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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管理处。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公司每年年初与各管理处、部门签订《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当年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确保不发生特、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由公司领导和各管理处、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签字人如有变动,接任人自动承继。
第三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承担的职责:
1、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工作;
2、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布置落实具体任务;
3、适时组织对各管理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责成有关单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指导、服务、督促各管理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总结交流、及时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
5、适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六条 各签约单位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消防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各项目标实现;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4、落实安全例会制度,要适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落实安全检查制度,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发生的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完善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加强对外包(协)单位的管理,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8、保证安全生产的费用投入并确保有效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9、根据实际编制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预案,努力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0、及时向公司报送各类报表及各项活动材料。
11、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四章 考核内容、时间、方式
第七条 考核内容为两大部分,即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与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两项(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2),总分为300分。
1、控制目标为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控制指标,基本分为200分。
2、工作目标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任务,基本分100分。
3、考核评分具体内容每年审订一次,按当年签订的《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为准。
第八条 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九条 半年自查。当年7月5日前,各管理处、部门对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公司安全管理部适时进行抽查和检查。
第十条 年终考评。次年1月5日前,各管理处、部门对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考核自查评分材料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在各管理处、部门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形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执行情况报公司安委会。
第五章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十一条 为鼓励员工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能力,按照“重奖重罚”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奖惩机制。
第十二条 实行风险抵押金的人员为各管理处、部门负责人(不含安全管理部负责人)及公司、管理处专职安全员,科室、所区负责人。(上述人员简称为相关人员,下同)
第十三条 相关人员上缴风险抵押金的标准,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各管理处、部门的规模和不同岗位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与风险程度的大小,每年年初确定相应的标准(标准详见附件3)。在各管理处、部门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后,相关人员于10日内将风险抵押金上缴至公司。
第十四条 因退休、终止劳动合同或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公司的相关人员,待本年度的考核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退回本人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因职位变动的,按对应职务缴纳的标准及时予以调整。
第六章 考核成绩、奖励、处罚
第十五条 成绩的确定
1、评定单位等级:
考核总得分在230分(不含本数,下同)以上,且分项考核分中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得分在160分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总得分在250分(不含本数,下同)以上,且分项考核分中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得分在170分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为良好;
考核总得分在280分(不含本数,下同)以上,且分项考核分中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得分在190分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
其余为不合格。
以上各考核等级要同时满足总得分与各项得分两个条件,否则下调一个等级。
2、在当年度没有发生死亡事故和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单位中,按考核得分高低推选出“公司年度安全先进单位”;
3、在考核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单位中推荐若干人为“公司年度安全先进个人”。
第十六条 考核奖励资金的来源、用途、发放:
1、公司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专项奖励,用于奖励公司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公司年度安全先进个人及相关人员。
2、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经考核,需要对缴纳风险抵押金人员或单位进行处罚的罚金,作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专项奖励金的补充;
3、考核奖励金由公司统一发放。
第十七条 奖罚标准:
1、相关人员奖罚额度=公司奖励指数×本人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数×所在公司考核等级权数×当年实际在岗月份/12。其中:
公司奖励指数,由公司安委会根据当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总体情况研究确定。
所在单位考核等级权数,优秀对应1.0;良好对应0.7;合格对应0,即不奖不罚,第二年不需缴纳风险抵押金;不合格对应-1,即扣除当年全部风险抵押金,第二年重新缴纳风险抵押金。
2、获得“公司年度安全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每家奖励1万元。
3、 获得“公司年度安全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每人奖励1千元。
4、对当年考核评定不合格的单位,主要领导应向公司做出书面检查;连续2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将对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给予政纪处分;连续3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将对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给予降职直至引咎辞职的处分。
第十八条 对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处罚,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按政府部门处理意见对直接责任主体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和本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1、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在有关部门对事故处理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汇报。
2、政纪处罚。参照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颁布于2015年11月22日实施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第11、12、13、14、15条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3、经济处罚。单位主要领导参照国务院令第493号颁布于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中的第35、36、38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其他相关人员参照上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比例进行处罚。
4、对领导班子中的党组织负责人的经济处罚比照本单位同级行政领导按同奖同罚的原则处理;党内处分参照中纪委于2015年10月8日印发的《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15]17号)文件内容的6、7、8、9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5、单位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得评优。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高速公路安全制度
一、引言
高速公路由于其具有高车速、重交通、大流量的特点,在使用过程中,会在行车荷载及环境因素的作用下,造成高速公路路面产生各种各样的病害,给安全行车带来了巨大安全隐患。因此,对此类病害的处理,即路面维修的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路面维修现场管理要点
路面维修的过程,涉及的方面较多,若某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就会影响整个路面的质量。路面维修的现场管理质量是路面维修施工的质量保证,具体来说,分以下几点:
(一)做好施工组织。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维修都会给社会车辆通行带来很多的不便,堵车、并道、禁止通行在所难免,如何能最大限度的降低社会影响,施工管理人员需要认真研究。在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后,应立即上报监理和业主等相关方,并在正式开始施工前一定时间内,通过有关媒体告知社会。通报时间依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工程所在路段交通量以及社会政治、经济要求而定。施工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 并由施工作业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如施工作业单位单独维持、疏导交通困难,可请主管部门配合。
(二)做好高速公路病害调查。
施工作业单位在进行施工前,应对施工图纸进行解读,积极做好设计交底。对于施工方来说,最重要的是工程量,因此,对施工区域病害的复核就十分重要。
若施工作业区域面积较大,很有可能会有病害处理遗漏之处,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施工方最好会同设计方、监理方以及业主方对整个作业区域的病害再复查一次,并在病害处现场做好病害位置及处置方式的标记;对遗漏的病害,应提醒设计方及时完善。
即便如此,在施工作业时,还是会有新的病害出现。出现此类情况,应及时通知监理、设计和业主。在工期紧、任务重的环境下,有时会出现边施工边设计的情况,但切记不可私做主张,自行处理病害。若处理不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三)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十分重要。高速公路车速快,车辆多,离医院较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每年因维修作业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屡见不鲜。现场的安全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进行:
1. 维修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交通部发JTG H30---2004《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布置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设置警告区(至少1600米)、上游过渡区(应使车流变化平缓为宜)、缓冲区(最小长度为50米)、作业区(根据养护维修作业实际需要确定)、终止区(最小长度为30米)等,如需夜间施工,还必须要有齐全、明显的灯光标志。
需临时占用车道时,应由交通指挥员提前对高速公路上的车辆按有关规则和要求,合理地引导、限制和组织,以保证驾乘人员和养护作业人员的安全。隔离墩的选择,不可选用做工差,质量较轻的隔离墩,高速路上车辆多,速度快,如果选用较轻的隔离墩,容易被带倒,反而影响交通。因此,宜选用重量大,彼此之间有连杆的隔离墩。即便如此,仍时常会有隔离墩被带倒。施工方应组织专门的安全员沿施工区域巡查,以便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施工区内的施工物资和施工垃圾应合理堆放,不能过高和占用车辆行驶车道,以防影响行车安全。施工区的开始端和终止区一定要设置相关标识标志。
3.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穿反光警示服,有些技术工种,如焊工、挖掘机手等都必须要相关从业证书,严禁无证上岗。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4.施工全部结束时,先将施工区清理干净, 然后逆车流方向快速拆除所有标志。
(四)材料控制。
1.沥青混合料。
沥青混合料必须要进行配合比设计,经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作为指导拌和站生产沥青混合料的依据。在正常生产后, 施工单位还必须每天对当天的混合料进行取样检测,对不满足要求的,应坚决弃用。
2.原材料。
所有原材料进场前,必须得到相关试验人员检验确认合格,并经监理方同意后方可进场。在施工作业中,质检员会同监理人员不定时不定地点的进行巡查,若发现有不合格的,应及时清理出场。
3.沥青混合料的拌和、运输。
普通沥青和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拌和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当运输车装满混合料后, 应逐车检测混合料温度, 及时校验拌和楼的温控系统使精度满足要求。沥青铺筑时,对混合料的温度要求较高,为了保证铺装质量,沥青混合料运输中应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
(五)严把铺筑质量关。
在进行沥青摊铺施工前,施工方应制定沥青摊铺专项方案,并上报监理方。摊铺时要注意:
1.纵缝处理: 在中面层铺筑时, 可采用土工布粘在坑槽的两侧面,使新老沥青混凝土有效结合,从而防止了新老结合面出现雨水的侵入或新的裂缝;在上面层的施工时,上面层和中面层的施工纵缝错宜开20cm。
2.横缝处理: 新铺筑的上面层必须通过顺坡才能与原路面很好地衔接,不至于产生跳车现象。顺坡长度应控制在25cm—55cm内。
3.桥面摊铺处理:若桥面需摊铺沥青混凝土面层时,须保证桥面标高、平整度并充分凿毛。
4.桥头跳车处理:须对桥头接缝处沥青混凝土进行充分压实,保证压实度,必要时重新修筑桥头搭板,增加沥青混凝土摊铺长度,并适当将沥青混凝土路面标高提高0.3-0.5cm。
(六)制定相关质量自检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在施工前,施工方内部应制定一套完善的自检体系制度。施工技术人员应对每道工序的合格标准做到铭记于心,确保在上报监理方之前完成自检,在错误的源头将其消灭。
同时,还应有对应的质量责任制度。每个技术员负责什么,具体内容包括哪些,由哪些工人施工,具体施工时间,所需工期,施工所需的数据是什么都应了然于心。同时完善质量责任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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