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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镇局值班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对局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局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机关值班工作由局党组纪检组长分管,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排,按月度编制值班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1、双休日、节假日值班:8:30--22:00。
2、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中午12:00--15:00,晚上18:00--22:00。
三、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联系领导,由值班联系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值班联系领导,值班联系领导应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局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县政府及各部门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局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遇上困难来访人员,值班人员可予以临时救济(50元以下(含)),并及时与财务结清。
6、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纪律
1、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计划和安排,并对值班人员登记考勤。如个人有特殊情
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以便安排。局领导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一次值班未到位的,扣除当事人当月全部值班费。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和其它严重后果的,要依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得聚众打牌、嗑睡、聊天。
3、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认真搞好交接-班(向门卫交接-班),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
4、严格登记制度。必须遵守信访制度。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水情、雨情、风情、雪情等灾害情况和来客来访登记,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如有领导办公或开会,必须在领导离开后值班人员方可离开。
六、其他
防汛值班、重大事件值班,另行安排。
XX县民政局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民政局值班表。值班人员共分七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成员由34人组成。每个小组每周值班1天,按分组顺序进行,本周星期日值班后,星期一连续值班,其他小组值班时间依次顺延。
二、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下班后到下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到第二天早晨上班前;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昼夜值班,第二天早晨按正常上班时间交接-班。
三、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留守接听电话人员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局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县政府及各部门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等交接-班时通知有关人员。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职责和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人员记入《值班记录》,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不空岗。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带班领导请假。
2、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3、值班人员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全体值班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
4、如上级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发现空岗现象,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做出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关人员各100元的经济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乌马河区民政局专线值班制度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听取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制订民政局专线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任务,工作认真;
2、接话及时,有询必答,用语文明,记录完备准确;
3、保持值班室清洁,严禁在值班室内会客、吸烟和大声喧哗;
4、值班人员要准时上岗,做到文明、热情、诚恳、耐心,解答恰当。
5、严禁值班人员因私使用专线电话,妨碍专线畅通;
6、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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