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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厂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质量控制组
1、根据公司制订质量管理制度、生产流程控制图和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术要求,结合本组的定员,分设岗位,共同完成生产控制检验、化学分析和监督管理任务。
2、负责制订组内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和检验准确性。确保各项检验准确率达到95%以上。
3、正确使用并维护好仪器设备,使其处于完好伏态。
4、加强文化、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
5、做好本组的原始记录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6、做好本组的经济核算、安全、卫生工作。
(二)物理检验组
1、严格执行水泥国家标准,按时完成生产控制、出厂水泥、科研、对比等样品的全部物理检验工作,确保出厂水泥合格率100%。
2、负责制订组内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做好样品的采集、处理和封存样的保管工作。
4、保证实验条件、仪器设备、人员操作符合同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确保检验的准确性。
5、正确使用并维修好本组仪器设备,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6、加强文化、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本组人员的素质。
7、做好本组的各项原始记录和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8、做好本组的经济核算,安全、卫生工作。
(三)化学分析组
1、负责水泥生产过程中所有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科研、对比样,外来样等的化学分析。
2、负责制订本组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保证实验条件、仪器设备、人员操作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确保检
水泥厂化验室验的准确性。
4、正确使用并维护好本组的仪器设备,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5、加强文化、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本组人员的素质。
6、做好本组的原始记录和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7、做好本组的经济核算、安全防护、卫生工作。
水泥厂化验室 岗位职责
(一)化验室主任、副主任
1.在经理(厂长)或管理者代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厂的质量管理和本室的全面工作,领导职工全面完成各项质量检验任务,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出厂水泥质量达到两个100%合格。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质量方针政策、水泥标准、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和上级下达的各项质量指标,组织起草和修改本厂质量管理制度,并报领导批准后督促执行。
3.及时掌握原燃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情况,定期开展质量分析活动,及时调整有关质量控制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车间不断提高半成品质量,充分发挥化验室对质量的控制和指导作用。
4.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决议,定期检查督促室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检验工作的准确性,按期写出工作小结。
5.经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质量方针政策、文化、技术和管理知识,经常总结质量管理经验,熟悉新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验方法,广泛应用数理统计方法,不断提高全室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技术素质。
6.加强质量信息的收集管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经常走访用户,了解对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用户提出的技术问题。
7.合理配备全室各岗位的技术力量,及时掌握全室人员的出勤、劳动纪律,遵纪守法情况,严格执行工作考核,做到奖罚分明。
8.有权制止不合格水泥出厂,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越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专职技术人员(工艺技术员)
1.在主任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决定和制度,并联系工作实际向有关车间、科室宣传。
2.认真贯彻执行水泥国家标准及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协助主任起草本厂质量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掌握熟料、出磨水泥和出厂水泥三者的统计关系,正确制订混合材
水泥厂化验室掺入量和水泥磨细度指标,为保证质量,经济合理的组织生产及时提出方案。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日常质量控制工作。根据原燃材料、半成品的变化,按产品质量的要求,提出合理的配料方案及半成品、出磨水泥的质量控制指标,做好出厂水泥的质量管理工作。
5.经常了解生产工艺和外购原材料的质量变动情况,定期做小磨配比研究试验,掌握规律,指导生产,积极推广应用国内外新工艺、新技术、新的检验方法,努力提高熟料质量。
6.参与走访用户,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用户提出的技术问题,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7.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室技术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试验准确性。
8.按期提出月、季、年的质量专题总结,运用数理统计等方法,分析质量动态,为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提供资料。
9.有权检查化验室各组工作,指导值班长及有关岗位工作,检查各组的抽查对比情况。
10.有权制止不合格水泥出厂,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有权制止或提出处理意见。
(三)水泥出厂质量管-理-员
1.在化验室主任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水泥国家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出厂水泥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并留足富裕强度。
2.根据库存水泥的质量,正确下达包装库号、比例,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
3.签发出厂水泥通知单,检查包装标志,经常与经销单位核对出厂水泥回单。收集和解答用户有关水泥质量的查询意见和技术问题。
4.对威胁出厂水泥质量的隐患要及时反映,迅速排除,有权制止不合格水泥出厂,有权对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5.按时提出月、季、年出厂水泥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总结,对各级质检机构的质量抽查、对比结果要及时汇总整理。
(四)统计员
1.按时完成厂内质量日报、旬报、月报、年报及其他各种报表的统计工作,数字务必准确、完整,填写要清楚、整齐,发送到及时无误。
2.按统一表格负责各类台帐的登记整理及保管工作。
3.负责车间的质量考核统计工作,结果按时报出。
4.负责领取、保管化验室所用的办公、劳保用品等。
5.负责文件的收发、存放、外来人员的接待和其他临时事务性工作。
(五)质量值班长(质量调度员)
1.根据本厂质量管理制度和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术条件的规定,负责本班的质量调度和质量控制,在值班中代表化验室领导行使职权。对内有权临时调度本班的岗位工人,督促和协助各岗位完成各项任务;对外有权制止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制止无效可报告主管领导。
2.值班时应经常深入车间巡回检查,了解生产和质量情况,发现质量不稳定或质量指标完成不好时,应协同有关单位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迅速解决。
3.随时掌握原燃材料的质量波动情况,及时检查和调整生产控制指标,调整要有根据,检查情况要做好值班记录。
4.要建立系统的生产控制台账或资料,及时作好生料、熟料、水泥等出入库和有关质量情况的记录。
5.组织每班抽查水泥包装质量,并计算合格率。
6.处理重大质量问题时要请示化验室领导和主管厂领导,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处理,然后再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7.负责督促本班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及一切规章制度,监督检验人员的工作质量,搞好安全、卫生、节约等工作。
8.协助操作人员按时完成规定的取样、留样及各项临时性工作,保证
水泥厂化验室取样装置的正常运行,同时准确及时地整理生产控制记录,严格执行密码校对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时参加每天一次的质量碰头会。
(六)检验工
1.全面完成本岗位担负的检验和临时性实验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质量值班长汇报。
2.严格执行水泥检验方法标准,遵守操作规程及一切规章制度,未经领导研究同意的不准擅自改变。
3.检验时要精力集中,一丝不苟,抓紧时间,做到又快又准,原始记录要完善、清楚、真实、准确,检验结果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不准漏检和弄虚作假。
4.按规定方法取样、制样、留样,经常检查有关设备的取样管等,确保取样有代表性,留样标记要清楚正确。
5.精心使用和维护本岗位的仪器、设备和工具,节约水、电、药品,做好安全、清洁卫生工作,非检验用品不得带入化验室。
6.认真执行抽样校对工作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7.团结互助,互教互学,关心集体,遵守劳动纪律,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七)全分析岗位
1.负责原燃材料、混合材取佯、制样、化学分析、药品配制、标定及出磨水泥、出厂水泥烧失量、SO3等检验工作。
2.严格按照国家水泥化学分析方法标准对本室化学分析方法不定期进行对比校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分析原始记录、报告要清楚、准确、完善,要专人保管两年。
4.原料、燃料、材料、月总样等分析样品应保存三个月,生料、熟料、水泥样品保存一个月。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便更改。
6.保质保量制备蒸馏水,供应全室分析用水,如果购买蒸馏水,要及
水泥厂化验室时抽查其纯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要时刻注意安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非检验用品不得带入化验室。
8.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工具,如天平、高温炉、铂、银、镍等器皿。
9.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做到安全操作,药品应专人保管。
(八)熟料全分析岗位
1.负责熟料全分析,f-CaO、水泥中S03、生料含煤量等测定。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更改,分析工作,要及时准确,结果要及时报出,原始记录要清楚、真实、整洁。
3.管理好本岗位的药品、仪器、工具,做到安全、卫生、节约。非检验用品不得带入化验室。
4.严格执行密码校对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服从值班长分配的各项工作。
(九)生料快速分析岗位
l.负责生料全分析,测定结果要准确及时报送生产岗位,原始记录要齐全、清楚。
2.负责生料磨取样管的使用、维护,保证取样正常,样品达到规定取样时间的一半时,须做实验,不得漏检。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更改。更换药品、蒸溜水时必须做空白试验,超出范围后不得使用。更换标准溶液,首先检查瓶上标签,看是否经过标定,然后再作简易标定,校对后确认没有问题,方可使用,并做好详细记录。
4.管理好本岗位的药品、仪器、工具,做到安全、卫生、节约,非检验用品不得带入化验室。
5.认真进行校对,做好交接-班工作,服从值班长分配的各项任务。
(十)控制细度检验岗位
1.负责原燃材料的水分测定及水泥、生料取样、留样及细度检验工作,取样必须按规定充分搅拌均匀,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2.负责水泥磨取样管的检查维修,保证取样正常,水泥取样每小时不少于2kg,磨机运转半小时以上必须做细度测定,不得漏检。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将检验结果及时报到生产岗位。
4.原始记录要准确、清楚、不得涂改、撕页。
5.负责本岗位的仪器设备及工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搞好安全、卫生和节约,非检验用品不得带入化验室。
6.严格执行密码校对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一)物检样品制备保管岗位
1.负责样品室内所有物品(样品架、密封桶、取样工具等)及混样机的使用管理。
2.负责取样,样品的混合、保管及处理等项工作。
3.熟料及出磨水泥由控制组取样,出厂水泥由物理组负责取样。
4.要经常检查取样管是否正常,出磨水泥每个库取样不少于10kg,出厂水泥每个编号取样不少于15kg,并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
5.为保证样品混合均匀,一定要按规定时间混合。更换样品时,必须把混样机里面及漏斗闸板上面的水泥清理干净。
6.各种样品要按编号或时间顺序分别存放,标签要书写清楚、完整、贴牢。
7.样品必须按规定期限保存,熟料、出磨水泥3天强度出来后, 经组长同意后,样品方可倒掉。出厂水泥密封样必须保存3个月以上,否则以重大质量事故处理。
8.负责搞好本岗位的安全、卫生工作,样品室平时要关门锁好;非检验用品不得带入样品室。
(十二)出厂细度、密度、比表面积岗位
1.负责水泥、熟料等各种样品的细度、比表面积实验工作。
2.负责本岗位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工作。
3.实验操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检验方法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准确及时。
4.实验用筛每天用标准粉校对一次,标准粉每月制备一次。
5.实验原始记录要填写清楚、准确,当发现结果不正常时,要及时向组长汇报。
6.负责出厂水泥化学分析样品的留样工作。搞好本岗位的安全卫生工作,非检验用品不得带入化验室。
(十三)稠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岗位
1.负责熟料出窑、出厂水泥及科研对比样品的稠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试验工作。
2.负责所用仪器设备及工具的使用、管理工作。
3.实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检验方法标准及操作规程,要定期检查本岗位仪器设备,发现不符合要求要及时调整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4.检验原始记录要填写清楚、计算正确,结果要有专人校核,保证试验准确性。
5.控制各项温度、湿度,使其符合标准和本厂规定要求。
6.搞好本岗位安全、卫生工作,节约水电,非检验用品不得带入化验室。
(十四)强度成型岗位
1.负责熟料、出磨水泥、出厂水泥、对比及科研等样品的强度成型工作。
2.负责本岗位所用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
3.检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检验方法标准和操作规程,做到准确及时。
4.定期检查所用仪器设备,发现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调整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5.成型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试模涂油时要轻拿轻放,涂摸均匀。
水泥厂化验室检验设备自校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水泥企业化验室检验工作质量和生产过程控制水平,保证企业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水泥产品,应对水泥企业化验室质量体系、检验能力和运行情况进行评审考核,根据《水泥企业质量管理夫程》第六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本办法的依据为:
(一)《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二)《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
(三)《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
同时还参照了GB/T1548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含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水泥粉磨企业和水泥配制企业)。
第二章 评审考核的管理
第四条 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工作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负责。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负责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通用水泥企业以及特性水泥、专用水泥企业化验室的评审考核和发证。
省政府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省级建材工显协会负责其他水泥企业化验室的评这考核和发证,评审考核结果定期报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备案。
第五条 负责评审考核的单位需下设办事机构,其职责为:
(一) 受理评审考核申请;
(二) 制定评审考核计划;
(三) 组织现场评审考核;
(四) 汇总、上报评审考核材料;
(五) 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
(六) 承办评审考核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 评审考核的步骤
第六条 评审考核的申请
(一) 申请单位必须按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表(见附录)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方可垧负责评审考核的单位提出申请。
(二) 申请单位须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几相应的评审考核办事机构提出评审考核申请(详见本办法第四条)。
(三) 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文件:
1、 化验室评审考核申请书,申请书格式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统一规定;
2、 化验室质量管理手册。
第七条 申请的受理
(一) 评审考核办事机构负责申请的审核。
(二) 审核的重点是《申请书》各项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正确;《化验室质量管理手册》编写是否符合要求;申请单位是否属于证实受理的范围。
(三) 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评审考核办事机构向申请单位发出受理申请通知,通知申请单位准备接受评审考核。
(四)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则不予受理。评审考核办事机构向申请单位发出不受理申请通知,说明不能受理的理由。
第八条 现场评审考核
申请受理后,办事机构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考核。主要程序是:首次会议、现场考查、评审、与被证实方领导沟通、未次会议。
第九条 评审报告
证实报告由评审组编写,经证实组长及各评审员签字后送办事机构,由办事机构发证单位审批。评审报告格式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统一规定。
评审结论应明确写明“通过”、“基本通过”或“不通过”。
第三章 评审内容和评定方法
第十条 评审内容
证实内容共分七大方面、二十八项,详见本办法附录。
第十一条 评定方法
一般应按照《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表》的规定逐项评审考核,水泥熟料生产、水泥粉磨、水泥配制企业可根据各自生产的特点减项。
每项评审考核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三种情况。
评审的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
(一)满足下述两条者为“通过”。
1、“符合”项数超过总项数的80%;
2、无“不符合”项。
(二)出现下述两条之一者为“不通过”。
1、 重点项(即*号项)出现“不符合”。
2、 非重点项“不符合”项数超过三项。
(三) 余下情况者为“基本通过”。
第四章 评审组及评审人员
第十二条 评审组一般由3-8人组成,组长和成员由办事机构指定。评审员应是熟悉水泥生产、水泥检验的人员,须经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组织的培训考核内容,并取得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颁发证的证书。评审组的工作质量由发证单位监督检查。
第五章 合格证的发放、监督管理和复查换证
第十三条 对评审考核合格的水泥企业化验室,由发证单位审查批准,并颁发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合格证格式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统一规定。
第十四条 合格证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内,由办事机构组织一次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参照本办法的评审内容和评定方法进行。
第十五条 当合格证有效期满六个月前,企业须提出换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由发证单位注销其合格证。
第十六条 在合格证的有效期内,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发证单位撤销期 合格证;
(一) 因水泥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二) 企业质量管理混乱,将未经检验、不合格品或废品水泥出厂的;
(三) 连续两次国家、省级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四) 未能通过化验室监督检查的。
第十七条 被撤销合格证的水泥企业化验室经整改自查合格后可重新申请评审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负责评审考核的单位向申请评审考核和接受监督检查的水泥企业,酌收审核工本费。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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