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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车记录制度
1、车辆安全行车日志是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车辆管理文件之一,必须及时、准确、认真记载。
2、行车日志应依时间顺序连续记载,不得间断,内容应当反映出车辆行驶、停靠、作业、修理的基本情况。
3、行车日志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行车日志应使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填写时数字和文字要准确,字体端正清楚。如果记错应当将错字标以括号并划一横线,然后在括号后面或上方重写,并签字。
5、行车日志的记载不得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故意涂改内容。
6、当班驾驶员或值班人员必须坚持按时如实登记车辆每日运行情况日志,对所记内容全面负责,交-班时应当签字。
7、行车日志记载事项应包括装卸货物种类、数量、每日行驶起讫点、行驶起讫时间、经济车速、气象情况和路面情况、燃料消耗、货物装卸以及车辆在行驶和靠停时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等。
8、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护或停驶时应在行车日志中注明。
9、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将相关行车日志妥善保管,对应变部署、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的检查、随车人员训练、消防演习以及车辆发生的其他重要事件应及时记载。
10、对于在日常行车中遇到的经验或教训亦可在日志中进行记载,以便于经营者和行业管理者总结提高。
11、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查阅行车日志记载情况,对各栏目的内容审核确认后签字。
12、车辆行车日志应指定专人保管并随车辆二级维护记录档案一同存档。
校车的行车安全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放假每次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接送学生,负责学生上下车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 不疲劳驾车。 (3) 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 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 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 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 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改。(2)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2)除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主管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3)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 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报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校长室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主管报校长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 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 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15)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 (16)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17)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主管(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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