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
为确保查办案件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办案经费,做到文明办案、安全办案。现将办案点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案件调查需要设立办案点,必须按照中、省纪委有关实施“两规”、“两指”措施的要求选择办案点,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办案点的设立在服从办案需要的前提下,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案件承办室主任为办案点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办案点的'工作、人员安排、安全工作。
四、周密计划,科学安排,分工明确,高质高效完成办案任务。
五、对谈话对象随身携带的物品要及时登记,由谈话对象签字后交专人保管。对谈话对象亲属转来的物品,经检查后方可交本人使用。
六、办案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谈话对象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谈话对象离开办案点时,案件承办室主任或主办人员要与有关部门、单位等做好安全交接工作。
八、严格请假制度,因事请假的需经案件承办室主任同意。
九、办案点的后勤保障由专人负责,对在点工作人员、涉案人员应列出名单,登记造册。并根据在点人员增减情况及时调整食宿安排。
十、办案点所需日常办公用品、必备的简单生活用品,经案件承办室主任同意后统一采购,专人保管,登记发放。
十一、特殊情况下在市区短途调查取证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经案件承办室主任同意。出租车费报销时应由案件承办室主任签字证明。
十二、为便于工作联系,由案件承办室主任明确1-2个房间开通长途电话,其他办案人员住宿的房间不开通长途电话。
十三、同一案件需要变换办案点的,应对原办案点开销的全部费用进行总计;在同一办案点先后查办多个案件时,应逐个计算每个案件的费用。
十四、结算办案费用,应由案件承办室主任、办案点后勤工作负责人与办公室财务人员共同进行。
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2
为预防发生执法责任事故,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办理刑事、治理案件时,必须在办案区进行。
二、各单位要明确一至两名管理人员,负责办案区日常内务管理。
三、管理人员应保持办案区24小时内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网上监督中心监控有效,保证公安网畅通流转,应急照明,报警装置等设施完备,随时对办案提供服务保障。
四、办案人员进入办案区后,先对其行为人人身安全检查,再进行信息采集,后按其违法性质、带入侯问室、讯问室、询问室开展审理工作。
五、嫌疑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必须如实填写在代管物品登记表上,并将实物交管理人员保存,嫌疑人离开办案区时,要将物品随身带出,妥善处置。
六、在办案区内办案时,必须同时向局督察部门进行报备,充分用好录音录像设备,并按规定复制存档、进入执法场所时,首先要进行人身检查,认真填写执法场所登记台账,看管人员要保证24小时嫌疑人不失控,安全监护。严禁刑讯逼供,确保不发生违法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残、自杀等执法责任事故。
七、办理重特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等违法犯罪嫌疑人较多的.案件,本单位办案区不够用时,要请示本单位主管局长,由其协调,在全局范围内综合选用执法场所,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
八、在遇有办案区内报警装置响起时,在单位的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到场,帮助果断处置,并向领导单位汇报,重大问题及时向局指挥中心和当日值班领导汇报。
九、凡进入办案区的人员,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意吐痰、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扔杂物。
十、凡发现不按本规定在办案区办理案件的单位,将予以全局通报,因不在办案区域办案发生执法责任事故的,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办案人员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3
1、推行目标管理。每年初,市纪委、监察局应将年度办案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县(区)纪委、监察局应及时给乡镇纪委及县(区)直纪委(纪检组)下达年度办案目标,并将完成办案目标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参加年终考核。
2、落实责任制。县(区)纪委、监察局由委局领导带队,职能室参加,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实行分工包片,帮助排查案件线索,制定调查方案,协调办案力量,进行业务指导,排除各种干扰,着重解决“查什么、怎样查”等问题。
3、县(区)纪委、监察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会议,重点分析乡镇纪委办案形势,找出差距,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对办案后进乡镇,尤其是第二季度以后仍然无案件或无案源的乡镇,要逐个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市纪委、监察局要把抓乡镇纪委办案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全面了解乡镇纪委办案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
5、加强检查考核,做到奖优罚劣,对成绩突出和办案先进的乡镇纪委,县(区)纪委、监察局应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一年内无立案案件而又被上级纪委、监察局查出违纪案件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将视情追究其领导责任。
【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相关文章: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03-29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15篇03-29
安全责任制度10-11
有关安全责任制度05-22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02-22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04-11
学生安全及责任追究制度04-13
中学安全责任制度04-28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