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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为消防负责人,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消防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住宅楼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通方案。
5、接到火警报告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第二条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杂物,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道口。
第三条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电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宅区内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消防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第四条住宅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炮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本宅区内燃放烟花、炮竹。
第五条安全使用石油气,石油气炉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第六条住户应用管道液化石油气,不私自用灌装气。不得乱倒残液、明火试漏、高温烘烤;不得私自拆修气阀等部件;一旦发现有泄气现象及时向煤气公司报告。
第七条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住宅房内严禁安装白炽灯、荧光灯、高压泵灯、点钨灯四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灯具,以免发生事故。
第八条各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守,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第九条发生火灾,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尽快脱离火区进行呼救,撤离火区时,禁止乘坐电梯,应走楼梯通道,以免被困发生意外。
住宅小区消防管理标准
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业主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业主委员会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住宅小区管理和服务体系,与社区居委会结合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小区物业公司法人代表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消防负责人或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是本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小区消防工作全面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居民防火公约,掌握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2、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开展每日防火检查巡查,做好检查记录,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维护、管理小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每月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确保完好有效;
5、小区自动消防设施系统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将检测情况进行登记;
6、建立小区志愿消-防-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二、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标准
(一)小区消防基础设施
1、居民住宅区应设置公共消防器材存放点(室),配备消防水枪、水带、灭火器、消火栓扳手等常用消防器材,以及灭火防护装备,满足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2、小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存放点落实标识化管理;
3、居民住宅区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画廊)、家庭消防安全提示牌等,宣传消防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4、居民住宅区沿街门店或经营场所均应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灭火器、红水桶。
(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巡查制度
1、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并对巡查情况进行记录。每月对住宅小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登记在册,督促消除火灾隐患,重大问题上报社区、办事处等相关部门;
2、在重大节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向社区居委会及时进行报告或移交。
(三)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巡查内容
1、公共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2、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划有车辆停放黄线标示,是否设置醒目的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堵塞;楼道内是否堆放杂物;
3、小区管辖单位、家庭作坊、出租屋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生产经营性场所是否存在违章住宿现象;
4、户外消防宣传栏、楼道消防安全提示牌等宣传设施是否完好;
5、地下车库的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灭火器材、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堆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四)住宅小区消防宣传教育及演练制度
1、在居民住宅区的出入口、电梯口、居民楼道等醒目位置张贴、悬挂“三清三关”(清阳台、清走道、清厨房、关火、关电、关气)等消防安全提示。通过制定小区居民防火公约,设立消防宣传橱窗等形式,营造消防宣传氛围;
2、每年的元旦、春节等火灾多发季节及“119消防日”期间,采取张挂宣传幅、设立宣传栏、印发宣传单以及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发动小区居民广泛参与;
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根据辖区情况,制定不同类别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等内容的演练,每年应组织演练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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