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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干部值班制度
一、干部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牢固树立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二、干部值班实行滚动式轮值制,每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每天早晨八时为交接-班时间,如遇节假日值班,负责处理保卫处的日常工作事务,保证上传下达,接待、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三、干部值班要深入工作第一线,及时检查、了解当天全校的治安动态,掌握和收集各种信息。负责检查白天、夜晚校卫队各岗位的布岗情况及值勤人员的在岗在位落实情况。
四、值班干部必须常与校卫队员保持联络,夜间必须巡岗一至二次,检查岗哨是否在岗或丢岗等情况。
五、为保证通信联络畅通,节假日和每天下午下班前,值班干部到办公室自行设置好本人的电话或bb机的转移呼号。
六、处理好突发性事件,做好各种异常情况的登记,并及时报告处领导。
保卫处值班制度
一. 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及时、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案件 及突发事件。
二. 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认真作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
三. 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四. 禁止在值班期间饮酒,违反规定者按有关制度处理,引发其他问题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 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遇到报案要做到有报必接、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六. 值班人员要着装整齐、文明值勤、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七. 在校内进行巡查,督察各系、各部门夜勤人员的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安全隐患。
八. 夜间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前负责打扫值班室卫生,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整齐。
保卫处值班制度
一、值班室是保卫处接到报案和救助的主要场所,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值班。
二、值班员在值班期间要及时处理,接待与保卫处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岗,了解有关情况,当班结束后,要认真向下一班做好交待工作。
四、值班员对接待、接报和各类案事件要认真对待,做到文明礼貌。能处理的自己及时处理,该移交的做好移交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五、接到报警后需要出现场的,白天在有交通工具时5分钟赶到现场,无交通工具时10分钟赶到现场,晚上15分钟赶到现场。
六、值班员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处长,向上级公安机关和校领导报告情况要经处长同意,对上级领导和校领导的指示,要迅速报告处长。
七、值班员当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八、值班员要保管好室内物品,保持值班室整洁的卫生环境。
九、值班员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谈私事。
十、值班员在当班时间不许喝酒。
派出所保卫处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按时交接-班,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应提前请假。
二、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检查报警器、监视器和通讯设备,交接清上班值班的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并在值班记录本上相互签名认可。如果不能交代清楚,在谁的值班时间内发现的问题(案件)就由谁负完全责任。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脱岗。不准在值班期间饮酒、醉酒(指在值班前已经喝醉)、睡觉、下棋、打牌等活动。
四、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责任区域经常进行巡查和记录;负责报告和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案件,遇重大情况及时进行汇报。
五、切实认真保管好枪支、警(戒)具,做好交接工作。
六、保持值班室内的清洁卫生,爱护室内公物。
保卫处值班制度
为加强值班工作,确保校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卫处工作人员一般均应参加值班,女同志可不参加夜间值班,但工作需要时应随时待命。
二、各组值班人员中设带班一人,负责值班工作的具体组织、安排。带班人对处长负责。
三、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
(一)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各类案件、问题。
(二)校卫队负责对校区各部位进行巡逻检查,白天巡逻检查一般不少于四次,夜晚不少于六次,巡逻检查时间及路线由带班人员确定或按处规定执行。
(三)检查、监督校区各部位值班值宿人员和门卫更夫的在岗工作情况;
(四)领导夜间巡逻队的工作;
(五)维护校园秩序,清理流动商贩和闲杂人员、车辆等;
(六)接待外调、来访和上级机关的检查。
四、值班交接-班时间:
(一)白班时间为每天早8:00至下午5:30。
(二)夜班时间为每天下午5:30至第二天早8:00。
五、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二)不准酒后接-班上岗;
(三)不准在值班时间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
(四)不准私自串换他人顶岗替班;
(五)不准将警用器械转借他人或乱扔乱放;
(六)不准对发生的案件或可疑情况漏报、拖报、谎报、不报。
六、值班人员须认真严肃地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力争不过夜。当班时处理不完的,可以在非当班期间由该班人员继续处理;如需归口到有关业务科处理的,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在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应按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并组织力量及时处理,控制局面,降低损失。
七、值班带班人员应认真、详细地作好值班日记,并注意搞好室内卫生。
八、值班用器械由带班人员负责交接。
九、值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提前取得带班人员同意后自行串动替岗。值班人员串动后,由带班人员报处备案。请假及串动超过一个班次时,须经处长批准。
十、值班人员的吃饭时间,每人不得超过1小时,并由带班人员统一协调好。
保卫处值班、巡逻、守护制度
一、学生在校期间的周末值班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值班人员由处级以上领导、教职工中的中青年同志担任。值班时间为星期六中12点至晚上下12点、星期日按正常上班时间执行。主要职责:巡查校园(重点是学生宿舍、教室、礼堂、运动场、道路及一些较偏僻的环境),驱逐逗留的校外人员,查处、记载学生违纪行为、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二、寒、暑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期间的行政值班工作,由学院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值班人员由校处两级领导和部分教职工担任。值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6时。主要职责:负责文件接收和电话接转,接待上级或外单位因公来校人员,负责对学院重点部位的巡查和处理突发事件。
三、夜间治安巡逻工作,由保卫处负责组织安排。巡逻人员由巡逻队、门卫和保卫处的同志担任。巡逻时间为每晚22时至凌晨4时。主要职责:负责对校园面上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发现和抓获作案分子,查处翻越围墙者和闲游人员,根据需要检查可能违反治安的场所和人员。
四、学院要害、重点部位的守护工作,由保卫处、总各处协同组织安排。值勤人员、时间、职责,根据各部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安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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