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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6 13:12:29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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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员工管理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1 、按照国家规定,学校执行每周5 天,每天8 小时工作制,教师每天具体到校与离校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另行规定。

2 、教师每天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下班。值日领导与值日教师按学校规定的值班时间到校,并履行值班职责。

3 、值日领导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时间定时清查两次人数,凡规定时间内未到教室、办公室等工作场合者,视为迟到;提前15 分钟以上离校者,视为早退;未请假或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时至少清查一次,未见者视为脱岗事故一次。

二、请假制度

1 、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有对口医院的医生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请假前须先自行协商调好课,并报教导处备案后,再凭书面请假条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2 、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批准;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由校长(或指定的领导)批准,中层以上干部请假需由校长批准,二天以上由学区批准。

3 、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4 、假期完毕或提前中止假期须及时找相关领导办理消假手续,提前终止假期而未消假,视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时上班,视为旷工。

三、上课制度

1 、教师须按教导处安排的课表上课,凡因私事请假须将协商调课情况报教导处备案,凡因公事调课由教导处发调课单。

2 、无论因公因私,调课行为一旦成立,上课教师须对课堂教学负完全责任;若不经过教导处而私自调课或各种原因造成误课,课堂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学校课表所规定的教师承担。

3 、课堂教学“十不准”:不准坐教(因病除外);不准串门聊天;不准接听拨打电话;不准看报刊杂志;不准织毛衣、带小孩;不准以任何借口(如拿粉笔、拿作业本等)离开教室;不准不带教材、备课本上课;不准拖堂;不准酒后上课;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办公制度

1 、学校实行教师坐班制,除了上课或学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时间均要到办公室坐班,因事外出无论时间长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请假,并告知当日值日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办公期间,不准串门聊天,不准打牌下棋,不准带小孩,不做与办公或教学无关的事情。

3 、讲文明,讲礼貌,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工作。

4 、使用电脑时不玩游戏,不聊天,不浏览不适宜的网站。

5 、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乱丢乱扔乱吐,不乱写乱画乱张贴,整理好个人办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洁美观。

五、会议制度

1 、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不随意进出。

2 、带好会议笔记本,作好会议记录。

3 、会议期间,将移动电话调为振动(或无声方式),会场内一律不允许接听或拨打电话。

4 、不讲小话,不看报纸杂志等,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 、每周教师例会原则上不批假。

六、有关规定

1 、教师考勤将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 、婚、丧、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给假,各项工资照发。

3 、病、事假须按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不得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4 、值日领导秉公办事,认真履行当日职责,上、下午各查岗一次。并作好迟到、病、事假、旷工、脱岗失职记载,若出现失职地方,视为脱岗事故一次。

5 、每学期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累计最多者,期末综合评估定为最低等。

6 、病假超过一个月无法上班者,停发年终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七、奖惩办法

1 、学校每年从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中提取专项资金用于教职考勤管理,奖励对象为在学校上岗的教职员工。

2 、设全勤奖,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视为全勤。在本校上岗的教职工,学校根据每月的考勤记载,凡出全勤者发给10 元的全勤奖,当月考勤奖共发50 元。(凡由于学校或上级安排而因公误勤者,不扣全勤奖。)

3 、根据考勤记载,每迟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奖1 元,超过10 次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4 、误课一次扣10 元。

5 、每人每月允许请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奖,超出部分,无论事假和病假,每请假一天,扣全勤奖金10 元。旷工半天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取消该教师当月考勤奖。

教职员工宿舍管理制度2015-09-15 16:30 | #2楼

为使教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管理合理化,为了宿舍安全与卫生,保障教职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更好地学习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规定下列各项管理制度以共同遵守。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如属违纪、违法而被学校辞退的教职工,必须在接到辞退通知当天迁出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如遗失锁匙,必须交纳50元换锁费。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学校每套房配备设备有热水器、煤气瓶、饮水机、铁床、床板、桌椅(每人二套)。

7、宿舍内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时由学校承担费用,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包工时费用)。

8、每套房间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自理,(由学校代收每月在工资代扣)按该房住宿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平均分摊。

9、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备、设施和各类家具。

10、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

11、不要躺在床上吸烟,同时不要在宿舍内乱接线路,以免发生火灾,并注意熄灭火种。

12、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

13、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中午12:00-13:30、晚22:00-早7:00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14、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5、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

16、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生。

17、宿舍内外(包括楼梯、宿舍楼周边)禁止乱丢垃圾。

18、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

19、宿舍内一律禁止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等,以保证安全。

20、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总务处同意,入住的教职工家属必须是直系亲属。再办理相关手续,需提供入住家属的合法证件和复印件,照片一张(小一寸)并交到总务处备案。并到门卫领取申请表申请。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21.教职工亲属或朋友到校探访必须在晚上十点前离开学校;否则,下次拒绝到校探访。

22、学校工作人员经常派人员视察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和防火等方面的指导。

23、发现宿舍被盗,要即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总务处、门卫和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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