干代替,否则,查住私自离开者罚款500元。
6、值班人员按各队自己安排的值班表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况需要交换的要向调度说明,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
7、值班队干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做好当日各项记录,不得在家值班,否则罚责任人500---1000元。
8、调度室负责对当日各队值班队干的落实考核工作,坚持每日对各队值班队干不定时电话查岗不少于2次,并有记录。
9、各队值班如违反上述规定的,除给予本人处罚外,同时对其队长同等处罚,并在调度会通报。
三、附则
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生产调度室。
煤矿领导值班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改变领导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增强与职工的联系,全矿各级领导必须深入井下第一线,掌握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所存在的问题’,特定以下制度:
1、安全生产是煤矿的一项重要方针,是日常工作的头等大事,为此,全矿党、政、工必须认识统一,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
2、各部门领导要注重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列入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做到三首先,布置工作首先布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首先检查安全工作,总结工作首先总结安全工作。
3、要把安全工作列入检查考评干部和部门工作的一项重在内容。不抓安全生产,考核为不合格的干部,更不予评为先进个人。
4、建立矿、科级干部下井考核登记卡,每月一份,个人保存。下井时由检身员逐日填写,检身员要逐日向矿办公室报送干部下井花名表。
5、干部下井天数,矿长每月不少于15天,生产矿长每月不少于20天,党、政、工其它领导按值班安排轮流下井,保证每班有领导跟班,各科室领导按工作范围自行安排。
6、干部深入现场,既要体现干部的工作作风,又要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矿级领导每次下井要填写干部跟班。情况记录。
7、干部下井。要按月由办公室考核、公布。
8、干部跟班登记汇总由调度室办理,按月向矿委会汇报情况。
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一、矿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天由一名主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并配备一业务部门的领导干部作副值班。
二、值班的矿领导是当日矿井生产和安全工作的全权指挥者和组织者,在生产行政管理上,有权指挥一切,各单位必须服从,否则影响生产要追查责任,其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负责当天生产调度指挥,及时解决生产上存在的一切问题,保证正常生产,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当日生产任务。
(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指示值班调度员组织有关部门派人迅速处理,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以保证正常生产。
(三)、综合分析当日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当日遗留问题认真向下班交待,遇到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通知调度室主任,提到生产碰头会上解决,问题要条条落实,不准推诿不办。
(四)、分析完不成任务的原因,追查处理互相扯皮影响生产的问题,对基层请示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对值班当日发生的事故,负责组织和指挥抢救,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一追到底,找出事故责任,并作出处理意见。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七)、在紧急情况下:有权采取临时措施,调动全矿范围内人力、物力、事后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联系。
煤矿领导干部调度值班、带班制度
一、当天值班领导负责协调、处理好当天的安全生产,值班领导为当天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二、当天调度室值班领导(包括调度室主任、调度员)坚持24小时在调度室值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值班岗位的,必须通知调度室主任或其他值班人员,保证调度室24小时有人协调、指挥当班的安全生产,凡发现调度室无人值班,按脱岗论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三、值班领导在值班过程中必须及时、认真、真实的填写调度记录,对井下汇报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井下汇报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也没有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根据影响生产情况进行处罚。
四、领导值班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以当天的调度台帐为准,如果上级部门询问有关情况,以调度台帐为依据汇报,不了解情况的要通知相关责任人,由相关责任人进行汇报,不能乱汇报,出现不汇报的上级处罚由责任人承担,出现乱回报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
五、领导值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人亲自签字,不得代签,做到交清接明。当天存在的问题由当天值班值班人员亲自填写,否则罚款10元。
六、当班带班的领导为当班安全第一责任者,当班必须按要求下井,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同级领导替班,私自不下井带班又没有安排其他人替班的,上级部门的罚款由责任人承担。
七、下井带班领导必须按照要求向分公司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以当天的调度台帐为依据,没有按要求汇报的,上级部门的罚款由责任人承担,没有按照调度台帐汇报的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八、带班领导升井后要及时认真填写“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向下一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带班领导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清接明。发现记录填写不及时的一次罚款10元,由调度室负责在第二天调度会上通报,由考核办负责落实罚款。
本制度自下发日期起由调度室、考核办负责监督执行。
【煤矿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相关文章: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02-15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15篇)02-21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15篇02-21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4篇02-15
学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01-28
干部值班带班制度12-31
学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3篇01-29
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通用11篇)04-28
干部值班带班制度10篇12-31
干部值班带班制度(10篇)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