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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政办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及值班纪律:
1、值班时间每天早上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早上8:30准时签到。逢上级工作检查、突发事件、节假日全天24小时值班。
2、值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上班不上岗,不准消极怠工,无所事事。
3、值班时间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严禁出示、传阅、述说加密文件,严禁泄露秘密会议内容,严禁歪曲揣测领导意图乱讲话。
二、 值班人员职责
1、 负责收交各种纸质文件,原件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复印一份及时转交相关领导。负责签收当天乡镇计算机通信网上文件,并转交一份到对应分管领导;特急文件马上转交,加急文件当日转交,平急文件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2、 负责接听来电,并把电话内容及时转述给相关领导。
3、 负责接待上级领导、来访群众、其他单位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大方、礼仪周到。
4、 负责会议通知、会场布置、会议记录、会后清理等会务工作。
5、 负责传达领导讲话、会议精神,负责上报群众反映问题,做到恰如其分,到位不越位。
6、 负责各项工作信息的对外宣传、信息报送、资料交流等相关工作。
7、 负责完成党委、政府及分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卫生及安全
1、 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微机室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清洁、物
品整洁、门窗干净,无乱堆乱放现象,电脑打印机、办公桌凳无堆积灰尘。废旧纸张一律丢入垃圾桶。
2、 每天至少打扫一次工作场所,交-班之前必须彻底打扫好
清洁卫生,办公器物收拾摆放整洁干净。
3、 每天下班之前应检查煤电设施,关闭电脑、取暖炉,关
好门窗、电灯,拿好钥匙。
田坝镇党政办
2011年2月13日
温泉镇党政机关考勤及值班制度温泉镇
为切实端正机关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督促干部职工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好岗位职责、包点职责、分管职责、牵头人职责和参谋职责,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县政府、县纪委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上班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增强爱岗敬业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努力做到以镇为家。
2、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机关工作人员除休息日和节假日外,必须出满勤。
3、机关工作人员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上班时间为:8:0018:00,其它月份:8:0017:30,必须按时到岗并在出勤表上签到,直接到村工作或直接到县联系汇报工作的,提前告知党政办,由党政办考勤人员在出勤表上登记注明,既没有签到又没有请假的,视为旷工,迟到或早退达三次的,视为矿工一天。
4、旷工的按每天50元标准处罚,由党政办负责考勤人员年终汇总,财政分局在发放有关经费时兑现。
5、考勤由镇纪委副书记兼党政办副主任储昭松同志负责,每天7:30至8:10由储昭松负责管理考勤表,纪委监督,书记、镇长对出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6、出勤结果月底由党政办汇总公布,出勤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年终汇总抄报县纪委、组织部并如实填入《干部考核登记表》。
二、请假制度
1、工作日内确需请假的,班子成员由书记、镇长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和点长共同批准,超过一天的经分管领导和点长同意,由书记、镇长批准。
2、因公差者(含到县开会),由书记、镇长安排。
3、凡请假和出差者,均应在获得批准后,主动告知党政办再离开,由党政办在出勤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旷工。
三、值班制度
1、镇政府机关每天实行党政干部轮流值班。
2、值班由镇领导带班,每班45人,其中党政干部2人、林业站1人、国土所1人、财政分局1人,值班人员夜里必须在镇住宿并在值班表上签到 。
3、值班人员请假由带班领导批准。
4、带班领导因事、因病请假或被安排出差,应委托一名同志代班并记入值班表。
5、值班表由带班领导或被委托的代班同志与下一班带班人交接签字后于第二天上午8:10交党政办储昭松保管。每月底由党政办对值班情况进行汇总公布。
四、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坚守24小时值班,每天上午8:00交接-班;
2、值班人员在处理一般事务时要做好记录;
3、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要处理日常事务,如发生重大事件时,当班人员第一时间要到现场,带班领导要请示书记或镇长。
五、年终对出勤、缺勤、值班、旷班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对缺勤、旷班较多者,提请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处理。
六、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考勤及值班比照此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由镇纪委负责监督执行。
白沙镇政府值班制度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镇内重大情况的动态,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事项,协助镇领导处理紧急重大事务。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做好当天的来电、来文、来访。对接到的电话、传真以及各级领导电话批示交办的事项,应认真作好记录,属党政综合办办理范围的要立即落实,属于其他单位部门的应及时转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工作情况。对来访的群众,应认真热情地接待,能及时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作好记录,并按程序汇报落实或交办其他单位部门。出现群体上访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单位部门来现场处理。对当天的来文、来函等,签收后作好登记,及时送相关领导阅处。
三、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每天必须有一人值班,负责处理本办公室相关公务。
四、值班人员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搞好当天的公务接待。
五、党政办公室每天值班人员必须负责办公大楼当日公共卫生,保证日常清洁。优质高效办好会务,会议筹备、会务组织规范有序。
六、强化交接-班管理,每天早上7:30时为交接-班时间,交接-班时要将已办和待办的事项以及有关情况和问题交待清楚。
七、本着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值班纪律。如在值班期间出现违规现象,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百尺镇政府应急值班制度
第一条 各带班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镇政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 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全镇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负责向县政府办报告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 保证与、县政府、县直各单位和各行政村联络畅通。
第四条 值守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当好参谋,优质高效服务。
第五条 值班人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带班领导同意并经主要领导批准。
第八条 在值班工作中,值班人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情况。
第九条 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第十条 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人员要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值班人员要掌握情况,及时报告带班和主要领导。
第十一条 如遇紧急重大、重特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值班人员可越级先向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要成为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各方面联络畅通,并准备好应急设备。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接到各类公共突发事件报告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断档。其他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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