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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精选8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精选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把承朝高速公路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和省交通厅文件要求,结合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与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各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第五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在建项目。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六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组织落实体系。从建管处、总监办、驻地办、各施工单位、到各施工队和班组,都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驻地监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建管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建管处办公室。
第八条各监理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所辖合同段安全生产的监督和安全技术的指导,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为专(兼)职安全监理,负责日常安全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项目经理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质科(或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部经理、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总工和安质科的科长组成。安质科按照安全生产合同规定数量设置专(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第一和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施工单位所辖工区(队)应有兼职安全员。现场施工员要分管安全。工区(队)负责人是本工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是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保卫组织机构,设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负责施工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治安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参建单位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安全职责明确。
第十三条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在建管处处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分析全线的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办法。
2、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并下发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和事给予纠正或处罚。
3、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4、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负责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
第十四条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
(一)建管处处长职责
1、对建管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在制定、实施生产计划的同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建管处、各项目经理部要为安全检查使用车辆提供便利。
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不得隐瞒不报。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二)分管安全的建管处副处长职责
1、对承朝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建管处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结合承朝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组织并参加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汇报建管处处长。
5、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立即组织并参与抢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参加承朝高速公路范围内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并参加脚手架、排架(便桥)、井架、塔吊、缆索塔架、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和爆破等特殊作业的检查验收工作,凡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和爆破。
3、检查、督促工程施工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
4、解决施工中复杂工程(如上下交叉作业等)的安全技术问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法。
5、对因安全技术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四)各科室职责
1、办公室全面负责建管处机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办公室、宿舍和食堂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卫生;车辆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流行性、传染性疫病的防治;建管处安全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2、纪检监察负责承朝高速建管处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3、工程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监理、施工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预案的落实情况,组织全线的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工作,对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地方科负责解决处理沿线百姓阻工及与施工单位发生的矛盾和冲突,维护施工秩序,营造施工环境。
5、合同科负责本科室各种档案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高管局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的履约情况。
6、财务科负责本科室各种账目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负责现金的保管和防盗工作。
7、总工办负责审查设计图纸、各参建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四章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建管处和各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六条参建单位应当相互配合,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参建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分工负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环境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凡未经国家劳动监察部门检验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购置和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生产)组织设计和施工(生产)方案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编制施工安全紧急处理预案,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要以国家和建筑行业及交通系统颁布的"安全操作规程"为准则,报经驻地办批准后逐条落实。
第二十条下达施工(生产)任务时,必须实行交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下达方与接受方须履行交接手续,以签字为准,在交接手续不清的情况下开工,发生问题,应追究指挥者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装作业、垂直运输作业、高空作业及临时用电等,必须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对脚手架、排架(便桥)、井架、塔吊、缆索塔架、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及挖孔桩,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施工单位总工、驻地办监理组织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验收情况要有记录。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并使其保持完好的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置安全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在保通施工路段施工单位要在现场设置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交通疏导值班工作。
第二十五条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杜绝"三违"现象。
第二十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要不断进行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八条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与地方建立群防群治组织。
第五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一)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全体施工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民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熟悉有关规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懂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知识、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严禁事项。安全教育要有教材。要让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一个民工对安全管理、对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规程做到应知应会,要讲得出,做得到。
(三)对新进场的民工或从事新工种的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0小时,以后每月不少于5小时。安全教育要有记录,要认真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
(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施工人员及劳务队民工不得上岗作业。
(五)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当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参建单位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一条参建单位安全教育及培训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尤其对新上岗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改变工种人员、采用新技术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二条要经常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如何搞好安全生产,以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要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并结合施工实际,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标语,安全纪律牌、操作规程牌和安全标志。
第六章安全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一)各单位在制定定期生产会议(例会)制度的同时,也要制定定期安全会议制度。一般规定:建管处每季度安全工作会议不得少于1次;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得少于1次;各工区(队)每月不少于2次。安全会议必须保证质量,不要流于形式走过场,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建管处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情况汇报,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印发会议纪要。
第七章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为便于各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了解和妥善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同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十六条要及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全面分析。并写出调查报告报建管处。事故调查处理要按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处理意见,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三十七条事故的处理务必坚持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要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三十八条事故处理后要按有关规定将《企业职工伤亡调查报告书》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填好报建管处。
第三十九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要追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章事故隐患整治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本项目排查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由于生产施工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人员死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四十一条建管处将把本项目重点监控整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基本情况和整治监控管理情况在承朝高速公路网站上进行公布,并及时发布事故隐患整治监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隐患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告示。
第四十二条凡列入本项目重点监控整治的隐患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期限一般控制在一个月内,对少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整改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时间。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应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并依合同对存在隐患单位进行处罚。
第四十三条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必须对重点监督管理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公布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的名称和地点;
(二)隐患主要危害性和影响性;
(三)隐患整治的期限;
(四)隐患整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隐患点周边群众应注意的事项、应急疏散线路等。
第四十五条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是隐患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整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隐患督促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六条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单位要分别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即记录整改情况。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整改方案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隐患整改过程的工作记录;
(三)整改责任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及整改完成相关材料;
(四)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的结论报告。
第九章档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档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实施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驻地办、各项目经理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资料进行立卷管理。安全档案有: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档案
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档案
3、安全隐患备案整改档案
4、事故处理档案
5、会议记录档案
6、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教育档案
7、安全生产合同档案
8、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9、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档案
10、安全生产操作程序档案
11、安全生产奖罚档案
12、劳务队伍安全生产档案
13、安全文件档案
14、应急救援预案档案
15、大检查档案
16、专项检查档案
17、安全生产保险档案
18、安全投入档案
第十章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隐患,实现"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必须有效地进行。建管处、各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和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安全检查,包括综合性和专业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采取下"整改通知书"或"整改通知单"办法限期改正。原则规定:建管处、各监理、施工单位每月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各分部应开展月、旬、日安全生产自检自纠活动。同时对检查过程要有文字记录。
第四十九条建立专职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要巡查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专职安全员每天要有巡查记录。
第五十条建立施工现场值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个施工现场,必须要有兼职安全员或者现场施工员带班并负责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决定停止作业并向工区(队)领导报告。
第五十一条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月要进行安全自检、自查,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处理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形成安全报告,上报建管处。
第五十二条建管处每年度按开工前期、施工中期和年度工程收工前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总体部署、安排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第十一章考核奖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建管处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五十四条建管处对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奖励:年终考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的,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并按照"建人民满意工程"劳动竞赛的综合评分予以奖励。
第五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对工区(队)及有关人员的奖励办法自定。
第五十六条建管处对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没有做好,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给予处罚。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承朝高速公路建管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2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安全生产方面,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者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
1.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2.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的;
4.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5.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6.由于不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造成伤亡事故。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如下:
1.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人员,经口头警告,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一天内发现该部门单位所辖工地有下列行为的10个违纪人员,对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1) 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者;
2) 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
3)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系了安全带没有按要求悬挂者(大面积有安全操作平台的除外);
4) 高空作业未穿防滑鞋;
5) 从事高空作业,上下基坑和现浇支架不走马道、爬梯者;
6) 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者;
7) 在岗位上打闹者;
8) 在预制梁板、施工机械、施工车辆阴凉处睡觉者;
9) 在危险品、易燃品、油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吸烟或使用明火的(工作用火除外,但要做好严格的防火措施);
10) 金属切割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气瓶与明火不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乙炔瓶没有直立放置的,没有防火措施的;
11) 使用震捣器、电锤及其它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没有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
12) 电焊工以纸面罩代替防护面罩,未戴防护手套作业的(点焊除外);
2.施工人员酒后上岗的,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3.安排带病或疲劳过度无法上岗的施工员强制上岗的,对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4.非相关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域,现场有工区负责人、分管技术员在场而无人阻拦和劝阻者,对工区负责人、现场分管技术员分别处以50元罚款。
5.非工作需要,随意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吊、进入高空桥面作业区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6.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翻斗车及炮车等)驾驶室外严禁载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员或机械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
7.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工、起重指挥、电气焊工、金属焊接切割、厂内车辆驾驶(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翻斗车、平地机、汽车泵、汽车吊等)〕,必须持有效期以内的本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凡无证上岗操作者,对其处以100元罚款,并立即停止作业。
8.挖掘机、各种吊车、龙门吊等作业时,臂杆下、回转半径范围严禁人员入内。违反上述规定对现场负责施工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租赁机械由机主负责经济赔偿;项目自有的'机械设备,追究现场负责人和机械操作手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9.在高压线附近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因吊装而损坏用电、通信等设施的,由使用起重吊装作业的部门单位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外以100元罚款。
10.对有明显标志并对现场施工人员已进行了交底在挖掘土方时而损坏地下管线的,由使用方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11.使用卷扬机、电动葫芦、手拉葫芦、起重机等要正确地选择并检查钢丝绳、吊具、锁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凡使用损坏程度超过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吊具、锁具,起重钢丝绳回头固定无保险卡或经过补焊的吊钩的,对负责施工的班组长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追究现场责任人责任。
12.各种车辆、机械必须由固定司机驾驶、操作。司机、操作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应车辆和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将车辆、机械交与他人(无论有无驾驶证、操作证)驾驶、操作,违反上述规定对司机或操作员处以200元罚款,对非驾驶员或操作者处以100元罚款,发生后果的由驾驶员和非驾驶员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因工作需要由项目部安排的除外。
1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经常性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没有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及检查、维修、保养没有记录的对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并对机械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14.生活区、施工区、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材的,对工区、施工队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15.因电器线路或电焊、金属切割作业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导致起火的,对该班组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违章操作者处50元罚款,并对火灾所造成损失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16.项目部、各工区、站、施工队从事炊管的人员和厨师,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体验,对未能持健康证而上岗的炊管人员、厨师,发现一名,对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xx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xx公司安全会议主要有两种:
1、安全生产现场会。随时召开,重点解决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突发事件和根据安全形势需要即时或尽快解决的安全问题。
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定期召开,对阶段性安全形势和工程安全管理进行安排,总结经验,实施奖罚,同时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上级的文件批示精神,全面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xxxx公司安全生产例会
第三条 xxxx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例会:
1、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即xxxx公司安全部)召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从业单位负责人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2、会议主要内容:
①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机关颁布的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对下阶段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②审定、分解、考核xxxx公司内部及各从业单位的阶段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
③研究解决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单位及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
④审议工程项目出现的安全事故,审定并通过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⑤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上级的文件批示精神。
3、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各从业单位及上报总公司。办公室和安全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第四条 xxxx公司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例会:
1、工程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一次,由xxxx公司安全部召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工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xxxx公司各高管、安全部和工程部全体成员、其他各部门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2、会议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②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项目中的贯彻落实措施;
③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通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出处理和决定;
④结合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批评和处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和事迹;
⑤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3、会议记录由安全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单位。xxxx公司安全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第三章 xxxx公司安全生产其他会议
第五条 xxxx公司安全生产现场会
1、可随时召开,地点可在各从业单位办公或施工现场,目的是解决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突发事件和根据安全形势需要即时或尽快解决的安全问题。
2、由安全部和工程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地业主代表召集,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要做好有关会议记录和签到的事项,由驻地业主代表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4
为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其培训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的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安全分析。
二、除项目经理、总工、专职安全员以外,从事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其他总门负责人、工段长、施工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械作业班组及民工队,安全生产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四、确立终身教育观念和全员培训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五、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操作。实习期间的特种作业人员,不能进行独立操作,必须由持证人员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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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安全生产状况的了解控制和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研究决策,我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会议,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完成对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2、项目部至少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总结,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3、会议总结每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存在的问题和需整改的方案,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对先进人员提出表彰。
5、通过例会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对象,达到整改目的、消除隐患、以利以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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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安全信息反馈制度,是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的检阅,也是促进管理人发挥职能作用的有效手段之一,对消除生产现场事故隐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安全信息的来源:安全信息来源于各队从事工作的安全员、班组长、群众安全检查员、安检员、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反馈的手段是:填写安全检查手册并按规定的形式进行汇报。
3、安全信息反馈的`渠道:
(1)班组长、安全员、工段长反馈的安全信息,由工段第一责任人于反馈当日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对整改情况以及区队无法整改的隐患、信息,由工段负责人次日上午整理后报送安全部汇总;危及人身安全或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落实整改,本队无法整改的问题,由工段长负责,立即向部门和主管领导汇报,落实整改。
(2)安全员、技术员所反馈的安全信息由所在部门安全负责人把关,并于当天以问题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有关工段,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要有复查记录,并反馈到安全部。
(3)各部门负责人及工段长反馈的安全信息,由专职安全员当天填写在安全施工日志上,填写时必须指明整改单位、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复查。
4、安全信息的汇总与整理:
(1)工段由区域的专职安全员汇总当天所在工段反馈的安全信息并及时报送安全部。
(2)安全部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安全信息的汇总、整理、分类,并及时报送上级领导。
(3)对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每月底以事故隐患报表形式报上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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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手册》要求,根据毕都办质安(20xx)003号文的精神,结合本项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领导班子必须确立一名成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五条、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组织和部门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毕都高速公路BD-T15合同段。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为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程施工无事故,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
1、事故死亡率为:02、事故重伤率小于0.5‰
3、事故轻伤率小于2.0‰
4、事故经济损失率小于0.1万元/百万元
5、消灭直接经济损失大的火灾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管理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安全工作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的三级控制。
(1)项目部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失事故;
(2)各基层施工作业队控制轻伤和故障,不发生重伤和事故;
(3)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事故。
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公路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及监理办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活动月,制定计划,抓好落实,不走过场,整顿处理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
4.做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5.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参加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6.开展安全标准化作业,规范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7.加强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严格制定安全资质审核制度。经资质审核合格的外包队伍,其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安全指标目标
1、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率100%
2、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为:优良工程达到60%,消灭不合格
3、职工(含临时工、农民工)全方位安全教育率达95%以上,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分部分项、各工序安全交底率100%
四、安全指标目标管理措施
1.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明确必须遵守的有关安全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2.坚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不安全施工行为。
3.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二章各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心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在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二、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主管领导贯彻落实项目部环境、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2.安全环保部按现场施工人员的1%~2%配备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经常性深入施工前线检查安保工作,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监督施工人员是否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制止各种违章操作行为,并指导施工人员搞好现场管理,切实做到文明施工、清洁作业,确保工完料清场地净。
3.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4.在节段组装及预拼装等高空作业时,在节段四周应设置护栏或安全防护网及脚手架、梯道等安全设施,这些设施除连接牢固,保证上、下人员安全外,还必须方便安装、拆卸,以满足节段组装及预拼装快节奏制造的需要。
5.保卫消防人员对各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根据各场地施工环境,合理布置防火器材,认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以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6.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制度的落实,保障施工现场整洁、无污染,施工通道畅通无阻。
7.负责项目部基础设施和施工环境的管理,适时进行设施维护。
8.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体系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工区(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级(特别是外包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四、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配合项目部进行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并做好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归档。
3、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做好教育记录归档。
4、负责对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并做好教育记录归档。
5、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做好交底记录归档。
6、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项目部规定每月向业主及总公司资产设备部报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作到安全技术资料与生产同步,内容真实、齐全。
7、专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归档。
8、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工段长作好“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销项工作,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归档。
9、协助项目经理、工段长及有关班组长等对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施工用电、施工机械防护,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合格交验签字手续,并做好检查验收记录归档。
10、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1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协助项目经理、工段长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做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归档。
五、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六、材料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保方面的有关规定。
2、在采购安全设施设备、材料物品,劳动保护用品,应保证产品质量,决不能以疵充好和伪劣产品采购入库。
3、购买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及防护材料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设施和物品,同时取得合格品证件。
4、对于上门销售的安全设施和劳保防护物品,除国家与有关部门认可的外一律不准采购,以防以疵品与伪劣产品危害安全。
5、应廉洁奉公,不贪小利,坚持原则,保证设施与物品的质量,有权拒绝指令购买疵品与伪劣物品中,并报告上级处理。
6、负责本项目各种机械设备的管理,强化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7、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修理、搬迁机械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8、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七、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把安全技术作为对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职工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2、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及人员调动工作。
3、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参加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的医务鉴定工作。
4、关心职工身体健康,注意劳逸结合,严格审批加班加点。
5、组织新录用职工进行体格检查;通知安全技术部门教育新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分配上岗。
八、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把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单独分类列帐。
2、在财务预算中,把安全生产投入所需的资金列入年度财务计划,并优先予以安排。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4、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拨款。
5、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等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经安全部门签字同意,不予报销。
6、安全生产投入资金范围
(一)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二)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三)安全设施,如:安全联锁、报警、安全通讯、监测、防触电、防噪声和粉尘、防灼伤冲淋、员工洗浴和休息、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四)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
(六)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七)安全咨询、评估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投入;
(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九)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等。
九、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计划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并对上级拨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3、在审定和编制本单位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状况。
4、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确保资金到位。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十、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交底,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人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4、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5、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6、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7、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电工:
1、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用电的规范标准制度,熟练掌握电工知识,技能和用电常识,树立施工用电安全第一的思想;
3、参与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措施计划,负责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安全用电;
4、助有关部门作好用电常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6、落实施工用电的安全责任目标;
7、发生用电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配合调查、分析。
焊工:
1、焊工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对所焊(割)物件和所使用的器具安全负责;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的规范、标准,熟练掌握焊工作业安全技术知识,树立焊接作业安全第一的思想;
3、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焊工作业,编制焊接作业安全措施计划,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4、认真执行焊接动火审批制度,确保施焊安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焊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全调查、分析。
机械操作工: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安全负责,对所操作的机械安全负责,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树立机械操作“安全第一”的思想;
2、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定期保养、维修,严禁带病运转和在运转中的维修保养作业;
3、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4、不得使用安全装置不全(失效)的机械设备,严禁拆改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限制器、限位器、报警器、安全装置、信号装置,调整故障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5、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要求,机械操做人员有权拒绝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6、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合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安全规则;
7、执行机械交接班和自检验收制度,作好验收、交班.检修.保养记录;
8、在有碍安全和健康场所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操作人员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9、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架子工: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增加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水平。
2、子工必须经劳动局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
3、在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带扣,防止坠落。
4、在架子搭投中,传递杆件,应多人传递,防止杆件没落伤人。
5、在架子拆除时,设置警戒线,不准单面拆,应四周同步拆除,杆件不准掷落,要多人传递至地。
6、剪除架体拉结,不准一剪到底,要边拆边剪,防止架子坍塌。
7、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在架子有严重隐患时,可以责令工程暂停施工,报项目经理处理。
作业人员: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作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监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和电器设备,不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5、有权越级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到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保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项目有关管理人员或越级报告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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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
(二)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三)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四)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五)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六)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七)对重大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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