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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事办工作总结
关于对乡镇工作政绩进行考核de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乡镇工作de考核,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de要求,牢牢围绕、县政府de中心工作,以招商引资、民营经济、林业生产、奶牛生产、税费征收、乡镇规划建设、农村合作医疗、村村通工程、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十项工作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公然公平de原则,实事求是地考核各乡镇de工作政绩,为正确评价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据,真正形成以实绩排座次、凭贡献定赏罚、按发展***过de良好机制,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考核内容
(一)单项考核
对今年10项重点工作实行单项考核、赏罚,单项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1、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执行中共宁津、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工作de实施意见》确定de任务,完成进度以实际固定资产投进额为准。
对招商引资de考核,按照中共宁津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商引资考核统计办法》de通知精神进行考核。招商引资总投进额第一名de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de投进额计算出每万元de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de投进额计算出各乡镇de得分。
2、民营经济
对民营经济de考核,按照中共宁津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民营经济考核办法》de通知精神进行,主要考核:①重点项目(指固定资产投进300万元以上de产业项目);②产业园区新增企业de固定资产投进额(指投进额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③产业园区(包括专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④新增规模企业(每新增一个规模企业抵顶一个固定资产投进200万元de项目)。
考核时,各乡镇将重点项目、园区新增企业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de固定资产投进情况列出清单,报县政绩考核办公试冬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民经局、统计局、招商办、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办进行实地考核验收,主要查看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企业厂房、设备和帐簿。对新增设备de投进额,以票据为准(结合厂价咨询);对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厂房和新增旧设备进行评估作价。新增规模企业以县统计局登记备案为准。
对老企业增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进额按100%计;对新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进额按130%计。
民营经济总投进额第一名de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de投进额计算出每万元de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de投进额计算出各乡镇de得分。
3、林业生产
(1)考核绿色通道工程(河道绿化)de投进额。绿色通道指七条主要公路(宁德路、宁吴路、宁东路、宁乐路、临南路、宁主座路、宁相路)绿化带de补植,其它县乡路、村村通公路两侧绿化带新增植树。
(2)考核速生丰产林(30亩以上de速生片林、农田林网)de投进额。速生丰产林指农田内栽植de速生片林。
对林业生产de考核,绿色通道工程按乡镇自然区域考核,速生丰产林按新增面积考核。乡镇将当年新增速生丰产林面积按村登记造册,报县政绩考核办公试冬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职员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时,采取实地丈量面积、宽度、行距和株距de办法进行。
绿色通道工程(河道绿化)和速生丰产林按55株折1亩。计分面积=植树亩数—必须完成而未完成de亩数—死亡亩数×3,每亩按2000元计投进额。投进额第一名de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de投进额计算出每万元de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de投进额计算出各乡镇de得分。同时,对七条干线公路绿化带de补植实行减分考核,按千米段抽查,每空缺1%减1分。
4、奶牛生产
奶牛生产考核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和奶牛de投进额。
对奶牛生产de考核,采取动态考核de办法。每季度乡镇将当年新增奶牛按村登记造册,报县政绩考核办公试冬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职员考核验收。考核时,实地查看畜舍,盘点实际存栏数目,存栏量以年终考核结果为准。按照固定资产投进和奶牛de价格(每头奶牛按2万元计)计算总投进额,投进额第一名de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de投进额计算出每万元de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de投进额计算出各乡镇de得分。
5、税费征收
按照中共宁津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赏罚办法》de通知精神,农业税、引黄水费、“两工”以资代劳款按时上缴县财政de计100分。农业税每拖缴一天减1分;引黄水费每拖缴一天减1分;“两工”以资代劳款每拖缴一天减1分;因此而发生de信访案件每出现一起越级到县、市、省、进京上访de,分别减2分、4分、6分、10分。
对税费工作de考核。农业税、引黄水费和“两工”以资代劳款上缴以县财政局登记为准;信访案件以农业局、信访局登记备案为准。
6、乡镇规划建设
乡镇规划建设重点考核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即“10片、7线、11点”和规划建设两个方面。
(1) 规划编制(60分)
①“10片”de规划(25分)。除宁津镇外,其他10个乡镇10月底前完成驻地建设总体规划de计15分,完不成de不计分。完成驻地控制性具体规划de计10分,年底完不成de不计分。
②“11点”de规划(5分)。11月底前每个乡镇完成1个小康示范村建设规划de计5分,完不成de不计分。
③“7线”de规划(30分)。7条干线公路指宁德路、宁吴路、宁东路、宁乐路、临南路、宁主座路、宁相路。10月底前每个乡镇完成公路两侧100米内(含穿膛村)规划de计30分,完不成de不计分。
以上三项规划均以规划图纸为准(必须是县级以上有设计资质de单位设计规划)。
(2) 规划建设(40分)
乡镇驻地和涉路建筑,须按规划审批,手续齐全,经正式设计并按图纸施工,产业厂房建设标准为轻钢屋面、墙体抹灰并按产业园标准粉刷涂料、现代造型,其它为二层以上楼房,符合上述要求de计40分。每发现一处无用地审批手续建筑de减2分,无设计方案审批手续de减2分,有手续不按设计施工建设de减2分,企业建传统厂房、其它建平房de减10分。
7、农村合作医疗
(1) 资金筹集(70分)
按照中共宁津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宁办发[2003]36号)de通知精神小学生作文网 http://cankao.gcw818.com,乡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de农业人口数要达到农业人口总数de50%(宁津镇为80%),按照以上比例和规定标准(每人10元)筹资。筹资额按任务数和规定时限(截止9月10日18时)上缴县财政de计70分。筹资额未按任务数上缴de,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3分;筹资额未按规定时限上缴de,每拖缴一天(以县财政局收款单据为准)减1分。
(2) 资金治理(30分)
乡镇合作医疗设专用帐户de计10分;有专人负责de计10分;做到专户储存、专帐治理、专款专用de计10分。以上三项达不到要求de不计分。
8、村村通工程
(1) 路基加宽工程(50分)
按照中共宁津、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de实施意见》要求,主座镇、大柳镇、时集镇、刘营伍乡、张大庄乡于2003年5月1日前完成路基加宽工程;宁津镇、柴胡店镇、杜集镇、相衙镇、大曹镇、保店镇于2003年5月20日前完成路基加宽工程。按照以上规定时间,完成任务de乡镇计50分。
(2) 桥涵管配套、养护治理、路容整理(50分)
①桥涵管配套。达到标准要求de计10分。每缺少一处配套工程或工程质量分歧格(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差)减1分。
②养护治理。达到标准要求de计10分。其中,建立养护治理机构、组建养护治理队伍计3分;落实养护资金计3分;制定养护治理办法、明确责任计1分;路政治理专人负责计2分;养护资料齐全计1分。养护治理机构不健全de减1分;养护队伍不健全de减2分;养护资金按未到位资金比例减分;未制定养护办法或责任制不落实de减1分;路政治理无专人负责de减2分;养护资料不齐全de减1分。
③路容整理。达到标准要求de计30分。其中,路肩宽度计9分;路肩整容计3分;绿化平台计6分;边坡计6分;边沟计6分。不平整、不整洁、不整洁路段以累计长度减分,每200米(含200米以下)减1.5分。
9、社会稳定
对社会稳定工作实行减分制考核。年内无个体上访、集体上访、信访积案、群体性(10人以上)事件、恶性事件发生de得100分,有发生de按规定标准减分。
(1)信访工作。每出现一起个体越级到县、市、省、进京上访de,分别减2分、5分、10分、20分;每出现一起集体越级(5人以上)到县、市、省、进京上访de,分别减5分、10分、20分、40分;每出现一起信访积案减10分。
(2)群体性事件。每发生一起群体性(10人以上)事件,根据人数多少、情节轻重、社会影响程度和事件性质减20—50分。
(3)恶性事件。农村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因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原因而致人伤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de,视情况减20—50分。
对社会稳定工作de考核,个体上访、集体上访和信访积案以信访局登记备案为准;群体性事件以政法委提供情况为准;恶性事件以政法委、农业局提供情况为准。
10、后进村整顿
每治理整顿好一个无班子村得20分;每治理整顿好一个后进村得10分。后进村、无班子村以组织部已把握名单为准。整顿结束后,乡镇申请验收,验收标准另行制订。参加组织de农村干部培训班,每缺勤1人次减1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实行千分制,其中经济发展占700分,其它工作占300分。
1、经济发展包括:①招商引资,②民营经济,③林业生产,④奶牛生产,⑤高效农业(指当年新增冬热大棚10个以上de片、除粮、棉、油、林以外经济作物集中种植100亩以上de片和存栏肉牛100头以上,良种猪1000头以上,鸡1万只以上,羊100只以上de养殖大户。折算标准见附表)。按总投进额计分,总投进额第一名de乡镇计700分,根据第一名de投进额计算出每万元de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de投进额计算出各乡镇de得分。
2、其它工作包括:①税费征收,②乡镇规划建设,③农村合作医疗,④村村通工程,⑤社会稳定,⑥基层组织建设,⑦统计工作。计分方法是先计算出税费征收、乡镇规划建设、农村合作医疗、村村通工程、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6项内容de合计得分后,再按(300÷第一名6项得分合计数×每乡镇6项得分合计数)计算各乡镇折合分数。统计工作实行减分,按照宁津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达de《2003年民营经济发展计划》任务指标,完成统计任务de乡镇不减分,每有一项完不成统计任务de减5分。主要经济指标被市以上统计部分检查验收,每有一次分歧格de减10分。
3、加减分
乡镇单项工作受、县政府通报表扬de加10-20分,通报批评de减10-20分,以、县政府正式文件为准。
4、“一票否决”
对①招商引资、②信访、③计划生养、④农民负担、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招商引资以实际考核为准(完不成年初下达任务de一票否决);信访以信访局提供情况为准;计划生养以县计生局提供情况为准;农民负担以县农业局提供情况为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县政法委提供情况为准。
按照综合考核得分和加减分情况,计算出各乡镇de最后得分,按得分多少排出乡镇de名次。每有一项“一票否决”,综合考核向后推两个位次。
三、赏罚政策
按照乡镇工作政绩考核de结果,设立荣誉奖、物质奖、职务升迁、岗位调整、末位轮岗五种赏罚办法。
1、荣誉奖。综合考核前四名de乡镇授予“政绩工作考核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并颁发铜牌。第一名de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记三等功。单项考核前三名de乡镇授予“××工作考核先进乡镇” 荣誉称号并颁发铜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de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定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等次。
2、物质奖。综合考核前四名de乡镇发放奖金。第一名de乡镇党委书记3万元、乡镇长2万元;第二名de乡镇党委书记2万元、乡镇长1万元;第三名de乡镇党委书记1万元、乡镇长0.5万元;第四名de乡镇党委书记0.5万元、乡镇长0.3万元,同时各奖励一级工资。对综合考核后两名de乡镇实行罚款,倒数第一名de乡镇罚款2万元,倒数第二名de乡镇罚款1.5万元,罚金由县财政代扣。
单项考核前一、二、三名de乡镇颁发奖金,初中生作文网具体数额另行规定,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de副职各奖励一级工资。乡镇获多个单项奖励de,奖金不重复发放,一年内奖励工资最多一级。对单项考核后两名de乡镇实行罚款,倒数第一名de乡镇罚款1.5万元,倒数第二名de乡镇罚款1万元,罚款不重复。罚金由县财政代扣。
3、职务升迁。综合考核前四名de乡镇党委书记,优先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为县级干部人选,乡镇长优先提拔。
4、岗位调整。在县直部分、乡镇干部调整时,按照中共宁津《关于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治理制度改革de试行意见》规定,原则上单位主要负责人de政绩“级次”与单位“档次”对应调整。
5、末位轮岗。对乡镇工作政绩考核最后一名,同时没有完成、县政府分配任务de乡镇党委书记,按照中共宁津《关于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治理制度改革de试行意见》精神,第一年亮黄牌,连续两年处末位者,调出原乡镇,降职安排;最后一名乡镇de乡镇长一年内不予提拔。
6、“一票否决”政策:被一票否决de乡镇,取消各种奖励资格。
四、组织领导
1、乡镇考核工作在县政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de同一领导下,由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牵头与县直有关职能部分共同组织实施。
2、奖励工资、记功由县人事局办理;职务升迁、岗位调整、末位轮岗由组织部办理;物质赏罚由县财政局办理。以上工作由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督办。
3、年终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经县直主管部分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县政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字,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提交会研究决定。最后,考核结果以、县政府文件公布。各责任单位按文件兑现各项政策。
五、考核工作纪律
政绩考核工作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de大局,是一项非常严厉de工作。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分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到提供de情况真实,申报de数据正确。对考核工作不认真、不严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de,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确保政绩考核结果de正确性、严厉性和权威性。
六、本实施办法由县政绩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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